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确保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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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保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意义

  文明施工是指科学组织施工,提倡工程质量优良和施工安全,建造舒适的生产、生活和办公环境,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创造工地良好的文明气氛,组织严格、合理管理的一项施工活动。

  1.创建文明工地活动中建筑行业落实国家政策,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一起抓的结合点,响应建筑业"三治一求"、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同时也是开展城市环境整洁,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部分。

  2.创建文明工地对于施工企业树立的良好企业形象,提高企业效益,保证施工安全,保证工程质量,培养一支高素质的队伍等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3.创建文明工地对建筑行业中的"脏、乱、差"、违章施工、野蛮作业的状况是强有力的一击,是对简单粗放管理、乱堆放、丢失损坏、浪费严重、危险作业、打架斗殴、嫖赌等不文明行为和愚昧落后管理敲响警钟。

  4.创建文明工地是企业展示实力的一个窗口,是自我提高和进步的进行曲,对增强企业在社会上的知名度、竞争力,提高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发扬我企业"工程优质,年年创杯"的精神等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5.抓住公司已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及准备实际的OHSMS1800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真执行各项标准和要求过文明工地的创建,使公司管理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

篇2:确保室内装饰工程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确保室内装饰工程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措施

  1、管理机构组织系统及人员职责

  1.1、管理机构及组织系统

  项目部设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级长,生产副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技术质量部、工程部、材料设备部等各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各级环保人员在环保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的带领下,开展日常环保工作。

  1.2、管理机构人员职责

  1.2.1、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及北京市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监督、检查环境保护工作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工作机构。

  (2)负责召开环保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环保工作的重大问题,定期听取环保工作的汇报。

  (3)审定项目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奖罚办法,保证环保经费。

  1.2.2、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1)贯彻上级环保工作的法令、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组长建立健全环保管理体系。

  (2)组织对施工过程中有关环保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1.2.3、技术质量部

  (1)在环保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开展日常环保管理工作。

  (2)负责环保工作的宣传教育、加强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3)检查环保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对施工现场环保工作进行检查。

  (4)负责环保业务培训,讲授环保基础常识。

  1.2.4工程部

  贯彻北京市建委施工管理基本标准,把环保工作纳入创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和达标活动之中,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1.2.5、材料设备部

  (1)负责机械设备、施工材料的环保管理工作,使噪声和消烟除尘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2)负责对易飞扬、细颗粒散体的安放或遮盖进行检查。

  (3)负责物资仓库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

  1.2.6、行政管理部

  (1)负责检查指导生活区的排污治理、茶炉、大灶、锅炉使用清洁燃料。

  (2)负责防治油库泄漏,污染水源工作。

  (3)负责机动车辆环保管理工作的指导,使噪声和尾气不超过国家、北京市排放标准。

  2、施工现场环保工作内容

  2.1、防止大气污染

  2.1.1、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洒水降尘和及时清理浮土。

  2.1.2、建筑内的施工垃圾清运,采用容器吊运或袋装,严禁随意凌空抛撒,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并适量洒水、减少污染。

  2.1.3、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物、细颗粒散体材料,安排在库内存放或遮盖,运输时要防止遗洒、飞扬,卸运时采取码放措施,减少污染。

  2.1.4、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均安排在方便运输的位置,并进行围挡和遮盖处理,做到垃圾有露天。项目部负责组织车辆及时将垃圾清运出场,使用的垃圾车要有垃圾准运证、消纳证。

  2.2防止施工噪音污染

  2.2.1、严格按照市政府对噪音污染的管制条例组织施工。

  2.2.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对人为活动噪声应有管理制度,杜绝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噪声等现象,最大限度的减少噪声扰民。

  2.2.3、对电锯、电刨、搅拌机、气泵等声音较大的机械须安置在密闭性较好的房间内,减少噪声的传递。用电锯切割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且锯片送速不能过快。

