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某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2643

某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安静,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1.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在宿舍内住宿的本公司及经许可的关联外来人员。

  2.归口管理部门

  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综合办负责。

  管理职责包括: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3.入住与退宿相关手续

  3.1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公司宿舍是公司为司机安排住宿场所,因有空余床位,可提供给无适当住所的员工临时居住。若无床位或租期到期等原因致使无法居住的,员工应主动搬离宿舍。

  员工有住宿需求的需到综合办申请。但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A、患有传染病者。

  B、有嫌疑涉嫌黄、赌、毒等不良嗜好者。

  3.2退宿

  员工离职(包括正常离职与非正常离职等)的,应于签批《离职审批》当日前搬离宿舍,并于当日到综合办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不得借故拖延,违者自应搬离之日(即:考勤截止日)起按每日100元的标准收取住宿费,直接自工资中扣除。

  员工因疾病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退宿的,应书面告知综合办并自行安排其他人员办理,但责任仍由实际退宿人承担。

  4.宿舍管理员

  4.1宿舍管理员产生办法有二种:

  一是由综合办委派宿舍负责人。

  二是若无明确人员时,则由入住在宿舍内的职务最高的人员自然产生。如都是平级,则由最先住宿的一个人自然担任。

  4.2宿舍管理员主要职责

  具体负责宿舍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以及住宿、退宿相关事宜。

  5.宿舍管理规定

  在宿舍内住宿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如下日常规定:

  5.1纪律

  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等不良行为。

  烦住宿的人员,晚上22点前必须熄灯休息,否则,不得在宿舍居住。

  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设施及物品,如造成损坏,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同事之间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宿舍内发生争吵、打架、大声喧哗。

  住宿的人员应保证宿舍安静,不得有影响他人休息的不良行为。

  人员离开时必须锁门。

  最后离开的人员必须逐个检查关闭关灯、关空调、关闭所有水、电、气、门、窗。

  出入宿舍随手关门,宿舍内请勿存放大量现金,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未经允许,不得配所有房门的钥匙,不得带走房门钥匙。

  空调使用后,必须将遥控器放回原处。

  未经允许住宿的人员不得在厨房以及客厅内摆放个人物品。

  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使用宿舍内存放的公司财物。

  使用卫生间,必须上门。

  5.2安全方面

  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严禁私带外来人员进入宿舍,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悉由责任人承担。

  任何员工未经综合办允许,不得擅自留宿非本公司人员。

  任何员工未经综合办允许,不得带领非本公司人员入内。

  宿舍作为公共场所,严禁抽烟,否则造成的火灾及赔偿等相关责任一律由在宿舍内抽烟的人员承担,公司概不负责。

  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公司概不负责。

  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禁止室内私自配接电线。

  宿舍不准使用加热电器设备以及大功率电器。

  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的危险及违禁物品。

  住宿的人员必须每周检查本宿舍的各类水电气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5.3卫生

  住宿的人员必须自觉清洁卫生间的卫生。

  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扔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篓。

  员工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和各种垃圾,保持宿舍的良好秩序和卫生环境,保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严禁将果皮纸屑和各种垃圾从窗户扔下,严禁高空抛物。

  住宿的人员必须自觉维护宿舍的卫生清洁、物品的整齐。

  使用厨房、卫生间、客厅等公共区域的,使用后必须立即打扫。

  住宿的人员自行自觉排班值日,轮流清洁宿舍内地板、桌子、卫生间等公共卫生。

  宿舍每月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

  污秽、废弃物品、垃圾等应按小区物业要求于指定场所倾倒。

  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5.4费用

  自觉爱护公共财产和各种设备设施,树立节能意识,养成人走灯关、杜绝常明灯、常流水现象。

  由于浪费,产生的水电费,由责任人承担。

  6.卫生标准:

