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工程分包单位施工交接验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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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分包单位施工的交接及验收办法

  1、分包单位进场施工程序:

  与业主或总包单位签订合同、取得进场证明→向总包单位申报并提供有关资质资料→进场施工准备(包括材料设备报验,人员安全教育,暂设搭设等)→经同意后进场施工→接受总包单位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并按限期整改→每一工序完工自检并合格后向总包单位报检→经检查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或与其他分包队伍进行工序交接→施工完成后经批准退场→保修期间组织维修。

  2、分包单位的施工要在现场实行挂牌制,注明管理者、操作者、质量负责人及施工日期并做好相应的图文记录,并作为施工方案的一部分上报总包单位,在分包工程交付时将按此记录检查及确定责任承担者;由于不按规范、规程施工而造成质量事故的将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

  3、分包单位之间的工序交接工作,由总包单位组织,每次工序交接都必须形成书面记录,并由交接双方及组织者签字同意交接。

  4、工序交接的检查内容包括:上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按相关规范是否合格、施工后现场是否工完场清、是否对其他工序有破坏、现场的设备设施是否改变等。

  5、对不合格分包工程必须进行返工或返修不合格决不能进入下道工序,如果不合格分包工程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工序交接组织者的责任。分包单位在发现不合格后,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研究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对其原因采取必要的纠正,有预防的措施并要有文字记录上报总包单位。

  分包工程全部完成后,由项目副经理组织,技术负责人及专职质量检查员,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后,报监理单位进行质量等级核定。

  6、总包单位将每月组织一次工程质量大检查(包括内、外业),总包单位质量人员随时现场抽查,对不合格工程限期整改。

  7、如果同一问题或同一部位质量问题发生三次以上还未得到控制,总包单位将对该分包单位向业主申请进行清退处理。

篇2:房地产项目工程交接验收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项目工程交接验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使工程质量、使用功能符合开发要求,方便物业管理,减少与业主之间的纠纷,明确开发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责任及物业与开发单位之间的管理界限,特制定此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开发的所有项目在竣工验收后的交接验收过程。

  3内容

  3.1交接验收的依据

  3.1.1工程发包合同;

  3.1.2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竣工验收资料;

  3.1.3国家现行施工规范;

  3.1.4质量监督站的验收意见;

  3.1.5委托物业管理合同;

  3.1.6销售合同、业主入住手册;

  3.1.7国家有关其他规定。

  3.2交接验收的组织

  3.2.1在质量监督站最后一次整改报告批复后。

  3.2.2由项目公司经理组织、安排。

  3.2.3参加人包括开发部、工程部、销售部、经济部、、物业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

  3.2.4项目公司指定专人进行记录,完成后请相关责任人在原始记录上签字,并于三天内将整理记录发于各参与单位。

  3.3交接验收的程序

  3.3.1开发部、销售部的侧重点在于工程的使用功能、标准是否符合要求。

  3.3.2工程部主要以工程施工质量、工程的完整性为重点。

  3.3.3物业公司的验收重点除工程质量外,更要着重于检修的方便、设备的运行、技术资料的完整等。

  3.3.4按照专业分组进行验收,一般划分为土建(含建筑、结构、装饰等)、设备(含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等)、电气(含变配电、动力电、照明电、消防、通讯、安防等)。

  3.3.5每天(或每单位工程)验收完毕后,各组进行分组整理交给记录人员统一汇总。

  3.3.6属于施工单位质量问题的,要求监理公司针对汇总情况下达整改通知,限期完成。

  3.3.7属于开发单位自行安排的项目,项目公司经理应要求工程部、经济部督促完善。

  3.3.8各方整改完毕后,经验收通过后由项目公司经理签字,交由物业公司管理。

篇3:新项目物业交接验收协议书

  新项目物业交接验收协议书

  甲方:**房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对**小区的物业及设施设备进行交接验收,参与交接验收的主要工作人员是:1、开发公司;2、施工单位;3、物业公司;共*人。

  交接验收的内容:1图纸资料的交接;2房屋本体及设施的交接;3公共设施设备的交接(见附件1)

  交接验收的标准:(见附件2)

  交接验收程序:(见附件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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