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学院物业服务中心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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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物业服务中心安全制度

  第一条 安全规定:

  (一)严格遵守学校及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各项防护用品和防护工具;

  (二)不得在安全要道随意堆放物品,保持通道及出入口畅通无阻;

  (三)严禁私自动用、安装各种电器设备和乱拉电线,发现有使用违禁电器的行为应立即汇报并进行劝阻;

  (四)遵守禁烟规定,严禁在非吸烟区吸烟及乱扔烟头;

  (五)及时清理地面水迹、油迹,防止意外滑倒;

  (六)发现可疑、有不法行为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集团公司或学校保卫处

  (七)下班前要认真检查本岗位工作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如发现安全隐患,自己无力处理,应立即报告。

  第二条 防火安全须知:

  (一)认真参加消防知识培训及各种消防演练;

  (二)熟悉自己的工作环境,清楚最近的安全出口和消防器材的摆设位置,并能正确使用;

  (三)安全出口警示灯和消防器材应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四)发现有异声、异味和冒烟现象应及时报告及立即采取措施;

  (五)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不得擅自动用和挪动各种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工具。

  第三条 防盗安全须知:

  (一)贵重物品按规定存放、保管。物流售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大额现金当天必须存入银行;

  (二)要养成随手关灯、关门、关窗的习惯,加强防盗知识学习,重点部位必须安装相应防盗设施、设备;

  (三)发现形迹可疑的人应加强警惕、多加注意。一旦发生盗窃案件,一定要冷静应对并立即报告学校保卫部门。校内报警电话:(8834)2110

  第四条 紧急事故:

  在紧急情况下(如火灾、水灾、突发事故),员工应无条件服从救灾需要,通力合作,全力以赴,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篇2:安管部消防安全制度

  安管部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由公司消防总负责人组织,工程组、安管部负责人参与。

  2.检查人员在每月末、节假日前对小区管辖区域、公共设施进行检查,具体查看如下:各层所配备的消防灭火器材和消防栓设施是否齐全、有效;配电房、风机房、电梯机房的电器电掣等是否完好;各层走廊、电梯厅、走火梯是否畅通;走火梯门、烟感、温感探测器、应急灯、紧急疏散指示牌(灯)是否正常。

  3.检查人员每日须对会所及公司办公区域进行检查,查看会所、办公室内是否存在有不安全因素。

  4.检查人员每日须对各施工装修单元至少一次的安全检查,查看施工单元内是否有违反消防安全条例的事项,装修单元内所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以及室内是否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5.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如发现小区内各种设施设备有变异或其他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能立即解决的检查人员应以书面的形式向上级汇报或由发出《消防检查整改告知书》,限期整改。

篇3:某学校安全检查防范制度

  安全检查防范制度

  1、全检查防范制度是加强校园内所有部位、设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加强安全防范的管理制度。

  2、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硬件设施、食堂设施、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

  3、教务处具体负责教学秩序过程安全检查,实验室、图书室、剧毒药品存放室及药品管理和所管、设备物品日常安全检查。

  4、 德育处具体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警示学生注意在校期间的安全,防止学生遭到伤害以及处理涉及学生安全的突发事件,住校生安全检查。

  5、 教技术室负责所属专用教室及其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检查。

  6、 体育组负责体育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检查。

  7、 物业公司按承包协议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校外人员随意进入校园,二十四小时巡逻值岗,做到防火防盗等“五防”工作,制止校园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师生车辆(自行车、机动车)安全,做到24小时巡逻检查。

  8、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安全监督员或分管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并详细记载。

  9、 学校安全办公室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并及时整改,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10、 日常安全检查和学校安全办公室组织的大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食堂、消防设备、学生公寓、水电设施、运动场设施作为检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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