  地面: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鞋子摆放整齐。

  墙面:墙面清洁,无印迹,不钉钉子,室内不准拉绳子、铁丝。

  墙面墙角无蜘蛛网。

  铺面:衣物、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平整。

  室内保持空气新鲜、无异味。不私接电线,不违章用电。

  卫生间:无污垢、污迹。

  厨房:设施、物品分类存放,干净无污迹,谁使用谁清洁。

  7.检查与处罚

  综合办不定期检查宿舍。

  不能服从或配合宿舍管理的人员,公司将收回其床位,不得继续在宿舍居住。

  如工作需要,综合办及宿舍管理员有权进入宿舍进行检查,员工应积极配合,自觉接受检查。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者,公司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罚款。违反以上任一款规定的,公司会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当月发生三次及以上的,每次罚款20元,以后翻倍处罚。

  对于造成公司的物品丢失、损坏、灾害的,由当事人全额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

  河南****有限公司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物业服务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提高员工生活质量,确保员工生活安全,避免浪费,特制定本规定。

  一、宿舍应保持干净,整洁、禁止堆放垃圾。要求地面无杂物,门窗干净,被褥、衣物放置整齐,床单、被套常换洗。

  二、宿舍卫生由该宿舍人员自行轮流打扫,当天值日负责当天宿舍卫生,主管班长负责检查落实,卫生不干净者每次处以5元罚款。

  三、宿舍内不准吵闹,大声喧哗,不准随便乱丢垃圾,随身物品应安放整齐。

  四、宿舍人员不得擅自调换房间或公司财产物品。

  五、住宿人员如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电源(电热毯、电灯)水源,否则对宿舍班长处以10元的罚款。

  六、住宿人员必须按时就寝,除值班人员外一律在晚11:00前就寝,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就寝,需报主管领导批准。

  七、宿舍内节约用水,用电,不准私接电源。

  八、起床时必须整理好被褥,卫生间及时冲洗,保持室内环境整洁。

  九、宿舍物品实施精细管理,做到件件有人负责看管、维护、清理。住宿人员不得损坏公司财物及公共设施(如:暖气片、洗脸盆、坐便器、插座、灯具等)。

  十、员工应树立安全意识作好日常防火,防盗工作,贵重物品应注意保管好,若有丢失及时向负责人报告。如有发现公司员工偷盗他人财物者,公司有权将其除名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注意保持公共区域卫生,卫生用品用完后必须放在垃圾桶里,严禁丢入厕所的下水道内,若因此导致厕所堵塞,由当事人负责疏通并承担其费用。

  十二、树立文明意识,团结意识,住宿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严禁拉帮结派搞个人主义和地方主义,严禁骂人,说脏话和打架斗殴等事件发生。

  十三、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须经理同意即可留宿,否则处以30元罚款。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该管理规定制度。

篇3:员工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员工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一)住宿须知

1、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被褥一套(棉被、棉垫、枕头各壹)。
2、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3、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
4、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22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5、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乱钉、乱写乱划,损坏(浪费)公物按价赔偿。
6、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7、所有探视员工的亲属,必须经员工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能进入宿舍,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探访时间:8:00时至22:00时。
8、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
9、离馆退床时,必须到库房办理手续,退回宾馆所发的一切物品,遗失则照价赔偿。

(二)宿舍房内卫生管理

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1、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房员工负责,实行轮值制度(如遇加班,不能当天清扫房间卫生者,可找同房间的另一人顶替),每天的卫生值班员负责卫生清洁工作。
2、经常清理屋顶的蜘蛛网。
3、各人床铺应摆放整齐。
4、办公室每周检查、评比一次。

(三)消防安全管理

1、自觉遵守会馆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插座。
3、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热炊具、电熨斗及各种交流电器用具。
4、人离熄灯,断电源。
5、宿舍严禁吸烟。
6、禁止在员工宿舍范围内燃放烟花鞭炮。
7、出入房间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

(四)集体宿舍出入规定

1、未经批准的外来人员或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大院。
2、进入宿舍大院的人员、车辆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
3、带行李、物品出宿舍大门的员工须自觉接受管理员的检查。
4、凡外出的员工必须在22时前回宿舍。
5、来访者,需凭证登记,经验证核实后方可进入。

(五)宿舍来访制度

1、来访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
2、来访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在来登记表上如实填写。
3、来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非探访地段。
4、来访时间:8:00至22:00。

篇4: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深圳*******有限公司

宿舍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DZHR0404006
版次:A
页次:1/2
实施日期:

1、目的:宿舍是公司提供给在职员工居住的场所,是员工享受的福利待遇之一,为保障员工一个清洁、卫生、安全的环境及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公司所有宿舍。

3、内容:

3.1宿舍安全秩序

3.1.1各宿舍推选宿舍长一名,负责本宿舍相关事务并安排员工轮流值日,打扫卫生。
3.1.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及其他危险品进入宿舍,一经发现作开除处理,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3.1.3严禁乱搭接、拆改电线电路及在宿舍生火,用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给予罚款。
3.1.4严禁在宿舍酗酒、聚众打麻将、赌博、打架、盗窃及盗用不属于本人的财物,一经发现处以500-1000元罚款。
3.1.5严禁高空抛物,乱扔垃圾和烟头,乱倒污水。一经发现,处以100元以上罚款。
3.1.6严禁外人留宿和在宿舍接待宾客,特殊情况须报人力资源部批准。
3.1.7住宿员工必须服从房号和铺位安排,未经允许不准私自更换铺位,不准私拆床架,不得到宿舍顶楼乘凉或睡觉。
3.1.8损坏公司财产的责任人应照价赔偿。员工应相互监督,正确使用,以保障公司财产完好。如损坏人无法确定,则宿舍内的所有住宿人员均有承担赔偿公司财产损失的责任。

3.2宿舍卫生秩序

3.2.1各宿舍推选宿舍长一名,负责本宿舍相关事务并安排员工轮流值日、打扫卫生。
3.2.2住宿舍员工必须讲究公共及个人卫生,不准随地吐痰,衣物、床被须干净、整洁。
3.2.3各宿舍按名单顺序轮值,负责房间卫生打扫及公用设施的维护,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告。
3.2.4个人物品放置应摆放整齐,不得乱扔乱放,妨碍他人,影响宿舍公共卫生。
3.2.5洗手间、下水道不准乱扔杂物、纸张等以防堵塞。

3.3宿舍公共秩序

3.3.1不准在宿舍内乱张贴、乱拉绳索、乱打铁钉、乱动公用设施和他人财物。
3.3.2宿舍应保持肃静,严禁大声喧哗及放高音响,23:00后不得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和串门探访,23:00后娱乐设施必须关闭,外出人员必须在24:00前回到宿舍,24:00后所有宿舍必须熄灯就寝。
3.3.3不准在宿舍内做有伤风化之事。
3.3.4搬离宿舍时应上交锁匙并保证公用设施完好无损,否则按3.1.8项处理。

3.4宿舍费用负担
3.4.1每间宿舍用水定额10方,电20度,超出部分由室内员工分摊。

4、加强公司宿舍文明建设,保障宿舍管理秩序,公司将定期举办文明宿舍评选活动,并奖优罚劣。员工有义务充分配合并纠正各种不良行为,以形成良好的习惯。

5、凡是被辞退的员工必须在接到人事通知当日由宿舍长签字后搬离宿舍,辞职的员工必须在结算薪资之前搬离宿舍,未住满半个月的,扣除当月水电费10元,超过半个月的,扣除水电费20元。每延误一天,扣住宿费50元,同时公司将采取强制措施。

6、以上规定,从颁布之日起实施,请各位员互相监督,共同遵守。若有违反,将予以处罚。

拟文

审核

核准

篇5:地产公司项目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地产公司项目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批准审核编订行政办

  1、目的

  依据集团公司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并结合本项目的员工住宿实际,为规范本项目员工宿舍的管理,确保本项目员工住宿有序,营造一个舒适、安静、清洁、文明、安全良好的住宿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项目所有员工宿舍的管理。

  3、管理职责

  3.1行政办: 负责本项目员工宿舍的统一管理。负责住宿原则的掌控、宿舍分配与调整,宿舍卫生、纪律、设施维护保养及其他水电等日常管理工作。同时指定专人担任宿舍管理员。

  3.2安全服务部:负责本项目各员工宿舍的门禁出入管制、住宿员工的人身与财产安全保障、宿舍楼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突发事件的处理等。确保员工宿舍有一个良好秩序和住宿环境。