  2.2.4、使用电锤开洞、凿眼时,应使用合格的电锤,及时在钻头上注油或水。

  2.3、废弃物管理

  2.3.1、施工现场设立专门的废弃物临时贮存场地,废弃物应分类存放,对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废弃物必须单独贮存、设置安防措施且有醒目标识。

  2.3.2、废弃物的运输确保不散撒、不混放,送到政府批准的单位或场所进行处理、消纳。

  2.3.3、对可回收的废弃物做到再回收利用。

  2.4、其它及环境检测管理

  2.4.1、对易燃、易爆、油品和化学品的采购、运输、贮存、发放和使用后对废弃物的处理制定专项措施,并设置专人管理。

  2.4.2、对施工机械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避免噪音、废油、废弃物造成的污染,杜绝重大安全隐患的存在。

  2.4.3、生活垃圾与施工垃圾分开,并及时组织清运。

  2.4.4、施工作业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围档以外逗留、休息,人员用餐必须在指定的地点。

  2.4.5、公司各职能部门将对项目经理部进行至少一次监测,评价其符合性,并提交管理主审,以验证其是否贯彻环保法规、标准。

  2.4.6、我公司各部门将对项目部进行至少一次对分工范围内的各单位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及重要环境因素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有关责任单位对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2.4.7、我公司工程安全部负责组织每月一次的文明现场检查,由技术质量部对运行控制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例行检查,并填写《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表》(环境保护管理部分),各单位留存复印件,技术质量部负责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2.4.8、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监测、监控由各项目经理部按时完成,并填写监测记录,此项工作由各单位环保员负责。

  2.4.9、我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节能指标的监测,对监测仪器管理具体执行《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工作程序》(ISO9001)。

  2.4.10、例行环境监控、监测

  2.4.11、施工项目在开工后,由项目经理部向工程所在地的环保部门申办排污申请,并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的监督。

  2.4.12、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监测监控,由单位按月完成并填写《施工现场噪声测定报告》、《施工场界噪声测定原始记录》及《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表》(环境保护管理部分),并保存结果。

  2.4.13、监控和测量结果超过预定参数和要求时,要重新测量一次,若仍超过预定参数,应填写《不符合项纠正与预防措施》,报公司技术质量部组织有关人员研究,采取相应防治措施。

  2.4.14、技术质量部负责监测设备的配备、维护和校准记录,具体执行《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工作程序》(ISO9001标准)

  2.4.15、标准表格

  (!)《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表》EMS/JL7-1

  (2)《施工现场噪声测定报告》EMS/JL7-2

  (3)《施工现场噪声测定原始记录》EMS/JL7-3

  3、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资料

  3.1、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和自保体系及人员分工。

  3.2、施工现场环保工作制度和措施。

  3.3、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编写减少和防治施工污染的具体方案和技术保证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组织实施。

