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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养护保洁人员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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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养护保洁人员规章制度

  高新区养护保洁人员规章制度

  为加强**高新区园林绿化管护及环卫保洁作业,提高养护保洁的工作质量,养护保洁人员要树立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的品德从思想深处认识到环卫工作的重要性和光荣性,从而更好的提高济宁高新区城市形象,要用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作风来维护好“国家级高新区”的荣誉称号,特制定如下:

  一、 工作职责

  养护保洁人员要做到“两扫全保”的工作制,每天5:30-7:00完成第一遍普扫,下午12:00-13:30完成第二次普扫,7:00-12:00,13:30-5:30要巡回捡拾路段及绿化内垃圾。

  二、 工作内容

  清扫保洁人员要达到路面整洁,无残留污水,排水口清洁,无尘土残积,道路两侧建筑物里面、沿石、果皮箱、灯杆、路牌、指示牌、广告、桥护栏、公交站亭、交通护栏等市政公共设施无明显污染、积土积尘,无破坏,绿化带内没有白色来和漂浮物及“小广告”乱贴乱画的清理。

  三、 工作标准

  1、养护人员要服从管理,时刻做好应急活动的调动。

  2、保洁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规范标识,服装整洁。

  3、保洁人员应文明作业、小心执扫,控制扬尘,避免妨碍行人,要礼貌待人,主动照顾老弱病残孕等人员。

  4、保洁工具不得随意摆放,上班期间工具要配备齐全,保洁垃圾车不得横向占道。

  5、当班人员所发放的物品,如有丢失当班人员照价赔偿。

  6、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作业,在作业时严禁向窑井内扫垃圾,严禁将清扫垃圾倒入果皮箱或绿化带内,严禁焚烧垃圾,如树叶、纸屑。

  7、养护保洁人员不得上班期间酗酒;不得参加和参与任何闹事*等任何违法团体和违法违纪的活动。

  四、奖惩制度

  1、员工在工作期间如不服从管理,不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量,罚款1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

  2、果皮箱不按规定清理的罚款5元,做到日产日清。

  3、养护保洁人员上班期间串岗、坐岗、脱岗、干私活,发现一次罚款5元,一月内累计3次给予开除。

  4、公交站点、果皮箱、桥栏、护栏不按时清理的罚款5元。

  5、当班人员严格执行上班时间,如发现迟到、早退,一经核实罚款10元。

  6、道路两侧小广告没有及时清理的罚款5元。

  7、雨雪天不能及时清理积水的罚款5元。

  8、每天不按时清理隔离带尘土的罚款5元。

  9、制度,有奖有罚,公平合理,公司根据员工平时工作表现每周评比一次,月底综合评比给予奖励。

  备注:自日起,各标段保洁人员负责捡拾绿化带被垃圾、白色漂浮物、烟头等。 员工每人一份进行学习,严格落实,自发放之日起进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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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乡村(镇)清扫保洁人员管理制度

  乡村(镇)清扫保洁人员管理制度

  村委会是保洁队伍管理的主体,对保洁员日常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监督管理,办事处联创办是清扫保洁员工作考核的组织者,对清扫保洁人员工作随机开展督查和考核,月底已考核成绩作为兑现清扫保洁人员工资和续聘的依据。

  一、清扫保洁人员工资按照聘用合同实施工资月付。其中80%作为固定工资,20%作为浮动工资,按每月考核结果发放。

  二、考核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不发20%浮动工资,60分至80分发浮动工资的一半,80分以上发放全额浮动工资。

  三、考核细则如下:

  1、清扫保洁人员每日实现签到制度,无故不签到或不上班,发现一次扣1分。

  2、清扫保洁人员每天8:00前和19:00前清扫主要干道(街道)两次,定时收集垃圾一次,并及时运至村内垃圾台内,做到全天巡回保洁,及时清扫,发现问题一次扣5分。

  3、村内公共场所无白色污染物、无垃圾、无卫生死角,发现问题一次扣2分。

  4、村内主干道路无遗留垃圾、无积水、无杂物,道路两边及树坑无杂草,发现问题一次扣2分。

  5、村内房屋墙面、主干道树木、电杆等无乱涂乱画,无乱吊乱挂、牛皮癣、小广告,无随意张贴宣传品,发现问题一次扣2分。

  6、村内垃圾收集箱(台)干净整、不破损、垃圾不外溢,村民房钱屋后杂物堆放整齐,发现问题一次扣2分。

  7、沟渠内无垃圾杂物等漂浮物,发生问题一次扣2分。

  8、上级检查有问题的、村民单位有投诉的,一次扣2分。

  9、清扫保洁人员要保证配备的环卫三轮车玩、整洁,确保专车专用,发现问题扣1分。

  10、保洁员在作业工程中要着统一标准服,注意自身安全,发现问题扣1分。

  11、服从村委会和办事处的管理,完成临时清扫保洁任务,发现问题一处扣1分。

篇3:街道社区环卫保洁人员管理制度

  街道社区环卫保洁人员管理制度

  一、会议制度,每月15号、30号集中学习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按时到会,若无故缺席不到会扣20﹒00元,迟到、早退扣10.00元。

