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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组车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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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监理组车辆管理制度

  1总监办配备的车辆是为总监办的监理工作和生活服务的,由总监或其指定人员统一管理。

  2驾驶人员(含专职驾驶员和指定的监理人员,下同)必须树立为工程服务、为大家服务的思想,随时处在待命状态,保证随叫随到,完成总监或各部门负责人安排的驾驶任务。

  3驾驶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总监办的规章制度,认真钻研和不断提高驾驶技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做到安全守法行车,驾驶人员不得酒后驾车,不得违章、危险驾驶,否则发生的交通违章、安全事故、车辆损坏等一切费用按公司和总监办管理制度由驾驶人员分摊或全额承担,非特殊原因发生的交通违章罚款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4乘车人员不得冒险指挥驾驶人员高速行驶、强行超车,不得以刺激性言语或肢体动作影响驾驶人员的安全行车,否则对因此发生的交通违章、安全事故、车辆损坏等一切费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车辆和驾驶人员须相互对应,要专人专车,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交换开车。驾驶人员不得擅自出车,严禁出私车,未经总监同意,驾驶人员不得擅自将总监办车辆借给其他人员和单位使用。因私自出车或借车期间发生的交通违章、安全事故、车辆损坏或丢失等一切费用由当事人全额承担,总监办概不负责。

  6驾驶员必须作好车辆的清洁保养工作,若发生人为故障,驾驶员要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7监理人员需要用车时,应提前申请,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指定人员统一安排出车,完成任务后应及时返回总监办。监理人员因私用车,必须报请总监同意,但因此发生的交通违章、安全事故、车辆损坏或丢失等一切费用由使用人全额承担,总监办概不负责。

  8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等按本管理制度之“4.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篇2:公司车辆管理责任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工作工作责任制度

  一、使用范围

  1、优先提供给财务部、采购部公事用车。

  2、优先提供给监察部、信息部公事用车。

  3、优先提供给生产部公事用车。

  4、在以上部门无需使用、并经该部门经理同意的情况下,由人力资源部调动车辆合理安排以下用车:

  1) 国贸部接待客户。

  2) 人力资源部送工伤员工到医院及外出办公事。

  3) 信息部到百年维修电脑、门市管理部接送门市员工。

  4) 物流部外出办公事。

  5、不提供给营销系统各部门日常使用,如营销系统举行大型活动需要借用车辆时,由营销副总与监察部总监协商。

  二、使用规则

  1、 凡是使用车辆人员必须详细登记公里数、到达地、驾驶员姓名、日期、时间,使用人员在使用前必须检查前一个人员是否有登记清楚,若没有登记清楚没有追究,造成的公里数及违章处罚属于该使用人员承担。

  2、 所有车辆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调配,凡是使用车辆人员使用完后必须归还人力资源部,未经人力资源部批准严禁私自将车转交给下一个使用人员,若造成车辆损坏等故障由上一使用人员承担。

  3、 上班时间严禁私事用车;下班时间私事用车的由人力资源部确认以上部门无公事用车后才可以安排,费用自负。

  4、 请各使用车辆人员自觉爱护车辆,遵守车辆相关操作(例如起步必须使用一档),注意水温表(不要偏高)、油量(不要怕麻烦,要及时加油),做一个负责任的驾驶员。

  5、 现要求驾驶员开去加油时必须在登记表上写明什么时候加油,加了多少费用,以备监察部审核油费。

  三、每月月初将上月各车辆使用明细统计出来,并将私用明细公布确认

篇3:医院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1.救护车专供抢救运送病员使用,不得调作他用。车辆除公用外,私人一律禁止使用。特殊需要使用,须经领导批准。

  2.车辆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救护车由医务科调度,运输车辆由总务科掌握使用,无派车通知,司机不得私自开车。夜间遇有特殊情况须紧急出车,可由院总值班人员直接派车。保证会诊用车。

  3.车辆平时停放车房内,做好检修、清拭保养和必要的消毒工作,保证使用。

  4.要建立车辆出勤登记制度,每次出车均应将出车地点、开车时间、到达时间、回车时间、到院时间、公里数、耗油数登记清楚。

  5.车辆行驶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载、超速,做到安全行车,节约用油。

  6.救护车外出救护应按标准里程由司机统一收费,回院后及时将现款上交财务部门。

  7.司机要坚守工作岗位,接通知后立即开车,有事离开时应向值班人员说明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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