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电厂基建工程核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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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厂基建工程核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能平凉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基本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成本及待摊建设费用的核算管理,根据国家及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电厂基建工程核算的管理职责、基本原则、基建业务流程的管理程序等内容。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电厂基建工程的核算管理,投资规模较大的更改工程等应参照执行。

  第二章 管理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 计划管理部门是基建投资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基建工程的概算投资控制与分析、牵头负责工程项目的划分、负责工程进度审核与完成投资金额的审定、负责工程进度结算及竣工结算资料的审核、负责各项结算手续及工程款支付手续的办理。

  第五条 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对工程形象进度、工程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方面的工程内容、工程实物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认定,负责工程物资领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第六条 财经部负责基建工程成本的归集及工程款项的支付。

  第三章 基本原则

  第七条 建筑安装工程成本是指按照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待摊建设费是指按照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按规定应当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支出。

  第八条 基建工程项目核算管理的总体原则是对照概算并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工程项目性质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需安装设备、不需安装设备和其他费用核算。

  第九条 临时设施费、材料价差、量差、报废工程损失、工程水电费等费用内容在概算中可能并不单列,但在施工合同中是合同价格的组成部分,所以应在会计核算中增设“其他工程费用”,用以按照费用性质大类归集上述费用,便于竣工决算时进行摊销。

  第十条 对于建筑工程中的设备如高压静电除尘器、消防设备以及空调等大型设备,项目划分列入在安装设备核算;甲供的各种水泵、油泵、风机等设备根据其配套电动机容量大小分列建筑工程或在安装设备,一般以10KW为划分标准。凡配套电动机容量在10KW以上的,泵本体、风机本体和电动机均列入在安装设备核算,不足10KW的,列入建筑工程核算。

  第十一条 基本预备费按照具体使用的工程项目、费用核算。计划管理部门应建立“基本预备费使用管理台帐”,逐项逐笔登记基本预备费的使用情况。

  第十二条 对于概算费用中所包含的资产购置,会计核算应视具体情况列入建筑工程或固定资产科目核算,避免资产费用化。对该部分资产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以便竣工决算时进行概算费用归并。

  第十三条 为保证工程项目www.pmceo.com费用核算的准确性,由计划管理部门牵头,燃供部、工程管理部门、财经部等部门参加,根据批准的工程概算对照《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项目及费用性质划分办法》,按照“扩大单位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原则,对工程项目统一进行编号并规范项目名称,编制《工程项目编号表》下发至各业务部门、施工单位作为填制各种原始凭证,组织会计核算,进行有关业务统计的依据。实际工程项目内容如发生变化,必须及时更新《工程项目编号表》。

  第十四条 为保证工程项目成本的正确归集,由财经部在《工程项目编号表》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结算方式、甲供材料范围等因素,对概算工程项目和费用进行一定的归并或分解,编制《工程项目编号与会计科目体系对照表》,该对照表应根据《工程项目编号表》的变化适时更新。

  第四章 结算及支付

  第十五条 建筑、安装工程成本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必须及时进行工程结算保证财务帐面投资完成额能反映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真实反映在建工程的实际支出。

  第十六条 建筑、安装工程实行按进度确认和竣工结算。所有结算资料中所列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编号表》中的名称、编号及级次,以确保成本归集的准确性。

  (一)进度款结算

  1.每月25日前,由施工单位按照具体的工程项目编制“工程进度月报表”,列明当月工程量和价值量的完成情况并提交公司。

  2.工程管理部门和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进度月报表”审核签字后送计划管理部门。

  3.计划管理部门对“工程进度月报表”进行价值量审核并分合同、按工程项目编制“工程进度审核表”,列明本次审定金额、累计审定金额等内容,经计划管理部门负责人、分管公司领导审批后,于月末最后一日前送交财经部。

  4.财经部根据“工程进度审核表”、施工单位提供的发票、工程施工合同等结算资料计列工程成本。

  (二)竣工结算

  1.单项工程竣工后,由计划管理部门负责向财经部提交“竣工结算书”、“竣工验收证书”、“资料移交证书”等结算资料。

  2.财经部根据“竣工结算书”、“竣工验收证书”、“资料移交证书”、施工单位提供的发票、工程施工合同等结算资料计列工程成本。

  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委托施工单位加工制作的油罐、水箱等设备,应单独签订合同单独结算,以便于竣工后的资产管理。如该部分设备已包含在主体土建安装工程合同中,则在工程结算时必须单独列示。