  3.3各部门:负责向本部门员工(特别是住宿员工)宣导本规定,指导所属员工住宿,协助行政办、安全服务部作好员工宿舍管理工作。

  4、内容

  4.1宿舍安排原则

  4.1.1本项目为部分外地员工提供集体宿舍,同时,作为一种管理手段,公司向住宿员工收取一定的费用。

  4.1.2本项目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员工宿舍安排的原则和要求,确定本项目员工宿舍提供的数量比例,按比例进行安排宿舍:

  A、**地产工程类:

  A.1行政级职员按实际需要向符合资格人员提供;

  A.2办公室文职类员工按70%的比例提供;

  A.3地产工程类员工按实际需要向符合资格人员提供;

  A.4销售人员按20%的比例提供。

  B、物业管理类:

  B.1行政级职员按实际需要向符合资格人员提供;

  B.2督导级员工按实际需要向符合资格人员提供;

  B.3保安类员工按要求100%住宿;

  B.4工程维修、清洁、绿化、其他按70%的比例提供。

  C、球会经营类:

  C.1行政级职员按实际需要向符合资格人员提供;

  C.2督导级员工按40%的比例提供;

  C.3竞技部球僮类员工按90%的比例提供;

  C.4服务员、其他按40%的比例提供。

  4.1.3凡属本项目所在地户口的员工或在公司所在地有住房的员工,或已申请长期乘坐公司市内员工通勤车的员工,不予安排宿舍。如因值班等特殊情况,可适当安排值班宿舍。

  4.1.4符合住宿条件的已婚双职工或是单职工,本项目原则上都不安排独立的夫妻宿舍;行政级人员,在宿舍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如宿舍属独立套间),可酌情给予其配偶在公司解决临时住宿。

  4.1.5本项目配备一间员工家属接待宿舍,若探访员工的家属需住宿,可由被探访员工填写"亲友住宿申请单",经行政办主管审核批准、在财务部交纳20元/天的住宿费用后,由宿舍管理员给予安排住宿,留宿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天。

  4.2宿舍配备及住宿费用标准

  4.2.1本项目根据集团公司的有关宿舍配备标准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相适应的宿舍生活设施配备基本标准,其具体标准见下表"宿舍配备及费用标准一览表":

职别

住宿

面积

配备标准

住房配套设施

数 量

宿舍收费标准

行政六、七级

单间<=20 m2

1/

自用

单人床垫、电风扇、办公台、折椅、木衣柜、窗帘、空调

1/

150//

公用

视机(21#)、电视柜、洗衣机、热水器、煤气瓶、皮沙发(三件套)、茶几

督导级

单间<=15 m2

2/

自用

单人床垫、电风扇、办公台、折椅、木衣柜、窗帘

1/

50//

公用

视机21#、电视柜、热水器、煤气瓶、木沙发、茶几

办公室或技术人员

<=20 m2

4-6/

自用

双层铁床、衣柜

1/

20//

公用

热水器、煤气瓶、折椅、窗帘、电风扇、办公台、电视机21#(楼)

普通员工

集体

宿舍

8-12/

铁衣柜、双层铁床、折椅、窗帘、电风扇、办公台、电视机21#(楼层)

视情况而定

20//

注:1、员工集体宿舍设置娱乐室配备电视、电视机台、电风扇、椅子;

2、员工住宿安排原则上不得超越级别标准;如住宿条件有限,可按下一级标准安排。

  4.2.2本项目对住宿员工收取一定的住宿费用,费用标准规定如下:

  A、行政六、七级职员,1人/房,150元/人、月,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加收空调使用费50元/月;

  B、督导一、二、三、四级员工,2人/房, 50元/人、月;

  C、办公室文职类及其他技术人员,4-6人/房,20元/人、月;

  D、其他除保安员以外员工,8-12人/房,20元/人、月;

  E、保安人员,8-12人/房,免交住宿费用,但必须住在本项目所安排的宿舍,不得在外租房居住。

  4.2.3各类人员所住宿舍每个月所发生的水、电、燃料费等到由员工个人承担,宿舍公共区域的电费,包括走廊、梯灯、厕所、娱乐室等由本项目承担。

  4.2.4各宿舍所发生的维修费用,属人为损坏的,维修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无法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则由房间住宿人员分担;属自然损耗的维修费用由项目承担。