  3.4、施工现场污染源记录。

  3.5、施工现场应有烟尘黑度、噪声测定报告和环保自检记录。

  3.6、施工现场应有所在区域环保局批复的《排污申报登记表》及各种整改方案的资料。

  3.7、施工现场应有职工应知应会教育和考核记录。

  4、环境保护具体管理措施

  4.1、项目部设专职环保员,负责干部环保工作。认真贯彻IS014001环保管理体系。

  4.2、加强现场能源管理,科学合理用水、电资源,减少资源浪费,降低成本,提高企业整体经济效益。

  4.3、施工现场及办公室须做到人离机停、人走灯灭。

  4.4、现场道路保持清洁,并有专人负责清理垃圾。

  4.5、材料堆放整齐,且集中码放。

  4.6、施工人员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不乱写乱画,不禁随地大小便。

  4.7、现场厕所要有专人保持清洁,及时清理,教育施工人员遵守社会公德,搞好公厕卫生。

  4.8、现场施工垃圾每日清运,以确保现场干净卫生,且垃圾堆放处必须设有围护。

  4.9、施工过程中尽量采用低噪音施工方案或施工机具。

  4.10、施工现场尽量避免扬尘现象。

  5、节能、节约管理措施

  5.1、实现"高质量,高速度,低成本"。加强材料采购管理,减少中间环节。按设计要求的材料,多家报价,物美价廉,优先考虑**知名度高的大型厂家和供货商。

  5.2、努力做好施工组织计划工作。合理安排人力,物力,调动工人积极性,提高劳动效率,节约人工费用。

  5.3、项目经理部机构精干,减少不必要的开支。现场管理费用实行计划控制,计划外开支要事先报批,未经批准不得开支。

  5.4、严格计划管理制度,材料物资进场,必须计量,且真实准许确。

  5.5、严格材料进库、出库、领料审批制度。

  5.6、根据工程进度,以施工预算及技术翻样为依据,编制材料供应计划。

  5.7、降低成本,保证质量,保障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8、以材料定额为基础,向基层施工队发放材料,超额材料要查出原因,做好记录,作为改善管理的资料和依据。

  5.9、严格限额领料制度,坚持节约,余料退库,收发料具及时记录,手续齐全。

  5.10、现场水、电计量表应为经校验合格的产品,并经常复验,做到计量准确,并由专职人员负责检查与维修用水管线,减少跑、冒、滴、漏的浪费现象。

  5.11、机械管理员必须根据施工机械需用量发放机具,定期检查机具使用情况,并建立机械管理台帐。

  5.12、现场材料和能源节约,所有人员人人有责,有权参与管理。

  5.13、施工场地的维护整洁卫生符合城管部门要求。现场临时设施干净整洁。

篇3:大桥建设项目确保环境保护技术组织措施

  大桥建设项目确保环境保护的技术组织措施

  1 全面运行ISO14000环境保护体系

  深圳作为一个高速发展的现代化大城市,环境问题日益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为了适应当今社会的潮流,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化健康发展,在本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我们将全面运行ISO14000环境保护体系标准,系统地采用和实施一系列环境保护管理手段,以期得到最优化的结果。

  2环境保护方针

  我们的环境保护方针是:

  生产目的:优化城市环境

  施工组织:考虑环境污染

  施工过程:控制环境污染

  竣工交付:满足环境要求

  3 对持续改进和污染预防的承诺

  我们在建设施工的全过程中,根据客观存在的粉尘、污水、噪音和固体废弃物等环境因素,实施全过程污染预防控制,尽可能地减少或防止不利的环境影响。

  预防为主,加强宣传,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改进工艺,节约资源,为企业争取最佳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4对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

  1、项目前期管理制度

  (1)、项目招投标

  在参与项目招投标编制标书时,应根据工程资料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内容,在标书中考虑以下涉及环境保护的内容:

  ①文明施工

  ②交通组织

  ③防汛防台

  ④消防安全

  ⑤管线保护

  ⑥其它业主或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环境保护要求。

  (2)、施工组织设计

  在承接项目后,应根据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针对周围实际环境状况,提出行之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并按照《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要求的规定》,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3)、开工准备

  ①各类政府许可

  在项目开工前或施工期间,应办理或协助业主办理以下工程项目可能需要的各类政府主管部门许可证及申报,主要包括:

  A施工许可证

  B掘路执照

  C公路、城市道路施工许可证

  D临时占路许可证

  E渣土处置证

  F封堵原排水管道报批手续

  G夜间施工许可

  H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许可

  I取水许可证

  ②召开协调会议

  项目开工前,应召开项目协调会议,邀请项目所在地的环保、环卫、管线(水、电、煤气)、电信、交警、消防、质监、市容监察、绿化园林、街道、派出所等机构出席会议,通过协调会议的形式,达到以下目的

  A向项目所在地的正副主管部门及街道通报项目情况

  B了解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对项目施工的环境保护具体要求

  C了解当地设区、居民对项目施工的具体要求

  D与各政府主管部门建立联络渠道

  E获取当地的有关法律法规信息

  F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从而与政府主管部门及周围社区建立良好的关系,以利于项目施工的顺利开展。

