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成品保护措施:成品和设备保护责任机构职责

2659

  成品保护措施

  一、成品和设备保护的责任机构与职责

  本工程施工周期长,分包队伍多,多层次交叉流水作业,成品量大且物资设备种类繁多, 成品的保护关系到整个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必须高度重视成品和设备保护工作,严格执行成品和设备保护措施,为此,总承包方将负责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总包各职能部门联动的,并得到各分包商积极响应的成品保护的责任机构--"成品保护小组",协调各单位一致动作,有纪律、有秩序的进行穿插作业,保证用于施工的原材料、制成品、半成品、工序产品以及已完成的分部分项产品得到有效保护,保证所有安装的设备不被损坏、划伤,确保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

  该机构将从成品保护的事前策划(如保护方案的编制、评审与批准)、事中控制(如工作面的统筹安排、交接检查的落实和互相避让与协调及相关的实施记录)、事后检查(含纠偏和经济补偿确认)等成品保护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管理。其职责分工是:

  总包职责:依据与业主所签订的合同,对整个工程的保护方案进行整体策划,对各分包的成品保护措施进行审查,并及时报送给合同中明确的单位进行审批。

  总包在与分包签订合同时,会一并将成品保护纳入分包合同中,并负责提供总包在成品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或工作程序。总包负责对各分包的工作顺序、作业时间、资源投入进行审查指导并力争使各分包作业做到科学、有序、高效,加强分包交叉作业和前后作业时的协调管理工作。

  分包职责:积极编制自己承包范围的施工方案。在总包的组织部署下,分包商主动对本分包工程的上道工序的保护要求进行了解;也主动了解下道工序可能的对本分包工作的可能致损因素。在上述调查了解的基础上,配合上道工序搞好保护,同时将自己分包的范围内的已完产品的保护措施编制好,使其在下道工序中得到很好的贯彻,真正做到"谁施工、谁保护"。

  业主职责:在合同明确的责任范围内,及时传达或明示物资或设备进场的时间表;及时审批总包提交的成品保护计划;协助总包对指定分包在成品保护履约方面的保证金预以控制。

  项目总工程师和项目生产经理职责:制定成品保护措施或方案;对保护不当的方法制定纠正措施;督促有关人员落实保护措施。

  材料员职责:对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制成品进行保护。

  班组负责人职责:对上道工序成品进行保护;本道工序产品交付前进行保护。

  成品保护的分工:原材料存放、场内搬运的保护由材料员负责;加工产品在进场之前由加工车间保护,进场后由材料员负责保护;工序产品在验收之前,由该工序的班组负责人负责保护,验收后下道工序班组负责人负责保护;最终的工程产品由项目经理指定人负责保护,直至产品交付为止。