  4.2.5本项目为员工代租的集体宿舍,物业管理费由项目承担,涉及住宿的员工暂住证费用由个人承担,其他费用按本规定的4.2.2、4.2.3、4.2.4条执行。

  4.2.6本项目员工职位的晋升与降职和涉及员工职务变动的,人事部应书面形式知会行政后勤,以便及时的按配备标准调整宿舍。

  4.3住宿申请程序及费用扣除规范

  4.3.1新入职员工由人事部依据行政办每月报备的"员工住宿比例月报表"的比例,开具"报到通知单"到行政办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宿舍管理员安排房间、床位、提供房间钥匙等。其流程为:人事部开"报到通知单" 行政办审查安排住宿。

  4.3.2在职员工符合住宿条件且需住宿者可提出申请,填写"员工宿舍入住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签核确认,经行政办后勤主管依据现有员工住宿比例状况进行确认,符合条件者由宿舍管理员安排住宿房间、床位、提供钥匙等等。其住宿申请流程为:提出申请部门核签行政办确认安排住宿。

  4.3.3每当有新入职或在职员工住宿时,宿舍管理员应给住宿人员做详实的入住登记,填写好"员工入住登记明细表",并于每个星期五将本周新入住人员资料录入电脑,以便统计分析工作。

  4.3.4新入住宿舍员工,当月未住满15天的,其住宿、水、电、燃料费按半个月计算扣缴;已满15天未满一个月的,住宿、水、电、燃料费按一个月计算扣缴。

  4.4退宿程序及费用扣除规范

  4.4.1正常调离、辞职或被解雇、辞退者,应持由人事部签核的"雇员离职手续办理表"、"员工离职通知单",到行政办确认后,宿舍管理员为其办理相关的住宿费用结算事宜,填写"员工退宿申请/放行单"并列出退房物资清单。

  4.4.2在职期间自愿迁出宿舍者,提前三天填写"员工退宿申请/放行单"并到行政办确认后,由宿舍管理员为其办理相关的住宿费用结算事宜,填写"员工退宿申请/放行单"并列出退房物资清单。

  4.4.3 正常调离、辞职者,自调离、辞职单据签字生效之日起5日内迁出宿舍;被解雇、辞退者,自解雇、辞退单据签字生效之日起2日内迁出宿舍; 在职期间自愿迁出宿舍者,根据行政办确认的"员工退宿申请/放行单"之日起3日内迁出宿舍。

  4.4.4所有需迁出宿舍者,于规定日期内持"员工退宿申请/放行单"向宿舍执勤保安交还钥匙,并由执勤保安根据"员工退宿申请/放行单"检查所交回或需带出的物品,准确无误后给予放行。

  4.4.5离职员工当月未住满15天者,其住宿、水、电、燃料费的扣缴,分别以上月所扣除住宿、水、电、燃料费二分之一后加总计算;已满15天未满一个月的,以上月所扣除住宿、水、电、燃料费总额计算。

  4.5外出租房规定

  4.5.1本项目对督导级、行政级员工外出租房给予一定的租房补贴,其租房范围仅限于**豪园小区及长江村,超出此区域范围的租房者不享受公司的租房补贴。

  4.5.2本项目对督导级、行政级员工外出租房所给予的租房补贴标准为:行政级400元/月、督导级100元/月,每季度支付一次,由租房人开具相关费用说明单,经行政办确认后按有关报销手续办理。

  4.5.3本项目督导级、行政级管理人员计划外出租房居住者,须先填写"外出租房申请单",递交行政办确认审核;被确认外出租房的人员,外宿期限不得少于一年,中途不得要求公司重新安排住宿。

  4.5.4外出租房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需个人自理,并将租房协议报行政办一份备案,若租房人与房东发生纠纷,本项目不负有任何连带负责任。

  4.5.5外出租房人租房期满后,若仍需继续外出租房居住者,可重新填写"外出租房申请单",按以上4.5.1、4.5.2、4.5.3、4.5.4规定条款执行,否则,视为自行解决住房,不再享受公司的租房补贴;若需公司安排住宿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知会行政办后勤。

