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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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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员工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

  目的: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严肃上下班纪律

  依据:《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等相关规范制度

  适用:本司所有在职人员

  保密:普通

  关健词:上下班打卡 迟到早退 旷职(工)处罚

  抄送:总经理室 副总经理室 厂长室 本司各个生产与职能部门

  制度条款:

  第一条本公司所有员工干部上下班,悉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员工干部都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第三条迟到、早退、旷职(工)按下列办法处理:

  1.上班迟到15分钟内的,予以10元/次的处罚;15分钟至30分钟内的,予以20元/次的处罚;30分钟后的,予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2.早退的一律予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3.旷职(工)的予以扣发三日薪资的处罚;连续旷职(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6天的,均以自动离职论处。

  第四条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1.上下班同时打卡超过三人时,必须排队依次进行,如有争夺、拥挤、插队等扰乱秩序的行为,经监督人员指出后,仍不改正的,视情形予以20-50元/次的处罚;

  2.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不得打了上班卡后外出或办理私事,如有违者,按迟到论处;

  3.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如有违者,即按早退论处;

  4.下班时间到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提前下班等候打卡,如有违者,即按擅离职守或早退论处,所属主管人员应负连带的责任;

  5.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亲自操作,严禁代人或托人打卡,如有违者,责任双方均按旷职(工)半日论处;

  6.没有上班、加班而打虚假卡的,按旷职(工)一日论处;

  7.遇停电或卡机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时,应在24小时内交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过时不予受理,如违规签卡,责任双方均按旷职(工)半日论处;

  8.漏打卡的,按第四条第6款执行。漏打补签每月不得超过三次,每超过一次按上班迟到15分钟内论处;漏打未签的,每次按上班迟到30分钟内论处,并取消当月全勤奖。

  9.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或提前下班的,须持有效请假单或放行条和工卡,送至行政人事部,签卡并做好相关登记后方可离开,否则,保安或行政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如有违者,按早退或旷职(工)论处。

  10.销售营业等人员因公外出较长时期的,应向其负责人报备,月底由所属部门负责人在工卡上签证后,交送行政人事部。

  第五条本制度条款如有与日前制度相抵触的,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六条本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与相关人员配合行政人事部监督落实执行。

  第七条行政人事部对本制度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八条本制度经厂长审核,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修订时亦同。

  行政人事部

  20**-5-6

  拟制: 审校: 审核: 核准

篇2:物业保安培训:考勤制度

  物业保安培训:考勤制度

  1.每位员工必须认真执行上下班工作时间制度。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旷工均属违反制度行为。

  2.人力资源部直接监督各部门考勤制度的实施。

  3.考勤制度由各部门组织实施,以加强企业管理和薪金发放工作,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4.员工的各种假期的申请和享用,均按本手册第十七条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5.穿短裤、凉鞋或穿背心、拖鞋上班者将被拒绝进入工作场所及岗位,当天作事假处理。

  一、上班与下班

  员工每天工作由所在部门安排,员工必须按所在部门规定的排班时间按时上下班。上下班时必须由本人持考勤卡在打卡机上打卡。代人打卡签到或教唆他人代为打卡签到者,每次扣罚30元,并签发过失通知书。

  二、迟到与早退

  迟到或早退(不超过15分钟者):每次罚款10元,一个月超过三次者,每次罚款20元,签发过失书。凡超过规定上班时间一小时尚未到岗,而又无足够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即被视为旷工论处。

  三、加班

  凡因工作需要,于国家规定节假日值班或加班的员工,部门经理必须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批准后,由部门作好加班记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由部门经理安排补休,或按国家规定发放加班工资。部门经理、主任和行政人员的超时工作不予补休,以办妥本职工作为原则。但应做好加班记录,遇有病事假并经过批准,可用加班时间冲销。

  四、旷工

  无故旷工一次(1天内)罚款100元,并签发警告通知书,连续旷工3天,或两个月内累计5天,即作除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作旷工处理:

  1)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2)超过规定上班时间一小时未到岗,而又无足够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

  3)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五、请假

  员工请假不论告事假、病假、补休,一律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才可放假。各部门应于每月30日前把当月考勤表连请假单一并送人力资源部审核。

  六、擅离岗位:

  员工当班时间内,未经直属上司批准而擅离岗位职守,在30分钟内罚款50元,超过30分钟以上作旷工处理,并签发警告通知书。

  第二节制服、工卡

  工作时间必须穿着制服、佩戴员工工卡;

  1.员工必须爱护并正确穿着制服、佩戴工卡;

  2.工卡须自行妥善保管,不得借与他人。如有遗失,应即时向上级报告。

篇3:E初中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

  E初级中学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

  1、教职工考勤时间为办公时间,要求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办公制度,做到既出勤又出工,将自己的全部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各自的工作与学习中去。

  2、早读、上课、就餐由值日人员考课(考工)。要求早读随班,巡视学生早读情况;上课教师按课表上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堂。未经教导处许可不得随意调课。迟到、早退、中途离堂,私自调课将记入当日学校日志。

  3、教职工有事事先请假,假期工作自行安排,并在请假时一并报交经代岗人签名的工作安排表,杜绝电话请假、请人代假、代人请假的现象发生。请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2-3天先由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校长批准,3天以上由校长室研究。所有请假未批准前不准擅自离岗,否则按旷工、旷教论处。病假持书面报告和医院证明材料,呈报校长室,按规定批准。没有文件规定(可照顾生产护理假三天,直系亲属病故假三天)一律作事假处理,每月事假不得超过2天,超过扣绩效工资6元/天,并记入个人档案。授课教师教辅人员请假均需在教导处办理请假登记手续,其余人员在校长室办理登记手续。

  4、严禁不假离岗。不假离岗的按旷工、旷课论处,旷工一上午、一下午分别扣绩效工资10元;旷课一节扣发绩效工资10元;非教学人员在上班时间不在岗影响工作的以次数计算,每次扣绩效工资10元;旷工、旷课不合并计,扣款就高不就低。

  所有有课教师应提前三分钟在教室门口候课,做好上课准备。如上课铃响后五分钟,科任教师没有上堂,课代表须及时报告该课任教师,如果科任教师不在,应立即向班主任汇报。若班主任不在,及时找教导处或校长室,由教导处安排人顶课,保证上课不空堂。被安排顶课的原科记着旷课,顶课补助每节绩效工资4元,班级日志、学校日志均应如实记载。班级不及时报告、汇报造成空堂的,另扣班主任津贴每节2元。

  说明:星期五下午路远的同志在不超过一节课的情况下可在值日领导处登记回家。

  枞阳县E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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