  ③管线保护

  应与管线(水、电、煤气、电信)管理部门进行协调,申请管线监护,签定管线配合联系单或协议书,进行管线交底,取得施工可能涉及的底下管线资料,以制订管线保护方案。同时由管理部门派专业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监护和巡视,指导施工过程中的管线保护。

  2、采购环境管理规定

  (1)、设备采购

  ①凡是在生产及相关辅助活动中使用的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设备,均应对其设备的环境指标进行审查。

  ②在采购和订货前应了解市场的行情,进行对比选择。除了对各设备生产厂家的质量、价格等情况对比外,应优先采购环境指标良好的设备。

  ③设备采购时,应向设备供应商索取相关的设备使用说明,并对设备涉及的相关环境指标进行评审,最终对设备环境指标情况作出结论。

  ④设备采购合同签定时,应在合同中明确设备供应商对设备的环境指标符合性作出承诺。

  ⑤凡是新增设备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均应及时将其列入《环境因素清单》中,并对其重要性进行评价。

  ⑥资产管理部根据国家发布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及有关文件的要求,制定《禁止及限制采购设备清单》,并每半年更新一次,以指导和规范采购行为。

  (2)、材料采购

  ①根据国家《中国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目录》、市政工程局以及有关文件,制定《禁止及限制采购材料清单》,凡属于目录所列的设备、产品及物资,应一律不予采购。

  ②各基层单位在采购或选用建设工程材料,如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水泥、建筑防水材料、建筑用硬聚氯乙烯排水管、建筑门窗、建筑给水用塑料管、建筑砂石料、烧结砖等产品时,应对上述工程材料生产企业的《深圳市建筑工程材料准用证》进行验证,没有上述准用证的工程材料,将不予采购和选用。

  ③各基层单位应每半年更新一才清单,并将清单通过总经理办公室向各项目管理部、专业工区传达,应要求其在采购材料时予以实施。

  (3)、绿色采购的原则

  在实施设备、产品及物资采购时,遵循以下原则:

  ①凡是实施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设备、产品及物资供应商,优先考虑其作为合格分承包方。

  ②凡是产品及物资有绿色环境标志的,优先考虑其作为选购产品。

  ③凡是环境指标优于同类产品的,优先考虑其作为选购产品。

  3、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管理规定

  (1)、临时占路的申请和批准

  确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时,应填写《深圳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申请表》,分别向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占路申请经批准后,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将《深圳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证》的标牌悬挂在占路范围内的醒目处。

  ②按批准的期限、范围和用途占路。

  ③在被占用的城市道路上堆物的,设置安全围护设施。

  ④不损坏被占用的城市道路及其设施。

  ⑤遵守其他法规、规章有关规定。

  ⑥不超面积、范围占路

  (3)、其它要求

  ①临时占用公路、城市道路的施工作业,不的毁坏绿化、行道树和市政、公用、交通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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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施工期间,设计管线埋设、开挖的,按照《管线保护环境管理程序》的要求实施。

  ③如在施工的地面开挖过程中,施工人员发现地下文物的,应及时向当地文物主管部门通报,并派人保护好现场,防止出现哄抢、破坏文物的现象。

  4、绿地、林地环境管理规定

  (1)、绿化迁移、砍伐、采伐

  由于施工原因,必须迁移、砍伐、采伐树林或变更绿地、林地,必须办理审批手续,领取许可证。

  (2)、管理线架要求

  由于施工建设各种电力、电讯、公用、市政管线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地下管线的外缘,离市区行道树干中心不少于0.95m高。

  ②架设电杆、消防设备,离树干中心不少于1m。

  ③高压输电线的高度不低于9m。

  (3)、临时占用

  因建设施工需要临时使用绿地、林地,除按有关规定外,须按理下列手续:

  ①临时使用郊县各种防护林地,须经市农业局批准。

  ②临时使用公共绿地,须经市园林管理局批准。

  ③临时使用其他绿地、林地(包括本单位的绿地、林地),面积在50m2(含50m2)的,须经区、县原理或林业管理部门批准,面积超过50m2的,须经市园林管理局或市农业局批准。

  ④经批准临时使用绿地、林地的,应在一年内归还。使用单位因个给予绿地、林地的权属单位相应补偿,并负责绿地、林地的恢复建设,或赔偿相应的费用由绿地、林地的权属单位自行建设。

  ⑤确因建设需要延长临时使用期限的,应办理申请延期审批手续,延长期不得超过一年。

  (4)、其它管理要求

  项目施工期间,严禁发生下列行为:

  ①擅自侵占绿地、林地或改变用途。

  ②擅自折损树木,在树旁和绿地、林地倾倒垃圾或有害废渣废水、堆放杂物、借树搭棚的。

  ③故意破坏林木、绿地、园林设施的。

  ④属于古属名木的一律严禁砍伐,不准攀折树枝,不准剥损树皮,不准借树搭棚作业,不准在树上挂物、敲钉、刻划。在树冠直投影2m的范围内,不准挖土、堆物、造房、作业。

  (5)、注意事项

  如施工做在地政府或环境保护主部门对绿地、林地环境管理有特定的要求,将按照其要求执行。

  5 土方运输环境管理规定

  1、车辆情况

  (1)、车次车貌整洁,制动系统完好

  (2)、车辆后栏板的保修装置完好,并另再增设一付保险装置,做到双保险,预防后板崩板。

  (3)、车辆应配置灭火器,以防发生火灾时应急。

  (4)、设备分公司负责对本公司的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检修,土方运输承包方自行负责车辆的定期检修,以保持车况的良好。

  2、土方装卸

  (1)、土方装卸时,场地必须保持清洁,预防车轮粘带。

  (2)、车轮出门时,必须对车轮进行冲洗。

  (3)、车轮装卸土方不应超高超载,并应有覆盖物以防止土方在运输中沿途扬撒。

  (4)、各项目经理部、专业(分)公司负责对土方运输量进行统计。

  3、土方运输

  严格按交通、市容管理部门批准的线路行驶。

  2、运输

  (1)、施工单位持渣土管理部门核发的处置证向运输单位办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托运手续,运输单位不得承运未经渣土管理部门核准处置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

  (2)、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时,运输车辆、船舶应随车携带处置证,接受渣土管理部门的检查。处置证不准出借、转让、涂改、伪造。

  (3)、运输车辆应按渣土管理部门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运输线路进行运输。

  (4)、管理单位签发的回执,交托运单位送渣土管理部门查验。

  (5)、各类运输车辆进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储运场地,应服从场地管理人员的指挥,按要求倾卸。

  3、其它管理要求

  (1)、各类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将工地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干净。

  (2)、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确需临时占用道路堆放的,必须取的公安部门核发的《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

  (3)、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临时储运场地四周应设置1m以上且不低于堆土高度的遮挡围栏,并有防尘、灭蝇和防污水外流等防污染措施。

  4、注意事项

  如施工所在地政府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施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有特定的要求,将按照其要求执行。

  6 排水设施环境管理规定

  1、排水设施的建设

  排水设施的建设应当遵守国家和深圳市规定的技术标准,如区域内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制的,雨水和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2、排水设施的验收

  (1)、工程所属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后,工区所属基层单位新建排水设施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组织验收,并取得《排水许可证》。属于环境保护治理设施的,应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竣工验收。

  (2)、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的管理

  (1)、因施工区需临时封堵排水管道的,由公司向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取得市市政局或者县(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临时排水许可证(施工)》方可实施。