  4.6宿舍管理员的职责

  4.6.1依据本项目"员工宿舍管理规定",进行日常的人员住宿安排、床位调整、水电等设施的维护保养、组织宿舍的检查评比、住宿员工的每月水电住宿等费用的计算、有关住宿情况的每月统计分析报表等综合性的后勤住宿管理工作。

  4.6.2宿舍管理员应随时做好有关人员入住与退宿情况的记录工作,每个星期五将其变动数据录入到计算机内,建立员工住宿档案资料。按规定要求认真核算退宿员工的住宿、水电等费用,并做好记录于"退宿员工扣款明细表"上。

  4.6.3宿舍管理员每月底同后勤电工,准确抄录各宿舍区域内的电表、水表数据,计算住宿员工的水电、燃料费时要相应的减去退宿人员所扣除的金额。并于每月6日前分别向集团公司财务部和本项目各财务部,上报上个月的"月份员工住宿、水电、燃料费用扣款及评比奖罚明细表"各一份。

  4.6.4宿舍管理员每月5日前,统计好"月份员工宿舍住宿情况月报表"、"月份员工宿舍电费用量月报表"、"月份员工宿舍水、燃气用量月报表",上报至行政办主管。

  4.6.5宿舍管理员每月6日前,依据实际住宿情况和人事部所提供的各部门人员编制及实有人数,计算统计上月各部门各类员工的住宿比例,填报"月份各部门员工住宿比例月报表"至行政办主管,并报给人事部一份备查。

  4.6.6宿舍管理员可依据实际,不定时的对宿舍进行巡查,将巡查结果记录在"宿舍巡查记录明细表"上,若有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宿舍管理员可依据巡查情况上报处理,并对该宿舍发出"宿舍整改通知单"。

  4.7宿舍纪律:

  4.7.1入住员工必须尊重与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未经批准,一律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若行政办根据实际需要对房间或床位进行调整时,住宿员工应予以配合。

  4.7.2住宿员工在已审批的假期或外援工作以外,若连续4到7天内,不回自己所在的宿舍住宿,行政办视其自动退宿,取消其住宿资格,并限期搬离宿舍。

  4.7.3员工出入宿舍区,必须主动出示员工证,否则保安员有权不予进入。住宿员工要妥善保管好宿舍钥匙,不得私自配宿舍钥匙或将钥匙转借给他人使用。

  4.7.4不准携带任何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及管制刀具、器械进入宿舍区域,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4.7.5住宿员工须自觉遵守和维护宿舍区域及周围环境的安静,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得在宿舍区域及周围内大声喧哗、嬉戏、追逐打闹、无限制地开大电视或其它音响设备的音量等,确保不影响他人的正常休息。

  4.7.6严禁在宿舍酗酒、打架、聚众赌博或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地政府禁止的活动,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4.7.7不得乱丢果皮、废纸、烟头等杂物,保持宿舍内的清洁卫生,各宿舍实行住宿员工轮值打扫室内卫生制度,每天打扫宿舍一次,并将公用物品摆放整齐。

  4.7.8严禁在宿舍私搭电源电线及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水瓶等大功率电器,不得在宿舍生火煮食,一经发现即没收相应用品工具;若因此而造成电击、火灾或其它事故者,将追究经济或法律责任。

  4.7.9严禁从阳台或窗口向外丢垃圾杂物、乱泼污水、吐啖等,一经发现从严处理;若因此而伤及他人者,将追究经济或法律责任。

  4.7.10被铺、蚊帐等个人物品,必须按要求叠放整齐,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挂晾。不得浪费水、电,不需用时应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4.7.11晚上11:00时后不得到异性宿舍逗留,更不得留异性过夜。

  4.7.12员工不得私自带人留宿,如有亲友来访确需留宿的,必须经行政办主管批准,并按本规定4.1.5款办理有关手续。

  4.7.13亲友来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员工亲友来访,以不影响其他同事休息为前提,并限于当晚11时前离开,过时逗留将追究被访人责任。

  4.8违纪处罚细则

  4.8.1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或记小过的处分;

  A、不讲究卫生,乱丢垃圾,特别是宿舍的公共区域的卫生;

  B、宿舍轮值人员不打扫室内卫生三次以内;

  C、在宿舍区喧哗、打闹,严重影响他人休息等;