  二、按时上、下班,早班6:00点—12:00点,晚班12:00点—5:30分,不按时上、下班扣20.00元。

  三、工作时间不在路段,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罚当天工资、并再扣除20.00元。连续旷工3天予以辞退。

  四、清扫保洁时间内不按规定穿戴环卫标志服装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5.00元,第三次予以辞退。

  五、环卫人员不得将垃圾倾倒在花池、树坑、绿化带、河沟里,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六、清扫保洁期间,若发现纸屑、包装物、塑料袋等垃圾4个以上的,罚款5.00元;经督查人员提示后未及时整改的,每处罚款10.00元。

  七、不在定点垃圾桶倾倒垃圾或把垃圾倒在桶外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八、环卫人员必须保证把分管区域内的卫生做到彻底、干净、到位、不留死角,不能堆放垃圾若清理不及时的罚款10.00元。

  九、环卫人员每月请假不得超过3天(特殊情况除外),不得无故缺岗、无故请假,确有要事请假的,需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并自行安排替岗人员。

  十、每月评比一次,对在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前3名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并奖励50.00元。

  十一、每月若累计处罚三次以上(含三次)的,工作关系予以解除。

  十二、爱护环卫设施、劳动工具。

篇4:保洁人员岗位纪律考勤制度

  保洁人员岗位纪律及考勤制度

  岗位纪律

  一、准时上岗,按时完成工作,维护环境整洁。

  二、着装整齐,言谈举止得体,不大声喧哗、奔跑,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三、不离岗聊天,不打听、议论业主的事情。

  四、在任何情况下,不与业主争吵,对业主提出的超出服务范围的要求,不轻易允诺并及时报告。

  五、不接受业主的馈赠,如推托不开,应上缴,捡拾物品要交公。

  六、不随意进入业主房间、使用业主的物品,不在业主家逗留、休息。

  七、不应随意关闭楼层电源,发现设备损坏及时报告。

  八、按规定使用清洁剂,遵守操作规程,爱护保洁设备,器材不乱放。

  九、垃圾杂物及时清理,不乱堆乱放。

  十、服从管理,认真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

  十一、完成部门经理指派的工作

  考勤制度

  一、员工必须按照主管规定的班次按时出勤,上班必须到本部门签到,下班必须到本部门签离,无故不签到者按事假处理。

  二、员工上班前必须换好工作服配带好工牌按时到岗,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无故离岗。

  三、凡超过规定的时间到岗,或提前离岗即为迟到或早退,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

  四、员工请事假需提前24小时,经主管同意后,方可休假。

  五、员工请病假不能晚于上班后一小时,否则将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50元。

  六、员工请假一律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七、员工辞职应经部门经理同意,一个月后办理相关手续。特殊情况除外。

  八、每月25号前将员工出勤统计表上报财务。

篇5:保洁人员交接班制度

  保洁人员交接班制度

  1). 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做好接班的准备工作及穿好工作服,佩戴好名牌,到达指定地方交接班。

  (2). 接班人员要详细阅读交接班日记和有关通知单,详细了解上一班工作运行情况,对不清楚的问题一定要向交班者问清楚,交班者要主动向接班者交底,交班记录要详细完整。交接班实行“谁接收,谁负责”原则。

  (3). 交班人员要对接班人员负责,要交安全、交记录(工作日志,物料使用记录,墙上公共信息)、交工具、交场所卫生、交现场运行动态,每班次交接双方统一在《工作日志》上签字确认,以示责任、任务明确。

  (4). 如在交班当时突然发生问题、突发事件或正在处理问题、故障的,应以交班人员为主排除,接班人员积极配合,待处理完毕或告一段落,报告项目第一负责人,征得同意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去,其交班者延长的工作时间,视当时事发问题、事故报告分析后,再作决定。

  (5). 在规定的交班时间内,如接班者因故未到,交班者不得离岗,擅自离岗者作旷工处理,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交班者负责。接班者不按时间接班,项目第一责任人要追查原因,根据公司《纪律条例》作出严肃处理,交班者延长的工作时间除公布表扬外,并安排累积时间补休。

  (6) 一个月内累积发生2次(含)交接班违纪的,月度考勤表上记该人2次旷工。2个月内累积发生交接班违纪达3次者,处罚金60元,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的,降职、降薪处理。

  (6). 接班人员酒后或带病坚持上班者、接班人当时状态(言行)足以影响接班工作的 ,交班人不得交班给对方,并及时报告直属上司,统筹安排。酒后上岗者根据公司《纪律条例》作出严肃处理;确为带病上岗者不予提倡;接班人影响接班工作的,以公司《纪律条例》处理。

  (7)本制度自实行。公司人事行政部保留最终解释和修改权利。来源自 物业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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