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近年我国深基坑工程技术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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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20年来,我国各大中城市万幢高楼拔地而起,10层以上的建筑物已逾1亿平方米;其中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物已有约200座。上海金茂大厦高420.5m,深圳地王大厦高325m,广州中天大厦高322m,它们跻身于当今世界20座超级巨厦之列,令人瞩目。同时,这些已建和在建的高楼超高大楼,其基坑深度已逐渐由6m、8m发展至10m、20m以上。伴随着这些工程大实施,深基坑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已取得了长足进步。

关键词: 深基坑 新进展

深基坑工程在国外称为“深开挖工程”(DeepE*cavation),这比称之为“深基坑”更合适。因为为了设置建筑物的地下室需开挖深基坑,这只是深基坑开挖的一种类型。深开挖还包括为了埋设各种地下设施而必须进行的深层开挖。深基坑工程问题在我国随着城市建设的迅猛发展而出现,并且曾造成人们困惑的一个技术热点和难点。

城市中深基坑工程常处于密集的既有建筑物、道路桥梁、地下管线、地铁隧道或人防工程的近旁,虽属临时性工程,但其技术复杂性却远甚于永久性的基础结构或上部结构,稍有不慎,不仅将危及基坑本身安全,而且会殃及临近的建构筑物、道路桥梁和各种地下设施,造成巨大损失。从另一方面讲,深基坑工程设计需以开挖施工时的诸多技术参数为依据,但开挖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引起支护结构内力和位移以及基坑内外土体变形发生种种意外变化,传统的设计方法难以事先设定或事后处理。有鉴于此,人们不断总结实践经验,针对深基坑工程,萌发了信息化设计和动态设计的新思想,结合施工监测、信息反馈、临界报警、应变(或应急)措施设计等一系列理论和技术,制定相应的设计标准、安全等级、计算图式、计算方法等。

1 百花齐放的基坑支护结构类型

经过工程实践的筛选,形成了适合于不同地质条件和基坑深度的经济合理的支护结构体系。

水泥土搅拌桩和土钉墙是我国目前的5m以内,后者乃至10m以内首选的支护形式,土层条件好时,15m左右基坑亦经常使用。前者既能挡土又能挡水,后者较多地应用于地下水位较低或者地下水位能够被疏干降低的场区。水泥土搅拌桩有好几种布置型式:实体式、空腹式、格构式、拱型或拱型加钻孔灌注桩,既可以浆喷也可以粉喷。土钉墙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其它支护型式联合使用。

对于5-10m深软土基坑,常采用钻(冲、挖)孔桩、沉管灌注桩或钢筋砼预制桩等,并可作各种布置,如需防渗止水时,则辅之以水泥土搅拌桩、化学灌浆或高压注浆形成止水帷幕,有时亦用钢板桩或H型钢桩。

当基坑深度大于10m时,可考虑采用地下连续墙,或SMW工法连续墙,并根据需要设置支撑或锚杆。

遇特殊结构物(如地铁盾构的工作井、排水泵站、取水构筑物等)则采用沉井或沉箱。在建筑物基坑中也有用沉箱的。上述基坑支护体系选型完全是在近二十年中在大量的工程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它与国外及港台地区常倾向于采用地下连续墙有所不同。诚然,地下连续墙的优越性早已为世界公认。在大深度基坑和复杂的工程环境下非它莫属。唯其造价较高,需综合考虑。

迄今为止,上海已在高层建筑和地铁车站等数十项工程中应用地下连续墙支护技术,广州、北京、深圳、天津、福州、杭州等地都在应用中取得了良好效果。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地下连续墙有时兼作地下室外墙,甚至可作为主体结构的承重墙,同时承受竖向与水平向荷载。当今中华第一高楼上海金茂大厦(地上88层,地下3层)以及天津的金皇大厦(地上47层,地下3层)等都是按地下连续墙兼作上部结构承重墙设计的。

SMW工法连续墙在近年应用以来,普遍认为其性能良好,造价适宜。但我国尚缺乏自制的能用于大深度的专用机械。武汉、上海已从日本引进SMW工法专用机械,正在推广使用。在此基础上研制了减磨擦剂,能将加劲钢材拔出后重复利用,更可以降低造价。