  D、晚上11:00过后到异性宿舍逗留;

  E、不注意内务管理,物品紊乱;

  F、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瓶等大功率电器初犯者;

  G、浪费水电;

  H、其他违反规定情节较轻者。

  4.8.2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记大过或罚款的处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住宿权利:

  A、宿舍轮值人员连续四次以上不打扫室内卫生;

  B、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等;

  C、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D、擅自于宿舍内留宿非本宿舍人员或异性过夜;

  E、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他人休息,屡教不改者;

  F、违反宿舍安全规定,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水瓶等大功率电器屡教不改者;或有其他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4.9宿舍检查评比

  4.9.1宿舍检查:

  A、各部门选出住宿员工代表,组成检查评比小组,由行政办后勤宿舍管理员组织检查小组成员开展评比工作,每月不定期进行检查评比一次;检查评比小组成员按4.9.2、4.9.3两条款的标准,在"员工宿舍检查评比表"上进行打分。

  B、检查评比结果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并进行相应的奖罚:被评为优秀的宿舍,对每位宿舍成员给予10元/月、人的奖励;被评为不合格的宿舍,对每位宿舍成员给予10元/月、人的处罚。

  4.9.2宿舍检查评比单项标准与内容:

  A、地面干净清洁,无烟头、纸屑等垃圾,无乱摆放之杂物;

  B、墙面洁净,无损坏,无乱贴乱画之现象,无蛛网;

  C、室内家具床架摆放整齐,衣柜无灰尘,柜顶物品整齐;

  D、床面上被、褥、蚊帐叠放整洁,衣服挂好或放置衣柜内;

  E、水桶、洗涤用品、鞋袜等摆放整齐,统一摆放在指定的床下;

  F、桌面上的物品、公共用品摆放整齐无杂物,台面无灰尘;

  G、公物保管良好,无损坏;厕所清洁卫生无异味;

  H、门窗清洁无灰尘、无污渍,人离开要关好门窗;

  I、不私拉电线、插座,注意安全用电,做到人走关电源开关;

  J、注意防火,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

  4.9.3宿舍检查评比的评分标准:

  A、单项评分标准为10分,9.5-10分为优秀、8-9.4分为良好、6-7.9分为合格、6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B、各项评分总计为100分,95-100分为优秀、80-94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4.9.4宿舍管理员将每次检查评比结果,按各宿舍得分进行排序并公布于公告栏上;将被评为优秀宿舍和不合格宿舍的奖励及处罚金额,在"月份员工住宿、水电费用扣款及评比奖罚明细表"上相应的加扣,并将加扣情况公布在公告栏上。

  4.9.5宿舍检查评比小组成员,在检查评比工作中,应本着实事求是为原则,对全体住宿员工负责,按要求和标准进行检查评比打分,不得徇私而打人情分。

  4.10宿舍维修保养:

  4.10.1所有住宿员工有责任对宿舍所设各类公用设施、设备等,应爱护和正常使用,任何人不得故意破坏公用设施和设备。宿舍内所有公用设施、设备若有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向后勤宿舍管理员反映,以便后勤维修人员能及时进行维护修理。

  4.10.2宿舍房屋因主体结构等非住宿员工人为因素所造成损坏时,属本项目的自有宿舍可申请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属外租的员工宿舍可由宿舍管理员与房东协调处理。

  4.10.3后勤维修人员应不定期对宿舍所使用的公用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故障检查;本项目宿舍所发生的各项维修费用之归属,按本规定4.2.4条款规定的要求执行。

  5、使用表单:

  5.1员工宿舍入住申请单

  5.2亲友住宿申请单

  5.3员工入住登记明细表

  5.4员工退宿申请/放行单

  5.5外出租房申请单

  5.6员工宿舍检查评比表

  5.7月份退宿员工住宿、水电、燃料费用扣款登记明细表

  5.8月份员工住宿、水电、燃料费用扣款及评比奖罚明细表

  5.9月份员工宿舍住宿情况月报表

  5.10月份员工宿舍电费用量月报表

  5.11月份员工宿舍水、燃气用量月报表

  5.12月份各部门员工住宿比例月报表

  5.13宿舍整改通知单

  5.14宿舍巡查记录明细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