  第十八条 待摊建设费根据支持其经济业务的有效凭证按规定流程审批后结算。有效凭证主要有:发票、合同、结算报告、验收报告等。

  第十九条 计划管理部门每季度末应对在建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并与财经部进行核对,如果发现工程进度与财务帐务存在差异,应根据工程进度对帐务做相应调整。

  第二十条 每年末,计划管理部门应与施工单位办理年度结算手续,及时清理各施工单位、各合同、各工程项目的结算进度,以及对施工过程中尚未结算的变更、签证和另委项目进行清理,确保工程成本费用帐面记录与工程实际进度相符。

  第二十一条 对于总价包干的小额结算或零星工程项目,在工程完工后,也应办理工程结算书,不能简单以合同代替结算。

  第二十二条 建筑、安装工程及待摊建设费等各种款项的支付必须严格按照《财务收支审批办法》中规定的流程进行审批。

  第二十三条 各类款项的支付必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的约定,不得超合同、超进度付款。

  第二十四条 每月25日前,计划管理部门应根据工程实际完成进度和资金支付情况,科学合理预计下月所需各类基建款项的支付额度,编制资金预算并报送财经部,由财经部汇总平衡后上报股份公司批复后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财经部会同计划部在每季度末要对逾期未付的工程质保金和各种尾款进行清理,并由财经部与各施工单位进行书面对帐,对对帐发

现的差异应认真分析,调查形成原因,如需更正,应及时调整帐务。往来款项核对记录应妥善保管,及时装订归档。

  第二十六条 计划管理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合同、工程投资以及待摊费用相关的管理台帐,并定期与财经部进行核对,以确保如实、动态地反映合同执行及投资完成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的执行情况由电厂财经部负责检查落实,并纳入月度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的文字解答由电厂财经部负责。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按电厂的有关规定进行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于20**年12月10日发布实施。此前公布的办法相应废止。

  

篇2:公司结算中心内部核算办法

公司结算中心内部核算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股份公司管理要求并对各出资人负责,树立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科技创新为灵魂,加强管理、完善公司内部核算与考核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z铂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非独立经济核算二级部门,即各生产事业部、大型产业化建设项目、技术服务部门、营销、进出口分公司、机关职能部门。公司下属的全资单位也可比照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制定是按《公司法》和《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强化预算管理,推行全成本核算,模拟二级法人机制,实行事业部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达到权、责、利挂钩的构想而制定的。

  第四条 本办法的基本任务是真实地核算二级单位的收支活动,全面地考核二级单位经营业绩,通过核算分析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强经济管理,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第五条 内部核算对象,以二级部门为核算主体,二级部门为核算单位归集收入、费用核算结果。二级部门可根据自己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自行组织部门内部核算。

  第六条 组织内部经济核算的部门是财务部结算中心,结算中心对二级部门派出责任会计。

  第七条 事业部模拟二级法人运行机制,是一个自负盈亏的经济核算体,行使公司规定的各种权利,它的任务是最大限度的创造效益,部门发生亏损或资金收支出现负数时,结算中心可拒绝支付,冻结开支。

第二章 核算内容及分摊方法

  内部核算的主要内容是收入、成本与利润。

  核算内容按核算性质分为生产、营销、科研三个部分。

  第八条 事业部生产性收入的确定:

  1、产品销售收入:公司已将产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公司不再对该产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且与销售该产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不含增值税)

  2、提供劳务(不包括长期合同),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如提供的劳务合同在同一年内开始并完成的,在完成劳务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不含增值税)

  3、到款的技术转让费、技术分析费、技术服务费等收入,技术转让投资股权分利收入。

  4、公司内为其它部门提供服务的内部收入。

  5、部门形成的其它收入。

  第九条 成本及费用,指本部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耗费及应分担的费用。下面按生产、营销、科研划分,具体构成为:

  (一) 产品

  1、产品所耗贵金属

  指当期确认产品销售收入所对应产品耗用的贵金属成本。每年公司盘点中经核实的贵金属盘盈(冲成本)或盘亏的金额。贵金属成本计算如下:

  贵金属成本=贵金属耗用量×贵金属单价(不含增值税)

  贵金属单价采用当期加权平均单价。(每月月末计算一次)

  加权平均单价= (期初结存存货实际成本+本期领用存货实际成本)÷(期初结存存货数量+本期领用存货数量)

  结存数按每月月末与金库库房核对相符的数据为准。

  2、贵金属损耗

  贵金属损耗费指生产产品实际损耗(不含产品构成部分)、交回废料回收提纯必要的回收损耗等费用(以后对每一笔销售计算收入和贵金属成本时不再计算理论损耗额),每月底各部门以公司规定的合理损耗标准为限额(超过标准不报损耗,另行处理),与金库库房对帐,核出当月本部门实际损耗数量,用当月的贵金属单价乘以实际损耗数量得出实际损耗额,直接计入各部门成本--贵金属损耗。

  3、工资

  其内容按国家工资总额规定执行。

  1)计提工资附加费的工资项目有:岗位工资、效益工资、临时工工资、返聘费、保健、加班。

  2)其他项目有如:菜金、过节活动费、烤火费、交通费等

  4、工资附加费

  1)工会经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工资项目1)总额的2%计提。

  2)教育经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工资项目1)总额的1.5%计提。

  3)五大保险(职工养老www.pmceo.com保险23%、职工失业保险2%、职工医疗保险10%、职工工伤保险1%、职工生育保险1%)按工资项目1)总额的37%计提(按社会保障部分规定标准计提)。

  4)福利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工资项目1)总额的14%计提。

  5)住房公积金,按公司承担部分计算(以工资册计提数为准)。

  5、物料消耗

  领用除贵金属外的器材、物料、低值易耗品(领用的铜原料应按当月实际消耗分摊入部门成本)、办公用品、退换货过程中发生的物料损失,当年年底物资盘盈(冲成本)或盘亏的金额。

  6、水电动力费

  指二级部门生产科研所应承担的水电费用,暂按实际发生额采用加权平均法分摊(按财务部分摊标准经设备物资部审核数为准)。

  7、差旅费

  为生产、销售、试验出差的费用,包括会议费。

  8、设备折旧及房租

  按各部门拥有的固定资产原值计提折旧,根据国家对固定资产折旧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全成本核算要求,机器、设备按每年8%计提;电子设备每年按12%计提;房屋及建筑物按每年2.74%计提。

  房租按各部门实际占有房屋面积计算(暂按每月每平方4.2元计提)。

  零星基建按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9、业务接待费

  包括付食堂餐费、送客户礼品费(含美容离子水),接待客户在外用餐费等接待费。

  10

  、加价业务费

  11、通讯费

  包括手机话费、座机电话费、传真费、网络使用费等。

  12、各项准备

  随着会计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会计制度要求到年底要计提几大准备,这几大准备均要进入公司利润,所以这几大准备按会计制度要求明细计算到各部门并于年底一次性进入各部门的利润中。

  1)坏帐准备,根据每年12.31日各部门的年末应收款项(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的余额数分帐龄计提,具体计体比例为:账龄1年以内的按3%计提,账龄1-2年的按10%计提,账龄3年以上的按40%计提,确有证据收不回的按100%计提。

  2)存货跌价准备,根据每年12.31日各部门的结存贵金属金额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由于存货遭到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时,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固定资产的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则对可回收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时按单个固定资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确定。

  13、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每月月底根据当月各部门实际发生的产品销售收入额,占全公司产品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乘以当月全公司实际发生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总额来计算分摊。

  14、应收帐款

  每月月末(以当月最后一日财务数据为准)应收帐款期末余额数与公司核定的各部门应收帐款基数相比较,按新增欠款金额的30%直接计入当月成本;反之,如为降低数,则按降低金额的30%冲减成本(冲至本科目为0止)。第二月仍用当期期末数与年初余额数相比较,补提累计数少提部分或冲销累计数多提部分(冲至本科目为0止)。