2 逆作法施工技术

最早的逆作法施工技术应用于上海电信大楼(地下3层),其后如上海特种基础科研楼(地下2层)、上海人民广场地下变电站(基坑深23.8m,直径64m,为我国最大直径圆筒形地下连续墙)、上海延安东路隧道1号风塔、福州世界金龙大厦(地下3层)、上海恒积大厦(地下4层)、天津紫金花园商住楼(地下3层)、北京地铁大北窑车站、上海地铁黄陂路车站、陕西路车站、常熟路车站等,均以地下连续墙为挡土墙兼作地下室外墙,采用逆作法施工。也有因地制宜而采用“半逆作法”施工者,如天津劝业场新大厦等(先明挖一部分土方)。

此外,还有以钻孔桩作为挡墙而采用逆作法施工的工程,例如:北京地铁永安里车站、抚顺宾馆(地下2层)、石家庄站前地下商场(2层)、哈尔滨奋斗路地下商业街(2层)等。

逆作法施工可缩短基坑开挖和支护结构大面积暴露的时间,改善支护结构受力性能,使其刚度大为增强,节省支撑或锚杆的费用,使支护结构的变形及对相邻建筑物的影响大为减少,从而使总造价降低,一举多得,是一种先进的施工作业方法。

3 一些新的支护结构经试用取得成功

例如:“闭合(或非闭合)挡土拱圈”、“拱形水泥土槽壁结构”、“连拱式支护结构”、“桩——拱围护体系”等。

“闭合挡土拱圈”用钢筋砼就地灌筑,适合于基坑周边场地允许挡墙在水平向起拱之处。拱圈矢高f>0.12L(基坑边长)。拱圈可由几条二次曲线组成(曲线不连续),也可以是一个完整的椭圆或蛋形拱圈(曲线连续)。作用在拱圈上的土压力大部分在拱圈内自身平衡。

“闭合挡土拱圈”不需要深入至基坑底面以下,也不需要从地面按基坑全深度配置。它可以在坑底以上至地面以下某一高度内配置,并可分若干道施工,每道高2m左右。当基坑周边局部因场地限制而不能采用闭合拱圈时,可采用“非闭合拱圈”,而局部采用排桩或其他支护结构,组成混合型支护体系。采用“闭合”或“非闭合”拱圈,需注意验算整体滑移和坑底隆起。

拱圈有时尚需采用水泥土搅拌桩或化学灌浆等方法形成止水帷幕。但即使如此,其造价仍低于一般的桩墙支护结构。已在广州、珠海、深圳等地6~12m深基坑中应用,比一般桩墙结构降低造价约50%.

4 支撑体系出现了多种型式

目前常用的支撑体系按其受力性能和形状大致可分为:单跨压杆式、多跨压杆式、双向多跨压杆式、水平桁架式、水平框架式、竖向斜撑、平面斜角撑、井字撑与斜角撑结合、大直径环梁与辐射状支撑相结合,或与周边桁架相结合等;同时可充分发挥圆形、椭圆形、抛物线形和拱杆的力学性能,从中采用其中一种或多种形状相结合的形式。支撑体系出现了多种型式,可根据不同的基坑形状、平面尺寸、开挖深度、施工方法等需要,灵活地进行设计。

上海虹桥万都大厦多边形基坑采用直径92.3m的环梁与周边框架相结合的支撑体系,是迄今国内最大的环形支撑体系。此类体系能将不均匀的径向土、水压力转化为环向压应力,使支护结构处于最佳受力状况,在限制土体变形方面也能获得最佳效果。为避免整个体系向上拱起而失稳,将整个体系设计成锅底形,使环梁的标高低于坑周圈梁。同时,对支撑体系的温度应力不能忽视。

5 锚杆技术

锚杆技术以其能为基坑开挖提供较广阔的空间优势,在我国从北到南相继获得应用。

自早年北京地铁西直门车站、北京京广大厦等及上海太平洋大饭店、上海展览中心北馆等分别在北京粉细中砂地层和上海饱和软粘土地层作了系统的测试研究后,各地对其施工工艺、材料选用,乃至拔除方法等又分别作了深入研究。上海、天津先后提出了二次注浆技术、干成孔注浆技术等,有利于在饱和软土中推广应用。近年施工有许多成功的实例。

