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建筑成本核算分析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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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核算制度
一、项目成本核算是指以工程项目为对象,对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消耗进行审核、记录、汇集和计算。通过如实反映实际生产耗费,控制各项生产性支出。
二、成本核算应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对各种成本支出按照实际收益时间进行待摊和预提。凡是当月已经使用而尚未支付的费用。应作为预提费用计入当月成本;凡是当月已支出,应由本月和以后一段时间内共同负担的费用,应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
三、加强基础工作,保证成本计算资料的质量是做好成本核算工作的基础。
1、加强凭证控制。
2、健全原始成本支出台帐。项目必须健全的台帐有以下几类:
①完成工程逐月登记台帐;
②分包单位预结算台帐;
③月份材料消耗汇总表台帐;
④月份中小型机具、周转料租赁摊销台帐;
⑤大型机械月份使用台帐。月份材料消耗汇总表台帐根据公司物资部制定的"物资报表分类目录",从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化工类、建材类、木材类、金属制品类、其他类等科目进行统计汇总。
3、成本核算工作中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的支出情况需要工程经理、材料室主任、机械管理员提供。做好成本管理工作需要各相关岗位人员的密切配合。由于此项工作涉及人员多,工作量大,因此应由项目经理亲自亲自主持进行。项目应明确规定,月份成本核算时,各责任人员提供相关台帐的时间和编制台帐的要求。

成本分析与考核制度
一、工程项目成本分析是指通过把本期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相比较,发现成本超支的重点因素,以便制定措施,予以整改,同时检查各业务科室的成本降低指标的完成情况,为实现奖惩措施提供依据。
二、为了便于成本分析,要求成本计划与成本核算应采取一致的会计科目。在进行成本比较时,应从施工成本构成的各个环节求出实际成本偏离计划成本的差异。成本分析应坚持关键因素重点控制原则。对差异比较大,超过规定限制的现象,及时进行调查分析,找出原因拿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
三、成本分析执行月度分析、季度分析和年度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成本分析工作应由项目经理主持,各业务科室主管协调配合,分担有关分项的分析工作,做到成本分析与业务专题分析相结合。成本分析完成后,应由成本经理提出书面分析报告。
四、工程项目成本考核是通过检查成本目标和成本降低指标的完成情况,检查项目经理部的经济效益,以及各业务科室、各岗位人员的绩效。
五、成本核算应贯穿于整个施工生产过程中,可以考核某一阶段或某一期间的成本,也可以考核某个成本分项的支出状况。在项目完工后,则要考核整个工程项目的总成本、总费用。
六、工程项目成本考核内容:
1、考核降低成本目标的完成情况:检查成本报表的降低额、降低率是否达到预定目标,完成或超额的幅度。同时,::还应检查辅助考核指标,如三材节约率、人工费节约率、能源节约率等指标的完成情况。
2、考核核算工作是否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3、与其他专业考核相结合:项目成本考核是个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成本考核要和其它专业考核相结合,从而考察项目的技术、经济总成效。主要结合质量考核、生产计划考核、技术方案与节约措施事实情况考核、安全考核、材料与能源节约考核、机械利用率考核等,明确上列业务考核方面的经济盈亏,为全面进行项目成本分析打基础。
七、工程项目成本考核工作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成本经理具体负责。成本考核完成后,成本经理拿出书面考核结论,报项目经理,做为落实奖惩措施的主要依据。

篇2:项目成本核算作业指导书

  项目成本核算作业指导书

  1.作业目的

  建立和完善成本核算的操作规则;合理确定成本核算对象;正确归集和分配开发成本及费用;为开发项目提供及时,真实,完整的成本核算资料。

  2.主管岗位总会计师:检查建账和登录的及时性和正确性,处理成本核算中的特殊情况。

  主办岗位成本核算:按作业描述的程序和要求做好本岗位的操作。

  3.作业描述

  3.1划分成本核算对象:划分的要求在于便于成本费用的归集,有利于成本的及时结算,

  符合现行的会计准则。划分必须符合同类归并的原则。

  3.1.1只有同地,开工时间接近,同一总包单位,相近结构类型,相同用途性质的群体建筑可以合并成一个成本核算对象。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应以单体建筑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3.1.2 独立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的小区公共配套建筑和设施,如会所,幼儿园,大卖场,独立的地下车库等今后可能发生出售,出租,转让等情况的,一般应独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3.1.3变电站,垃圾或污水处理站,管理用房等为同一小区服务,今后将成为小区全体业主公共资产的,可合并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为便于分摊,不同服务区域的公共资产不能合并成一个成本核算对象。