  15、资金利息

  指二级部门向公司贷款并被按月收取资金利息(月利率暂按0.5%);同时,当月各部门在公司财务部结算中心的存款有存款利息(月利率暂按0.5%)冲减成本。

  16、修理基金

  为解决各部门设备修理缺少资金问题,每年各部门按固定资产原值的5%预提修理费,逐月进入当月部门生产成本,并建立相应的备查帐簿,实际发生时冲销该科目。该项目专款专用,使用根据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挪作他用,如果超支时,超支部分进入当月成本;如果结余时可留作下年继续使用。

  17、部门研发基金

  为给公司及部门筹集一www.pmceo.com块专项研究开发基金,每月各事业部按当月销售收入1.5%计提部门研发基金,进入部门当月生产成本;其中,高纯部按加工、提纯费(产品销售收入、提纯费--销售产品所耗贵金属)的5%计算,进入当月生产成本。部门申请此项基金批准后,由技术创新中心通知下达经费,等同科研课题管理,如果本年下达不完仍有剩余的部分,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18、管理费

  每月各事业部及分公司按当月加工费(产品销售收入--销售产品所耗贵金属)的5%计提管理费,进入当月生产成本。

  19、其他费用

  为生产所发生的咨询费、设计费、资料费、培训费、用车费、邮寄费、办公费、分析测试费技术转让费等其他费用。

  (二)营销

  营销管理要求暂按照《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营销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1、营销费用的开支内容如下:

  1)营销人员的工资、工资附加费、物料消耗、水电动力设备折旧及房租、通讯费、其他费用同本办法第九条(一)生产规定相一致。

  2)差旅费,指本事业部所有为营销业务发生的差旅费。

  3)业务接待费,指本事业部所有为营销业务发生的业务接待费。

  4)加价业务费,指本事业部所有加价业务费。

  营销费用的开支实行单独核算,各项成本费用由责任会计在相应会计科目中分列记帐。

  (三)科研

  科研项目采用按单个课题单独核算的核算原则。管理要求按照《研究开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1、科研经费收入的确认:各课题项目的科研经费拨款确实到公司后,由技术创新中心通知财务部结算中心明细内容,并由财务部结算中心开出内部支票通知各事业部,确认科研经费收入。

  2、科研经费支出的内容(严格限制在科研课题上的各项费用)

  1)工资

  其内容按国家工资总额规定执行。

  a.计提工资附加费的工资项目有:岗位工资、科研奖酬金、临时工工资、返聘费、保健、加班。

  b.其他项目有如:菜金、过节活动费、烤火费、交通费等。

  2)工资附加费、水电动力、差旅费、设备折旧及房租、业务接待费、资金利息核算内容同本办法第九条(一)生产规定相一致。

  3)物料消耗,指科研项目研究过程中贵金属的占用费、损耗费、提纯费;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零配件的购置费用。

  4)设备购置费,指研究、开发项目所必须各专用仪器、设备购置的维修费用,研究项目的样品、样机购置费用,以及为此发生的运输、包装、装卸、安装费用。其中从国外引进的仪器、设备、样品、样机的购置费包括海关关税和运输保险费用。

  5)零星技术措施费,指为完成研制任务而必须对现有设施条件进行的单项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零星技术改造或零星土建工程。包括设计、施工、材料消耗、器件购置等费用。

  6)试验费,指研制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实验验证费用、分析费、测试费。

  7)外协费,指研制过程中由于单位自身条件限制,必须由外单位协作所发生的协作加工费。包括工艺外协和工件外协等(不含项目承包单位拨付分包单位的科研费)。

  8)资料、印刷费,指研制过程中发生的书刊、资料、计算机软件、复印、印刷的费用。

  9)

  鉴定验收费,指科研成果在鉴定、验收时所发生的费用。

  10)管理费

  11)其他费用,指与本项目有关的,没列入上述科目的费用。

  第十条 各事业部及分公司生产盈亏、科研节余确定为:

  1、生产盈亏的确定

  生产项目按月归集,每月计算生产利润。

  生产性各项收入-生产性成本及费用= 生产性税前利润总额

  税前利润总额-企业所得税=净利润

  生产性收入指第八条内容。

  生产性成本及费用包括第九条(一)生产所规定内容和第九条(二)营销所规定内容。

  所得税按国家规定,以上收支净额即税前利润总额,若为正值则按33%计提,若为负值则不计提所得税。

  2、科研节余的确定

  科研项目按月归集,课题结题时或年终核算。

  课题经费收入-课题经费支出=课题经费结余

第三章 核算组织

  第十一条 结算中心是公司授权进行内部经济责任核算与考核的执行机构,它引进商业银行的信贷与结算职能,充实和完善公司内部经济核算办法,它负责组织二级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对二级部门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财务监督。负责各部门收支款项划拨、往来决算;负责各部门经济核算的指导监督,提供考核二级单位经济业绩的依据。它应履行以下职能:

  1、结算职能

  结算中心对下属各核算部门及其之间的经济往来进行结算,诸如:原材料、器材设备、燃料、动力供应、半成品产成品的结转和销售,各种费用支出,资金调拨,都通过内部结算价格和程序,准确地进行内部核算。

  2、融资信贷职能

  结算中心对各事业部有内部融资、信贷职能,它按资金有偿占用的原则,引入信贷机制,运用利息杠杆调节作用,促进各事业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监督控制职能

  结算中心通过内部的结算户头监督各部门经济运作情况。利用财务收支计划、经济责任制指标体系、结算程序,使各部门经济运行势态向健康快速方向发展,同时委派责任会计指导事业部会计业务工作,加强成本核算、预算等基础工作,保证事业部经济收支真实与合法。

  4、信息反馈职能

  通过结算中心核算资料,准确反映各事业部和下属单位的收入、支出、节余情况和经营业绩,通过信息反馈,及时为公司领导和事业部领导经营决策加强管理提供依据。

  第十二条 结算中心实行会计人员派出制:

  结算中心派出会计人员,担任二级部门的责任会计。派出的会计人员编制属公司财务部,执行财务部赋予的职能,辅导二级事业部做好预算管理工作,加强事业部会计基础工作,搞好各部门内部经济核算,行使会计监督的权利,完成财务部下达的任务和基层核算的任务。

第四章 结算柜台操作程序

  第十三条 事业部及分公司在结算中心有独立的核算户头,按内部核算的要求,组织本部门的经济核算,按规定的内容进行成本费用的归集与分摊,按结算中心的要求提供本部门的各种报表(a.部门资产负债表b.部门损益表c.部门成本表d.部门贵金属耗用及结存表)。期末,二级部门的核算结果必须与结算中心核对,核算结果一致才能作为考核的依据。二级部门应根据自己的收支情况,不断挖潜改革,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四条 各部门收支均以内部支票为依据,内部支票是在公司内结算流通的收支凭证。内部支票一式四联,第一联作为存根,第二联给收入方,第三联给内部结算中心,第四联是支付部门作帐联。它由结算中心统一印制,二级部门到结算中心登记领用。支票用完后存根交回结算中心。

  第十五条 结算中心设置结算柜台,当经济业务发生时,部门必须开据内部支票到结算柜台办理结算手续,结算中心以此结算手续作为各部门银行户头划转资金的依据。

  资金收入确认依据:

  产品收入到款时,财务部通知生产计划部,由生产计划部确定该收入的归属部门后,通知结算中心登账,记入该部门资金收入;科研经费收入到款时,由技术创新中心确定收入部门后,通知结算中心登账。结算中心对各部门收入确认后,发出对帐单,各部门以此为收入凭据。

  资金支出下帐依据:

  1、领用贵金属原材料及一般材料(单项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必须先开出内部支票,方可领用。其余材料领用,在月末由库房会计按领料单,按部门汇总,月底一次性开具内部支票。

  2、车费、食堂接待用餐费、水电动力费、工资、折旧费、福利费、工会经费、五大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每月实际发生时由部门向结算中心开具内部支票,确认支出。

  3、各部门其他支出,在开据内部支票后,须到结算柜台办理下帐或转帐手续。

第五章 核算类型

  第十六条 部门核算根据公司二级部门生产、科研和管理、服务的不同性质,分为:科研项目核算;模拟二级法人核算;费用中心核算几种类型。

  科研项目核算指已立项项目的经费收入、经费支出、经费结余的核算。

  科研项目核算中www.pmceo.com成本开支内容依据本办法第九条(三)科研规定执行。项目要注意节约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禁内部成本转移等不规范行为。

  模拟二级法人核算指公司当前的直接创效的事业部、营销分公司、进出口分公司。它能反映出生产收入、生产支出和生产利润,其核算围绕生产利润形成来进行。核算内容与本办法第九条(一)生产和(二)营销规定相一致。