目前锚杆施工工艺领先于其设计理论。但因施工不当,在东北等地曾发生了若干起严重事故,应予重视。

6 土体的加固

对软土基坑,特别是深大而周围环境条件严峻的基坑,在基坑内外一定范围进行土体加固,可取得防止隆起、稳定坑壁、减少位移、保护环境的良好效果。

工程界已普遍认识到,基坑支护设计应是支挡结构、支撑锚拉体系及土体加固三项技术综合运用,方可达到安全、经济的目的。

土体加固除利用常规的地基处理技术外还常利用降水技术,取得了好效果。例如,上海新世界商城在基坑内设置深井泵结合真空泵降水装置,进行变流量间断性抽吸地下水。降水后实测坑底土(原为流塑性粘性土夹薄砂)现场不排水抗剪强度平均达到30.0kPa,比降水前提高36.4%,使土抗力显著提高。实践证明,在一般情况下加固坑内被动区的效果比加固坑外主动区的效果更好。

7 对地质勘察的新要求

支护结构设计的内容扩展到了必须考虑基坑变形影响所及的周边范围,而不仅是局限于支护基坑本身而已。为此,在设计前常先做好对基坑以外周边地区的地质勘察。

勘察范围一般至少扩大至开挖线以外相当于预计开挖深度1至2倍的范围;而对于软土地区,尚宜扩大。勘察点的深度应满足基坑支护结构设计要求,在软土地区宜达到开挖深度的2~3倍。对于深大基坑,尚应按预估基坑周围下卧层位移的需要而确定勘察深度。勘察点的间距一般取15~30m,对毗邻既有建构筑物及地下设施的基坑周边,应特别仔细勘察。并应查明地表和地下水体分布、各含水层和隔水层的位置、埋深、水位及其变幅;各地层的渗透系数和水压、流速、流向、补充来源和排泄方向。特别注意流砂和水土流失问题。为探明地下埋设物、洞穴及地层变化,采用了地震雷达仪进行扫描检测。

8 对周边环境的监护

调查对象包括基坑周围相当于基坑开挖深度的2~3倍范围内地上的建筑物、高耸塔杆、输电线缆、古建文物、道路桥梁,以及地下管线(应区别其属压力的或非压力的)、

人防、隧道、地铁等设施和障碍物。如发现既有建筑物等已有裂损倾斜等情况,同时收集其详细资料,并在必要处做出标记或摄像、绘图等。然后对调查对象承受地基变形的性能做出分析鉴定,确定应加监护方法。

监护方法有三类:一类是适当加强支护体系,对基坑毗邻监护对象的部位将挡墙加深或将桩加长以隔断之;第二类是对监护对象采用基础托换、结构补强、地基加固等方法直接加以保护,使其免受基坑施工影响;第三类是对基坑底部和周围土体局部加固,借以把基坑变形控制在容许范围。这些方法分别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经分析比较而后采用。

9 数值法和反演分析

对不同边界条件下土压力的分布形式、土参数的正确取值。支护结构及基坑周围土体的位移进行实测研究和理论探讨。

已编制了能模拟实际开挖施工全过程的大型平面有限元程序,除考虑结构和土的受力与变形外,还考虑土与结构的共同作用,进行了大量的数值模拟计算,分析了开挖深度、支护结构刚度、支撑设置位置、支撑刚度、坑底加固范围以及超载宽度等各种因素对基坑开挖性状的影响,并与工程实测作了对比,加深了对基坑工程性状的认识。

10 设计方法的变革

对支护结构采用按变形控制的设计方法,正逐渐代替传统的单纯验算强度和稳定性的方法,并正在完善中。

变形分析方法有经验公式法、安全系数法、数值分析法,以及根据控制值反分析法等多种方法。变形控制标准按地区经验而有不同,并与基坑暴露时间有关。此外,还在一些工程中进行了离心加载模型试验、预测支护结构墙体和土体变形,例如上海人民广场地下车库、上海太阳广场大厦、上海地铁徐家汇车站、上海延安东路黄浦江隧道1号竖井等。