  (2)、施工期间,应当采取临时排水措施。各类施工作业临时排水中有沉淀物和污泥,足以造成排水设施堵塞或者损坏,必须严格按二次沉淀后再排放。

  (3)、在施工期间,有可能影响排水设施安全的作业,各项目经理部及专业(分)公司应加强管理工作:

  ①在污水输送干线管道、直径800mm以上的排水管道外侧20m内进行打桩施工的,应当事先向有关部门提供桩基设计、打桩工艺及控制打桩土体位移措施的有关方案。

  ②在污水输送干线管道、直径800mm以上的排水管道外侧实施基坑工程,基坑边缘与管道外侧距离小于基坑开挖深度4倍的,应当事先向有关部门提供基坑设计方案。

  ③在污水输送干线管道、直径800mm以上的排水管道以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堆载物品,使地面荷载过大,有可能影响污水及排水管道的,应事先提供作业方案。

  ④各基层单位在施工期间如发现排水不畅或污水冒溢的情况时,应及时向施工所在地的排水公司通报,由排水公司及时维修、疏通或者采取有效措施,以确保

排水设施的畅通无堵。

  ⑤施工过程中禁止下列损害排水设施的行为:

  A堵塞排水管道

  B擅自占压、拆卸、移动排水设施

  C向排水管道倾倒垃圾、粪便

  D向排水管道倾倒渣土、施工泥浆、污水处理后的污泥等废物

  E擅自向排水设施排放污水

  F向排水管道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

  G擅自在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爆破、打桩、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H损害排水设施的其他行为

  7 施工现场废水控制管理规定

  1、施工组织设计

  我们在承接项目后,应根据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结合周围实际环境状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告,报告应建立施工期间的临时排水系统,对项目可能对周围水环境造成的影响提出可行的控制措施。

  2、施工废水的控制措施

  (1)、施工排水系统

  对于市区中心重点工程工地及各单位的基地,根据施工现场排放废水的水质情况,采用以明沟、集水池为主的临时三级排放系统。

  ①一级排放系统:生活用水(食堂、浴室、洗手池等)较清洁、可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主要布置在生活、办公区。

  ②二级排放系统:以排放雨水为主,水中含泥量较少,可直接按排入市政污水管,但必须在出口端设置集水井,拦截水中垃圾。

  ③排放含泥量较多的水应流入布置在基坑、施工便道旁的沉淀池内,必须经过二次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严禁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

  (2)、生活污水

  ①各施工项目在现场均应建立厕所收集粪便污水,固定式厕所应设立化粪池,移动式厕所也应设置收集装置,同时派专人维护厕所的清洁,并定期消毒

  ②厕所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上门抽清。

  (3)、运输车辆清洗废水

  各类土方、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在离开施工现场时,为保持车容应清洗车辆轮胎及车厢,清洗废水应接入施工现场的临时排水系统。

  (4)、其它施工废水

  ①散料堆场四周应设置防冲墙,防止散料被雨水冲刷流失,而堵塞下水道或污染附近水体及土壤。

  ②施工活动中开挖所产生的泥浆水及泥浆,必须用密封的槽车外运,送到指定地点处置。

  ③现场混凝土搅拌时,应采取适当的防止措施,避免搅拌活动中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流入附近水体及土壤,形成污染。

  3、排水设施维护

  (1)、各项目经理部、专业工区应定期对临时排水设置进行疏通工作。

  (2)、市区中心重点工程工地及各单位的基地,每逢汛期、梅雨期来临之前都要对下水道及场内各排水系统进行畅通。

  4、其它管理要求

  在施工现场禁止以下行为:

  (1)、施工废水不允许未经任何处理,而直接排入城市雨水管道或附近的水体。

  (2)、任何堵塞排水管道的行为。

  (3)、擅自占压、拆卸、移动排水设施。

  (4)、向排水管道倾倒垃圾、粪便。

  (5)、向排水管道倾倒渣土、施工泥浆、污水处理后的污泥等废物。

  (6)、向排水管道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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