  费用中心核算主要指检测中心(暂行)和机关职能管理部门,核算主要任务是在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费用,节约支出,事倍功半地做好工作。费用中心只核算部门费用支出。核算结果作为考核业绩、工效挂钩的部分依据,同时以便挖潜改革,加强管理,提高效益。

第六章 考核评价指标

  第十七条 考核期期末时可运用一些财务指标对各二级核算部门的经营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1、运用销售利润率来评定各部门的获利能力。

  销售利润率=(税前利润÷销售净收入)

  2、运用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

  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应收帐款周转率来评价各部门的营运能力。

  总资产周转率=销售收入净额÷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周转率=销售收入净额÷1/2(期初流动资产占用额+期末流动资产占用额)

  存货周转率=销售成本÷平均存货

  应收帐款周转率=销售收入÷平均应收帐款

  3、运用销售收入回款率揭示各部门的销售回款情况。

  销售收入回款率=(本期收回销货款÷本期销售产品收入)

  4、运用人均利润率来评价各部门的劳动生产率情况。

  人均利润率=(税前利润÷部门总人数)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从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

  第十九条 与本办法相矛盾的有关内部核算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财务部。

篇3:Z公司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ZZ公司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计算贯彻执行成本管理的有关法令和制度,以便结合产品各步骤生产特点,准确、合理地计算产品总成本和单位成本,分析成本资料,提供降低成本措施,为销售定价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产品分类成本的核算对象

  第二条 凡经一定生产工艺过程而出售的产品部件均应进行成本核算。

  第三章 成本项目和生产费用

  第三条 原料及主要材料项目:各生产过程所耗用的原材料。

  第四条 燃料动力:燃料(煤)、电。

  第五条 工资:指直接参加生产的员工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生产资金、超额计件工资、加班工资、夜班费、副食补贴等。

  第六条 提取的员工福利费。

  第七条 车间经费:车间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修理工、勤杂工的工资,按比例提取的福利基金、折旧费、修理费、车间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租凭费、保健费、低值易耗品费用、劳保用品费用、在产品盈亏及其他。

  第八条 公司外加工费用:因公司外加工项目金额较大,所以和材料应区别计算,以便掌握此项费用的开支数额,另外,这部分外购件保存在半成品库,也应单独立账核算。

  第四章 生产费用的汇集和分配

  第九条 材料

  1. 直接材料:凡直接供给产品制造所需,能直接计入产品成本的原料。

  2. 间接材料:凡间接用于产品制造,但并非形成产品本质;或虽形成产品本质,但所占成本比例较微;或不便与计入产品成本的物料,按一定标准(数量或重量)进行分配。

  第十条 人工

  1. 直接人工:从事直接生产的员工报酬,能直接计入产品成本者。

  2. 间接人工:从事公司行政、研究等工作及不直接从事生产的员工报酬,以及不能或不便于计入产品成本者,按生产工时进行分配。

  第十一条 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系指生产过程中,除直接原料、直接人工外,所发生的一切其他费用。包括间接材料、间接人工及其他费用等。

  第五章 产品分步成本的计算方法

  第十二条 产品成本核算随步骤的结转而结转,其中一部分转入成品(卖出部分),一部分转入下道工序,转入下道工序的成本,分项加入成本项目中。

  第十三条 半成品成本的核算:上道工序的半成品,分项目加在本车间内成本中,材料按重量分配,其他成本按工时分配。

  第十四条 半成品和外协件领用的核算:对领用的材料半成品件和外协件进行加工时,其材料成本能直接计入的直接计入;不能直接计入的按量分摊,其他项目按耗用工时分配。

  第十五条 组装成本额核算:材料能直接计入的直接计入;不能直接计入的按量分摊。

  第十六条 辅助生产的核算:按提供的劳务时间分配,互相提供劳务则一次分配。

  第六章 定额制定、分析考核

  第十七条 按消耗定额、工时定额和费用定额制定单位计划成本,再按计划成本考核各产品部件的成本完成情况和经济效益的高低。对发生的差异要进行分析,找出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第七章 关于费用的核算管理