11 对土方开挖施工工艺的组织与管理

研究发现,在软土深大基坑中精心安排开挖施工分层分区分块的部位和时间要求,以及相应的支撑设置的时间要求,以有效地控制基坑已开挖部分的无支撑暴露时间和减少土体被扰动的时间与范围,将可以利用尚未被挖及的土体尚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其自身位移的潜力,而达到使其协力控制挡墙位移和坑周土体位移的目的。换言之,在基坑开挖施工(包括支撑设置过程)同支护结构及坑周土体位移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相关性。故科学地安排土方开挖施工顺序和控制施工进度,将有助于控制挡墙和坑周土体的位移。

此项研究成果被称为“时空效应”,已在上海地铁车站和高层建筑的许多基坑中加以运用,获得良好的效益。它极具推广应用的前景。

12 对开挖过程实施跟踪监测,并将信息及时反馈

这是为了掌握支护结构和基坑内外土体移动,随时调整施工参数,优化设计,或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顺利进行。施工监测的作用还在于检验设计的正确性,并有利于积累资料,为今后改进设计理论和施工技术提供依据。

对深大基坑的监测内容通常包括:

a.支护结构的位移和内力(弯矩);
b.支撑轴力变化;立柱的水平位移、沉降或隆起;
c.坑周土体位移及土压力变化;
d.坑底土体隆起;
e.地下水位及孔隙水压力变化;
f.相邻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地下工程等保护对象的沉降、水平位移与异常现象。

监测手段常采用水准仪、经纬仪、测斜仪、分层沉降仪、土压力盒、孔隙水压力仪、水位观测仪、钢筋应力计等。目前在实际工作中,以水准仪量测墙顶和地面位移以及以测斜仪量测墙体和土体深层位移较为可靠而且特别重要。其他监测手段常被用来进行综合分析。用钢筋应力计测支撑轴力时,尚应配以温度计埋设在支撑中,以便计算温度变化引起的应力。实测表明,由于温度变化,支撑往往产生较大的附加轴力,对钢筋砼支撑,可达15~20%.这说明设计时不能忽视。钢支撑的温度变化应力更大。

但目前基坑工程的综合监测水平尚不够理想。尽管有了计算机和遥控等先进设备,而测试元件的质量及其标定、埋设、保护和施工配合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有待改进。

监测报警是一个极其严肃的问题。做好了,可化险为夷,避免损失;否则,留下隐患,酿成事故。有的工程虽作了报警,而有关当事人并不警觉,结果酿成“大祸”,实践中不乏经验和教训。反之,如沈阳故宫附近某工程处于回填土和含水量高的粘性土地层,基坑开挖过程中意外地测得了锚杆拉力(它反映土压力)随基坑暴露时间而明显增长。由于及时报警,避免了一起事故。

13 全国性规范的编制

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已编制完成并投入使用,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基坑支护的全国性专业规程。与此同时,上海、深圳、北京、

广州、武汉等地及冶金部建研总院等已分别编制了地方或部门的有关深基坑支护的指南、规范或规程或征求意见稿。回顾对照19*的《上海市标准: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中与基坑支护有关的条文仅十余条(约数百字),足见我国基坑支护技术的标准化工作已迈进了一大步。

篇2:深基坑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深基坑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1)技术复核、隐蔽工程验收由项目部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详细的计划,明确复核验收的部位、内容、复核验收人员。

  2)技术复核按以下流程实施:项目部技术员负责技术复核工作的自检及填单,项目工程师负责技术复核的复验和核验意见签证。

  3)隐蔽工程验收按以下流程实施:项目部质量员负责自检并开列隐蔽工程验收单,项目工程师负责复验意见签证并交业主代表复验签证。

  4)作好技术交底工作,由项目部项目工程师负责将各分项工程和施工工艺向班组作详细的技术交底工作,包括施工方法、操作要领、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等。

  5)验收不合格立即整改,在复验合格前不得转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6)对工程施工的难点,由项目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和班组进行科研攻关,通过策划、试验、实施,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7)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规范和标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规范要求组织施工生产,保证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8)对技术文件、技术资料、技术档案、技术标准和技术情报等做好管理工作。

