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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会议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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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会议制度(二)

  一、目的:

  明确工程例会会议制度和会议流程,使本项目工程会议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工程会议效率;明确会议议题内容和各项要求,使工程会议能够及时、正确的反映和指导现场施工,提高会议的效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工程每周的监理工程例会和各种工程专题会议。

  三、实施细则:

  1、第一次工地例会:

  1.1工程项目开工前,合作方各相关人员(具体参加人员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我公司将在书面通知中予以确定)应参加由业主方组织并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1.2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业主、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业主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业主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管理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1.3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监理单位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2、工程例会:

  2.1会议时间:每周的监理工程例会于每周五下午2:00召开,各种专题会议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召开,所有的会议召开时间原则应控制在2个小时以内,尽可能做到高效(但遇特殊情况可由组织人具体确定);

  2.2会议地点:根据会议情况和会议内容形式在业主会议室或总承包单位会议室召开;

  2.3与会人员:根据会议内容形式,由各承包商(包括分包商)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业主代表及业主工程师、其他与会人员出席;

  2.4会议议题:(1)监理工程例会会议议题主要为通报上周现场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展情况及安排下周工作;配合协调解决各承包商、各工种、各工序间的相关问题及承包商提出的需协调解决的问题;(2)其他工程会议分为常规性专题会议和非常规性专题会议,常规性专题会议主要指图纸会审交底、竣工验收等专题会议,非常规性专题会议主要指为解决项目部无法按常规程序处理的问题而召开的协调会议。

  2.5会议制度:(1)各与会人员需准时参加会议,如无故迟到则导致每人200元/次的罚款,没有特殊原因不得无故缺席,否则将导致500元/次的罚款,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向会议组织者请假,批准后方可缺席,各与会人员需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2)监理工程例会,各与会人员需携带上周会议纪要和会议准备资料(如:周报表)出席会议,项目部内部会议,各工程师需携带上周会议纪要出席;(3)监理工程例会,各承包商需提前准备周报表,并于每周五上午10:00之前将汇总的承包商周报表报送监理项目部;(4)监理工程例会进行过程中,各承包商需言简意赅,有条理和逻辑,所有的汇报和提出的问题必须在上报的周报表中反映,承包商提出的问题,业主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需及时回答,必须明确到部位、责任人、时间,作为会议纪要决议;

  2.6会议纪要的整理:(1)监理工程例会和其他工程专题性会议纪要由监理公司及时整理,其中每周的监理工程例会纪要需在下周周一下午15:00前上报业主项目部(需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并下发;(2)监理工程例会纪要和其他专题性会议纪要要统一由监理公司下发各承包商,各承包商需签收,会议纪要形成的决议和要求,各承包商需及时遵守执行,各承包商在收到会议纪要后应及时予以核对,如有疑惑或异议,应于收文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否则,则无条件执行;(3)监理工程例会召开时会对照上周的会议纪要和承包商上报的周报表检查本周的完成情况,如会议形成的决议,相关责任单位需及时跟进落实,否则业主工程师会根据情况采取经济处罚或其它处罚措施;

  2.7工程例会会议流程:

  各承包商提前一天提交周报表

  业主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内部审核其周报表/业主工程师根据总体计划要求调整和完善其周计划

  与会各方准时出席会议(需携带上周会议纪要)

  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由专人记录

  对照上周会议纪要检查通报各事项进度落实情况并分析未完事项原因,提出要求/各责任单位需及时陈述,并做出措施,调整落实时间(记录在本次会议纪要中,跟踪)

  各责任单位需及时回答发言方提出的问题,落实到人、部位、时间/承包商对照周报表就上周以来质量、进度、安全等事项陈述,并提出需配合解决的问题和下周计划和实施措施/各监理工程师按照分管的专业或项目通报上周完成质量情况,并提出意见和要求/业主工程师对上次例会以来的事项检查,并提出问题、意见和要求,并补充完善本周计划

  业主代表对上周工作和对下周工作安排和要求发言

  总监理工程师重述本次会议有关决议事项和总结发言

  监理公司整理会议纪要并下发,对下发的纪要各方有异议可书面提出或在下次例会上提出

篇2:古运河项目工程会议管理制度

  古运河项目工程会议管理制度

  一、工程例会

  每周至少一次,由甲方、监理主持,乙方、分包、设计或驻工地代表参加。

  1.1会议内容:会议由乙方首先汇报对执行上周计划情况进行汇报,提出未完成部分在本周补救解决措施的方案;乙方需甲方、监理、设计协调解决的问题,设计代表与甲方答复疑问,并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生产提出要求。

  1.2监理公司总结:答复乙方、分包单位的问题;上周计划执行的情况;对乙方、分包质量和进度提出要求及整改意见;对下周计划的意见。

  1.3甲方答复提出的相关问题,并提出相关要求与意见。

  1.4监理于第二天整理出书面例会纪要,并发各相关单位。

  二、设计协调会

  设计协调会两周一次,由监理单位主持,乙方(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各分包单位、甲方、设计驻工地代表参加。

  2.1例会前两天,各分包单位应将两周执行计划情况(含未完成的原因、补救措施)、存在的设计问题及下两周施工计划报设计驻工地代表及甲方;驻工地代表答复不了的转设计单位。

  2.2设计单位根据上次协调会纪要的内容逐一进行落实,并对乙方、分包等单位的施工计划、质量提出询问。

  2.3乙方及分包向设计方提出施工图等方面的疑问,提交材料样品供甲方、设计单位审核等。

  2.4设计单位分专业进行解答或明确,并对质量、进度提出要求。

  2.5甲方回答设计方有关问题。

  三、会议要求及管理细则

  3.1监理公司将向需要参加会议的单位发出书面通知,除特别要求外,已参加会议单位是下次会议的默认参加单位。

  3.2参加单位必须按时出席,每缺席(迟到、早退)一人/次,罚款200元。

  3.3工程例会前一天下午5点之前,各与会单位必须将向会议提交内容报至监理公司文员处,监理公司将提前举行会议,研究相关内容;

  3.4会议由监理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主持,特殊情况可由项目总监委托其他人员代为主持。

  3.5从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到宣布散会为会议时间,会议时间内,不得抽烟;不得交头接耳;手机必须设置在震动位置,原则上不得接听电话,如必须接听,请到会议室外后再接通交谈,对讲机必须关闭。以上各点,如违反则按照200元/人·次的标准进行罚款。

  3.6主持人应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不宜过长。

  3.7请注意会议礼节,尽可能不打断他人的发言。

  3.8工程例会,各施工单位的项目正、负经理(或工地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质量、安全员必须出席会议,其他人员可视情况列席。

  3.9会议记录人员负责对会议违例情况进行记录,施工单位相关罚款每月累计后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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