  第十八条 各项费用开支着节约的精神,严格按费用定额考核。

  第十九条 各车间直接购入的费用,除有发票外,必须附有车间领料单,写明数量金额,并要求车间负责人签章,财会与车间同时记账。

  第二十条 由仓库领用的费用,车间开领料单,仓库规划,一式三份,车间、仓库同时记账,月终28日前仓库和车间核对后报财务部。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车间的办公用品,由公司总务部负责考核指标,并负责在领用单上规划,一式三份,三方记账(公司总务部、车间、财务部),月终25日公司总务部把本月盘点表金额和各部门车间领用的价值报到财务部。

  第二十二条 财务部要分部门计算费用的使用数额,定期公布超支节余情况。

  第八章 材料成本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关于材料的管理

  1. 材料账要求不出现赤字,发标的要估价入账。

  2. 领料应尽量由专人负责,凡能确定领料用途的一定要填写用途。

  3. 材料在领退库方面,分四种情况处理:

  (1) 车间一经领出易耗材料,存放于车间,月终由车间负责实际盘点,办理假退库手续。

  (2) 一般材料归库负责管理,每月要清点一次,车间要实事求是地领料,车间领出的料,月未要盘点退库,按实领数作为当月的消耗。

  (3) 半成品要按本月生产数加本月卖出数领料,车间卖出数开半成品入库单,连同提货单一起交半成品库,由半成品库记账。进料时要准确,要通知仓库点数。

  (4) 其他价值较大的材料则要求车间用多少领多少,车间月末不办理假退库手续。如果车间月终存量过大,则应办理假退库手续。

  第二十四条 关于半成品的管理

  1. 半成品库应将半成品和成品件、外协件分开保管、记账。

  2. 半成品入库应同时有入库单。外协件入库要随时开放库单,月终结算时要和发票对照无误,要凭提货单和领料单提货。

  3. 半成品领用和卖出部件时,要凭提货单和领料单提货。

  4. 半成品库要账、卡、物相符,出入库手续制度健全,建立定期的盘点制度,及时提供盘点表。

  5. 半成品一定要通过半成品库,以便计算半成品件数。如果车间好班组直接转递时,可同时写一张入库单(入库部门的)和一张领料单(领

  用部门的)一起交半成品库,由半成品库组记账。

  6. 车间必须对生产和领用的半成品件进行统计和核算。

  7. 车间小组长必须在月末对半成品进行盘点,把盘点表交车间核算员。

  8. 成品库组备发的半成品件月末也须盘点,并把盘点表报财务部。

  9. 关于半成品的废件,要分别存放,不进行盘点。次件要分别盘点和存放。关于废件要由技术质量部拟出管理程序,按制度办事,不得任意处理。

  第二十五条 成本室应在每月底,根据“制造费用明细分类账 ”(略)编制“制造费用分摊表”(略)。按各服务部门制造费用摊入各成本中心,其传票分录为,借:“在制品”;货:“制造费用”。同时分别登录于“在制品明细分类账”(略)及“制造费用明细分类表”(略)。

  第二十六条 生产部应在次月3日前,呈送下列生产月报表,制一部生产月报表、制两部生产月报表、制三部生产月报表、材料月报表。以上各报表应一式两联,第一联自存,第二联送成本室。

  第二十七条 成本室根据上列报表,编制原材料、在制品、制成品的“收发存明细表”(略)。

  第二十八条 成本室根据“耗用直接材料明细表”(略)、“制造费用”及“直接人工汇总分摊表”(略),计算制成品及在制品的单位成本和总成本,同时编制“成本计算表”(略)。

  第二十九条 成本室根据会计编制的“销货明细表”(略)再编制“产品规格类别损益表”(略)。

  第三十条 成品的单位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其公式为:(上月底结存总额+本月生产总额)÷(上月低结存量+本月总生产量)

  第三十一条 成本室根据成本计算表来编制传票。其分录为,借:“制成品”;货:“在制品”。同时登录“在制品明细分类账”及“制成品明细分类账”(略)。

  第三十二条 成本室根据“收发存明细表”核对发票后,编制传票。其分录为,借:“销货成本”、“推销费用”或“制造费用”;货:“制成品”。

  第三十三条 成本室每月结算工作完成后,应将其有关的成本报表汇送会计室,供汇订财务报表用。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核准后颁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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