篇3:X项目深基坑支护工程技术管理规定

  某项目深基坑支护工程技术管理规定

  深基坑工程具有技术难度高,风险大的特点。厦门市地质条件复杂,地面建筑和地下设施密集,若处理不当,极易酿成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为保证深基坑工程顺利进行,确保基坑周边建(构)筑物、道路和市政管线不受破坏,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一般规定

  1.1本规定所称“深基坑”系指开挖深度超过4米(含4米)的基坑,或开挖深度少于4米,但有淤泥等软土层的基坑。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开挖、基坑支护、地下水控制、基坑回填、基坑周边环境保护等内容。

  1.2与深基坑工程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各个环节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完成,深基坑工程的勘察、设计与施工应严格遵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

  1.3深基坑支护设计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支护设计的单位必须是经过市建

  设主管部门批准认定并允许从事岩土工程设计的特征单位。

  1.4深基坑支护工程必须由至少两个设计单位提出支护设计方案,并由建设单位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专家组名单应报市建设主管部门审定,具体支护方案由建设主管部门会同专家组审查后确定,未经专家论证并报送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深基坑支护工程不得组织招投标。

  1.5深基坑工程施工(包括基坑支护施工、土方开挖、基坑抽排水)及深基础工程施工应由一个施工单位统一总承包,不得肢解。地下室结构施工及基坑回填也宜由该施工单位承包。

  1.6深基坑工程必须纳入岩土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整个施工过程均应在严格的监理之下进行。

  1.7深基坑工程应采用信息施工法,设计、施工、监理人员应及时了解和分析监测信息,对可能出现的险情应有充分的预见、周密的防范和应急的后备措施。

  1.8深基坑工程的支护构件和支撑构件(含锚杆等)均不得超越红线,必须超越红线时应征得相邻地块业主的同意。

  1.9建设单位应为勘察、设计单位开展工作提供相关条件,特别应提供邻近建(构)筑物的结构特征、基础类型、尺寸、埋深及与基坑的相关距离和高度,以及基坑周边道路和市政管线的有关资料。

  1.10建设单位宜对深基坑工程办理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和附加第三者责任险,以减少工程风险损失。

  二、深基坑工程勘察

  2.1建设单位应委托勘察单位进行深基坑工程的专项勘察工作,勘察单位必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出勘察方案,并提请建设、设计、监理、监督等单位共同审定。

  2.2主体结构设计单位应就深基坑工程的特点,对工程地质勘察的内容提出具体的要求,特别应强调做好基坑开挖范围(包括离开开挖边线3倍于基坑深度范围内)的暗沟、暗滨、暗河道、古墓和地下人防工程等的勘察,并要求提供其准确位置及范围。支护设计单位若认为勘察报告不能满足设计需要,应提出补充勘察要求。

  2.3勘察报告须严格按国家规范及福建省标DBJ13-07-91进行编写,特别要对基坑周边的岩土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对土层必须准确提供各周边分层土实际的C、Φ值,并注明其试验方法,不能以场地勘察资料中所提供的宠统值代替。

  2.4勘察单位必须做好勘察报告提交后的服务工作,参加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的讨论和研究,并及时进行必要的补充勘察工作。

  三、深基坑工程设计

  3.1深基坑工程设计应根据场地条件、地质条件和施工条件进行多方案比较,选取最佳设计方案,以求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方便施工和缩短工期。

  3.2深基坑工程设计除必须保证基坑本身在暴露期间的安全外,还必须保证邻近建(构)筑物、道路和市政管线的安全。支护设计必须考虑地面附加荷载、地表水、地下水和邻近建(构)筑物的影响等不利因素。

  3.3设计单位必须编制详细完整的支护结构设计计算书,应保证支护结构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及安全度,对支护结构周边土体要进行整体稳定性验算,并应提供不同挖土深度时支护结构的变形和顶点位移计算数值。

  3.4当采用锚杆作为支护结构的弹性支承时,宜先进行必要的现场锚杆抗拔试验,取得可靠的数据,如条件不具备时,可根据在施工时实际张拉获得的数据来修正原设计。

  3.5设计单位必须编制详细、完整的支护结构设计施工图,应包括:设计总说明、总平面布置图、监测元件预留(埋)平面(竖向)布置图、支护结构大样图(配筋图)、支撑系统结构大样图(配筋图)、连接节点大样图、基坑开挖剖面图、降(止、排)水设计图。