篇2:装饰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措施方案

  装饰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措施方案

  1、玻璃幕墙、铝合金窗成品保护措施

  (1)幕墙、窗框四周嵌防水密封胶时,操作应仔细,不得污染幕墙、窗框。

  (2)拆搭脚手架、跳板其材料对铝框要有相应的保护措施,否则不许在门窗框上拖拽,安装管线,设备应防止撞坏幕墙。

  (3)不许在幕墙、窗框上撞击,钉钉或刻划,幕墙、窗玻璃安装后立即贴上"小心玻璃"标志。

  2.电信通成品保护

  面板、模块、配线架、机柜、控制箱、控制柜、摄像头和报警器的安装在内装基本完成后进行。其他安装与相关工序配合进行。 3、门业成品保护措施

  (1)木门扇、框及贴脸线和筒子板等进入场地后,必须将材料放置在通风良好,防雨防潮的地方并设专人管理。

  (2)油漆和胶等一些易燃材料必须放置在远离火种和易燃产品处,并设专用房间加以保管。

  (3)产品在油漆和安装完后,将产品用塑料布将油漆好的产品全部遮盖起来,以免其它杂质对本产品的污染。

  (4)严禁撞击门框扇及贴脸。

  4、地面、墙面成品保护措施

  (1)地面抹好后,进行洒水养护七天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操作。

  (2)运输通道处的地面,养护完毕后铺设保护层保护地面。

  (3)做好的地面,不允许有污染物落洒在地面上如:机油、油漆、油污、胶或粘结剂,更不能在水泥地面上拌合砂浆。

  (4)其他工种的操作工具如高凳、梯子及小车腿等都要用胶皮包好,以防磕碰地面。

  (5)在水泥地面上堆放金属或其他重物时,应垫木板以免划伤地面。

  (6)铺好的地砖4-5天后方可上人。

  (7)新铺的花岗岩地面房间应临时进行封闭,操作人员和检查人员进入房间踩踏时,一定要穿软底鞋,并要轻踏在一块木板上。

  (8)花岗岩地面完工后,房间应封闭,粘贴完达到强度后,其它工种插入作业时,应在表面加覆盖保护措施。

  (9)墙面剔凿应在抹水泥墙面之前进行,以防剔凿造成墙面空鼓,轻质墙体必须经理部同意后,方可用切割机,切割、剔改。

  (10)磁砖贴完后应加强保护和养护,墙角门窗口处应加木板防护以防碰撞。

  (11)墙面贴好后,严禁在墙上或附近剔凿,防止破坏磁砖与墙面的粘结。

  (12)磁砖贴好后应进行养护严禁用色笔在墙上乱画或用硬质物品敲击。

  (13)其它工种插入施工时,任何人都不得污染和损坏磁砖,特别是磁砖的阳角,不得有金属物体和其它材料堆积压在屋面磁砖上。

  (14)刮白涂料墙面不得雨淋、水泡,其它工种施工时不得碰撞,阳角和墙面。

  (15)严禁有一切污染物污染涂料墙面,严禁在刮白的涂料墙面上乱写乱画。

  5、水电成口保护

  (1)管道保温、灯具、面板、风口防污染。

  阀门不得随意开启。

  (2)导线、母线铜管防丢失。

  (3)设备防止损坏及受潮。

  6、消防设备成品保护措施

  (1)消防水系统所有带压管,在打压试验完成后,如与其它专业管道打架,非消防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改动消防管,应通知有关专业人员协商解决。

  (2)消防联动、报警线缆敷设完成后,都有一定的余量,非消防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剪短、抽走,挪作它用。

  (3)消防喷淋头上好后,禁止用明火烧,禁止用理物敲击,禁止随意挪动喷头。

  (4)消防报警探头、喇叭、手报按钮、声光报警器、报警电话插座、消火栓箱安装完毕后,禁止非本专业人员随意拆、搬弄。

  (5)消防中控室自移交消防专业施工队之日起禁止其它人员入内,如必须进入时应有审批手续方可进入。

  7、通风专业成品保护

  (1)在与其它专业管道打架时,应协商解决,不允许随意拆除或改变风管标高、位置。

  (2)不允许将超限风管挤压变形,不允许随意破坏风管。

  (3)不允许随便拆除或破坏支架、横担。

  8、吊顶成品保护

  (1)吊顶所需材料,如板材、龙骨等,不可在其上面坐、踩、行走、个息和堆放其他物品。

  (2)已安装好主龙骨架的大厅、走道、卫生间、电梯厅、如其他项目需调整、交叉作业时,应提前通知我方,由我方派人员进行配合施工,其他项目施工人员应戴好洁净手套,并注意不能弄弯吊杆、主龙骨架。

  (3)在我吊顶作业安装封面板前,其他项目应将各自该干的活干完,封完面板后,不可再揭开施工,如确需施工,由此造成材料损坏、损坏、损耗、返修人员工资将由其负责。

  9、石材成品保护措施

  (1)整个立面的板材安装安毕后,及时清理石材表面污染,避免腐蚀性咬伤。

  (2)易于污染或磨损石材的木材或其它胶结材料严禁与石材表面直接接触。

  (3)对于不合格的石材更换工作完成后,要立刻清洗干净。

  (4)对于易破损的阳角部位,用交合板中以临时保护。

  (5)墙面石材安装完毕后,及时清理石材表面污染。

  (6)对于门窗洞口、施工通道易破损的阳角部位,用胶合板加以临时保护。

  (7)石材地面派专人养护,养护期内(不少于7d)严禁在其上面行走、施工。

  (8)进入施工现场的小推车,车腿、车把要包裹好,防止碰坏地面石材。

  (9)所有的的非专业人员不得挪用、搬运石材。

篇3:室内精装修工程成品保护保证措施

  室内精装修工程成品保护的保证措施

  成品保护工作对装饰工程来说尤为重要,稍有疏忽,就会功亏一篑,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在经济上,单项成本以数倍增加;在时间上,大大影响了工期;在最终艺术效果方面,往往会因返工所用的材料与原有材料不是同一批而在颜色、纹理等方面存在差异,造成无法弥补的永久性缺陷。因此,每个人都必须充分认识成品保护的重要性,在思想上切实重视成品保护工作。同时,还必须采取可靠的技术与管理措施加以保证。我们的主要措施是:

  1、管理措施

  (1)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成品保护与经济利益挂钩,奖罚分明。

  (3)书面张贴告示,提醒大家注意。

  (4)已完工的房间要加锁。

  2、技术措施

  (1)重要部位用木板、栏杆围护或用纸板遮盖。

  (2)已铺好的石材地面。封闭出入口,防止行人进入,三天内防止踩踏,并及时进行表面处理,同时用厚纸壳铺盖,防止污染。干挂石材防止碰撞。

  (3)天花罩面板安装必须在吊顶内管道试水、空调保温、电气管线等一切隐蔽工程完成验收后进行。

  (4)不锈钢完工后,不急于撕掉外表胶纸,待验收前再撕。

  (5)刷油漆时,应对其它已经完成的饰面用报纸遮盖。油漆末干前室内不要扫地,以免灰尘粘污油漆表面。

  (6)玻璃墙或玻璃隔断完工后,贴上醒目的红色胶纸。

  (7)木地板铺设完工后,应打腊,并铺塑料薄膜进行保护。

  (8)地毯铺设后不准在上面进行其它工种施工作业。操作人员踩踏地毯时必须脱鞋。

  附表: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