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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工程竣工图编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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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速公路工程竣工图编制要求

  一、竣工图应能全面、准确反映竣工路线、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涵洞、防护、互通式立交工程、安全设施等的全部施工实际造型和特征。

  二、施工图没有变动的,由竣工图编制单位在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凡有一般性图纸变更及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变更的,可在原图上修改,并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

  三、凡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改变及图面变更面积超过10%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并加盖竣工图章。

  四、重复使用的标准图、通用图,可不编入竣工图中,但必须在图纸目录中列出图号,指明该图所在位置并在编制说明中注明。

  五、竣工图均按A3号纸(420×297mm)大小装订,对某些大的或结构复杂的结构物图纸,应先绘制A1号图纸,然后再缩小到A3图纸上。

  六、竣工图、表的编号办法,参照原设计图纸,按实际竣工图纸的数量重新编图号和页码。

  七、竣工图所用图例和图幅应与原设计图一致。

  八、竣工图应逐张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内容包括:×××工程竣工图,施工单位名称、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和编制日期,图章规格尺寸为70×50mm。竣工图章用红色印泥盖在竣工图右下方,竣工图标之上空白处。

  九、竣工图表中的字体。总目录、总说明采用3号长仿宋字体;A3图附注中说明文字采用4号长仿宋字体,标题栏用3号 长仿宋字体。各种字体均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

  十、竣工图章式样

篇2:建设工程竣工图编制相关规定

  建设工程竣工图编制的相关规定

  一、基本建设竣工图是真实地记录各种地下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情况的技术文件,是对工程进行交工验收、维护、改建、扩建的依据,是国家的重要技术档案。全国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和主管部门。都要重视竣工图的编制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

  二、各项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工程,特别是基础、地下建筑、管线、结构、井巷、峒室、桥梁、隧道、港口、水坝以及设备安装等隐蔽部位,都要编制竣工图。编制各种竣工图,必须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在竣工后),及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整理好设计变更文件,确保竣工图质量。

  三、-编制竣工图的形式和深度,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1)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则由施工单位(包括总包和分包施工单位,下同)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2)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3)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者,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负责重新绘图;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施工单位负责重新绘图;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由建设单位自行绘图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图。施工单位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并附以有关记录和说明,作为竣工图。

  重大的改建、扩建工程涉及原有工程项目变更时,应将相关项目的竣工图资料统一整理归档,并在原图案卷增补必要的说明。

  (4)竣工图一定要与实际情况相符,要保证图纸质量,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洁、字迹清楚,不得用圆珠笔或其他易于褪色的墨水绘制。竣工图要经承担施工的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

  四、竣工图的汇总整理工作,按下列情况区别对待:

  (1)建设项目实行总包制的各分包单位应负责编制分包范围内的竣工图,总包单位除应编制自行施工的竣工图外,还应负责汇总整理各分包单位编的竣工图。总包单位在交工时应向建设单位提交总包范围内的各项完整、准确的竣工图。

  (2)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工程指挥部分别包给几个施工单位承担的,各施工单位应负责编制所承包工程的竣工图。建设单位或工程指挥部负责汇总整理。

  (3)建设项目在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竣工图的编制、检验和交接等问题。

  五、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督促和协助各设计、施工单位检验各自负责的竣工图编制工作,发现有不准确或短缺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修改和补齐。竣工图要作为工程交工验收的条件之一。竣工图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归档要求的,不能交工验收。在特殊情况下,也可按交工验收时双方议定的期限补交竣工图。

  六、大中型建设项目和城市住宅小区建设的竣工图,不得少于两套,一套移交生产使用单位保管,一套交有关主管部门或技术档案部门长期保存,关系到全国性特别重要的建设项目(如首都机场、南京长江大桥等),应增交一套给国家档案馆保存。小型建设项目的竣工图不得少于一套,移交生产使用单位保管。因编制竣工图需增加的施工图,由建设单位负责及时提供给施工单位,并在签订合同时,明确需要增加的份数。

  七、大型工程竣工后,凡上述竣工图仍不能满足需要时,可重新绘制竣工图,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力量绘制,设计、施工单位负责提供工程变更资料。

  八、编制整理竣工图所需的费用,凡属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解决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所需的费用,由施工单位在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中解决;建设单位负责编制和需要复制的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基建投资中解决;建成使用以后需要复制补制的费用,由使用单位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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