  3.5.1设计总说明除应有一般结构设计说明外,还应着重说明①施工程序及施工要求;②监测要点;③基坑失稳预警指标(变位、沉降、隆起、倾斜、应力、裂缝);④对周围建(构)筑物、道路和市政管线的影响及保护措施;⑤基坑周边堆载限值;⑥基坑暴露时限。

  3.5.2总平面布置图应准确表示①地下室轮廓和开挖轮廓线;②围护结构、支撑系统、止水帷幕、排水沟及抽水井的平面布置;③基坑周围建(构)筑物的轮廓线和层数,基坑周边道路和市政管线的平线位置。

  3.5.3监测元件的预留(埋)平面(竖向)布置图应表示不同测试元件的图例及其在平面和竖向的位置,其布置密度和间距应满足进行数据动态分析的要求。

  3.5.4基坑开挖剖面图应表示所剖到断面的标高、排水沟、放坡、管线、止水帷幕、支护构件、支撑构件和离开开挖边线3倍于基坑深度范围内的道路、市政管线、建(构)筑物及其基础。

  3.6设计单位要切实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并深入施工现场,当发现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相符时,应会同建设、勘察、施工、监理和监测单位研究解决,必要时应提出补充勘察要求和修改设计。

  四、深基坑工程施工

  4.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并根据勘察报告和设计图纸的要求,预先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

  4.2施工方案除具有常规内容外,还应特别强调①执行设计总说明中所规定的施工程序的技术措施;②土方开挖及运输方案;③控制地面堆载、地表水、地下水的措施;④对邻近建(构)筑物、道路及市政管线的保护(观测)措施;⑤应急抢险措施。

  4.3施工方案须经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会审通过后才能实施,经会审确定的施工方案不得随意改变。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按规定程序报审,并报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4.4施工单位应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强化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和验收。

  4.5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或观测数据接近设计预警指标时,必须及时报告建设、监理单位,发现险情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严防恶性事故的发生。

  4.6深基坑开挖后应及时浇灌垫层混凝土和修建地下结构,地下结构施工完毕,应抓紧进行基坑回填,禁止基坑超期暴露。

  4.7相邻深基坑工程同时施工时,必须统一考虑工程施工时的相互影响,确保双方支护结构及邻近建(构)筑物、道路和市政管线的安全。

  4.8深基坑工程在施工和暴露期间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时,必须立即向市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五、监理与监测

  5.1深基坑工程应进行全过程监理,宜委托承担主体结构工程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5.2监理单位必须认真审查勘察、设计、施工及监测单位提供的技术文件,检查和监督设计、施工、监测方案的实施,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会同建设、勘察、设计、监测单位研究处理。

  5.3深基坑工程必须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监测,监测单位应为具有岩土工程监测资质的单位。当支护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具有岩土工程监测资质时,宜由该单位监测。

  5.4监测单位应根据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在施工前编制出安全可靠的监测方案,监测方案须经建设、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共同审定。

  5.5施工前监测单位必须会同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对邻近建(构)筑物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并记录拍照,对可能发生争议的基坑四邻,建设单位应预先委托房屋鉴定和公证部门进行鉴定和公证。

  5.6深基坑工程监测内容包括对①支护结构;②周边环境;③土体状态变化;④地下水位变化;⑤土层孔隙水压力变化等方面的综合监测。[HJ*2]

  5.6.1支护结构监测的主要内容有①支护结构变形及顶部位移监测;②支护结构沉降监测;③支护结构和支撑结构应力监测等。

  5.6.2周边环境监测的主要内容有①离开开挖边线3倍于基坑深度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的沉降、倾斜和裂缝的监测;②邻近基坑的道路和市政管线的沉降与变形监测。

  5.7深基坑工程监测应贯穿工程的全过程。支护结构监测时限与基坑暴露时限相同,周边环境监测时限应在监测方案中确定,一般应延长至基坑回填后18个月。

  5.8在连续大雨和台风季节及地下水位涨落较大等非常时期,监测单位应加密观测,出现险情时应连续观测。

  5.9监测单位应及时向建设、监理单位提交每次监测资料,在监测数据达到设计预警指标和出现险情时必须立即向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发出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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