  3.1.4 仅为一幢单体建筑服务的附属设施,如室外配电房,泵房等,可以不单独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发生的费用直接计入所附属的单体建筑。

  3.1.5 最小的成本核算对象为单体建筑,不能因为单体内部各层楼的用途或结构不同而人为地拆成几个成本核算对象。

  3.1.6 对于必须归集但暂时不能确定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或者需要先归集后分摊的成本,须另设“跨期待分摊成本”的成本核算对象。

  3.2设置会计科目和核算项目:

  3.2.1 开发成本:

  开发成本核算按制造成本法设置科目(详见附表)。

  3.2.1.1开发成本的科目一般包括下列八项:

  土地获得价款,

  前期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

  公建配套设施费,

  资本化利息,

  开发间接费,

  成本结转(仅适用于区域性的土地开发并销售的情况)。

  3.2.1.2 在开发成本各级明细科目下,按各成本核算对象分层次设立核算项目。如:

  核算项目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

  某花园

  (项目名称)(分期)(分功能)(分结构)

  在建一期住宅多层

  高层

  别墅

  办公

  商铺

  配套资产等

  在建二期

  ………

  待开发土地

  跨期待分摊成本

  3.2.1.3上述梯级设置适用于分期实施的综合性大型项目的成本管理,一般的项目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按上图的梯级次序选择各级科目。

  3.2.1.4 对于已购入的、尚未开工但已决定开发的土地成本,均在成本核算对象“待开发土地”中核算。在核算项目的属性中增加占地面积和可售建筑面积,并依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待开发土地”核算项目的余额即为拟开发土地的实际成本,内容包括:(1)总体未开工项目的地价款和前期费用,(2)分期开发的项目,其后期尚未开工部分的地价款和前期费用。

  项目开工后,将已开工部分逐期从“待开发土地”中转入“在建某期”。

  3.2.2 开发产品

  项目竣工取得大产证,并已与客户办理了房屋交接单,这时,“开发成本”科目应转入“开发产品”科目。

  3.2.2.1 开发产品按可售建筑面积采用数量金额核算。不包括在可售建筑面积中的车位应按个数采用数量金额核算。

  3.2.2.2 变电站,垃圾或污水处理站,管理用房等为小区服务,今后将成为小区全体业主共有财产的公益性配套资产,仅计入实际建造成本,不分摊土地价和管理费用。结算时,将此核算对象的账面余额在受益范围内,按照面积比例摊入相应可售产品的成本核算对象中。

  3.2.2.3 会所,中小学,幼儿园,独立的地下车库等今后可能发生出售,出租,转让等情况的具有经营价值的配套资产,也仅计入实际建造成本,不分摊土地价和管理费用。但如该配套资产的实际建造成本高于预期收益的,也可按与预期收益配比的一定金额预留成本。

  3.2.2.4完工的开发产品用于出租的,应将其成本全部转入“出租开发产品”。

  3.2.2.5 完工的开发产品自用的,应将其成本全部转入“固定资产”

篇3:天安地产成本核算制度

  安永地产成本核算制度

  成本核算是会计核算的核心内容,为贯彻经济性原则,努力降低成本,强化成本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成本核算对象

  成本核算对象就是开发项目。

  2.成本核算的方法

  采用品种法进行核算。品种法是指按照产品品种归集生产费用来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在只有一种产品的情况下,全部费用都是生产该种产品的直接费用。在有几种产品的情况下,归集费用后对间接费用作适当分配即可计算出各种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3.成本核算的程序

  直接按开发项目设成本计算单,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和基建安装工程费属于直接费用,直接分项目计入“开发成本”科目。

  应由各开发项目负担的间接费用,应先在各开发项目和公共项目归集,月底按一定标准进行分摊结转。

  4.成本分析

  正确划分进入成本费用的界限:计入成本费用的支出范围,大致如下: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固定资产的折旧费、修理费、租赁费等;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按规定比例提取的福利费等;出包工程支付的工程价款;劳动保护费、劳动保险费;差旅费、办公费、职工教育经费;税金;无形资产摊销、业务招待费、技术开发费。广告费。

  严格划分开发成本与期间费用的界限:开发成本是企业在土地、房屋配套设施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是与企业某种产品开发经营有直接联系的费用支出。而期间费用是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非生产性开支的经济指标,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它们不能计入开发成本。

  严格划分开发成本的归属期,划分本期开发成本与后期开发成本。严格按权责发生制及收入与费用相匹配的原则确定开发成本的归属期。

  将成本实际发生数与目标成本控制数,进行比较,查明完成或未完成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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