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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上墙制度: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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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上墙制度: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受监理公司法人委托,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实施负全面责任,并定期向监理单位汇报工作,并和建设单位保持密切联系,为建设单位提供一流服务;

  2.明确项目监理职能部门和监理人员岗位责任;

  3.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4.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部重要文件,下达重要指令;

  5.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审核并确认施工工程分包;

  6.组织各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对合同及工程资料进行动态管理。

  7.审批、签署承包单位申报的重要申请,下达动工令、停工令及复工令;

  8.组织分部工程、单项工程和项目的竣工验收,并签认相应的质检报告及验收报告;组织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在认定承包单位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并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后,向建设单位办理竣工交付;

  9.审核并签署工程款的支付申请,主持审核工程结算书;

  10.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竣工监理档案,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造价控制等工作做全面总结;

  11.组织编制并签发监理月报;

  12.主持处理合同实施中的重大争议和纠纷及重大索赔;

  13.组织实施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14.督促、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文明施工。

篇2:房地产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岗位工作职责

  房地产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确定项目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图纸、施工规范、《通病防止技术和工序方案》。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9、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0、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1、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2、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13、对质量、安全的施工通病,加强过程控制。严格按规定技术和要求施工,对重点子项目或部位进行旁站监督。

篇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一、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履行监理委托合同派入项目的全权负责人,行使合同授予的权限,全面负责和领导项目的监理工作。项目总监是项目实施的“总策划”和“总导演”。其对外向业主负责,对内向监理机构负责。由于其作用的重要性,项目总监应由业务技术水平高,管理经验丰富,有良好职业道德素养的监理工程师担任。

其基本职责如下:

1、保持与业主的密切联系,熟悉工程建设项目和对项目监理的要求;

2、主持制订项目的《监理规划》,组织指导和检查项目的监理工作,保证《监理规划》的实施;

3、负责组建项目监理部,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和主持制定各部门监理工作运行制度;

4、审核由项目监理部编制的监理工作计划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的各专业监理的实施细则;

5、拟定项目的合同体系,负责建立项目的合同管理体系;

二、负责建立和完善项目监理信息系统;

1、主持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选择,审核及确认选择的施工分包单位;

2、负责组织项目实施中有关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如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等单位之间的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等;

3、审核并签署工程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4、审核并签署工程款的支付申请;

5、主持处理工程中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责任事故、安全事故;

6、主持处理合同履行的重大争议和纠纷,行使调解和仲裁;

7、主持处理重大的索赔;

8、组织分项、分部工程的检查和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并签署相应的质检报告和验收报告;

9、主持项目监理部的日常的工作,定期召开开工工作例会;

10、主持编制监理月报,并定期或不定期向业主提交项目实施工作报告;

11、主持审核工程结算书,审核并签署项目的竣工资料和报告;

1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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