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装饰项目全面接受业主和监理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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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饰项目全面接受业主和监理管理的程序

  1、施工准备阶段

  (1)针对图纸存在问题分别向业主、监理工程师和设计师提交书面意见和建议。

  (2)开工前,送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报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审批。

  (3)送报项目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程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岗位证书。

  (4)报送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

  (5)报关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

  2、旋工期间

  (1)参与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定期召开的工地例会。

  (2)报送业主或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3)材料、设备进场报验。

  (4)隐蔽工程报验。

  (5)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资料送验。

  (6)每周提交周工程进度计划。

  (7)针对业主或监理发出的联系单及时进行回复。

篇2:工程监理公司办公室职责

>  工程监理公司办公室岗位职责

  一、协助公司领导管理公司机关的工作,协调公司各部门的工作关系;

  二、负责制定公司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和对外宣传业务;

  三、负责文件收发、传阅、清理、销毁、立卷、保管、调阅、归档和印章使用管理;

  四、负责起草文件,编制简报,对各业务部门草拟的文稿进行审核、送签、打印、复印和发送工作,力求文字简洁、规范、标准;

  五、负责文书档案的管理、鉴定、建档、统计、保管、借阅、保密,对公司各部门的文档工作进行指导;

  六、负责公司年度总结,对有关会议和公司组织召开的重要会议材料进行综合整理工作;

  七、负责公司会务安排及对外接待工作;

  八、负责对公司各种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

  九、负责对公司行政经费计划的编报和管理工作,严格掌握行政经费的使用,完善报批制度;

  十、负责公司机关行政总务以及后勤管理工作,搞好公司财产登记管理;

  十一、负责公司车辆的调度和管理,建立健全车辆使用、维修制度,抓好驾驶员安全教育工作;

  十二、负责公司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审核、报批工作;

  十三、配合有关工作部门,搞好公司干部培训、考核、任免、奖惩等人事工作;

  十四、负责职工工资、劳保以及纪检、监察等方面工作;

  十五、负责职工户籍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对职工开展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教育,承担公司安全保卫工作;

  十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3:北京市关于规范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建法〔20**〕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19号),维护物业管理市场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引导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独立、客观、公正执业,现就规范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活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受托开展业务前,应当与委托方签订书面的委托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物业管理区域和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二)评估监理内容;

  (三)评估监理活动依据的技术标准;

  (四)委托期限和完成时限;

  (五)评估报告的提交日期;

  (六)争议解决方式等。

  二、建设单位向全体业主移交物业共用部分之前,双方共同委托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对物业项目共用部分进行查验的,应当在行政主管部门随机抽取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

  三、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不得将受托的评估监理业务转包给其他机构。如有以上行为,经查证属实,暂停其从事物业服务评估监理业务。

  四、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活动。

  在评估物业服务费用时,建设单位以预先设定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等形式干预物业服务费用评估的,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应当停止评估活动,并将有关情况报告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以上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项目网上签约。

  物业服务企业存在以上行为的,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承接新项目,不得参加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

  五、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应当合理收取评估费用,不得以压低收费标准的方式恶性竞争。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存在以上行为的,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暂停其从事物业服务评估监理业务。

  市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协会可以定期发布物业服务评估监理业务取费标准,各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应当参照取费标准收取评估费用。

  六、物业服务评估监理事项委托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监理机构提出核查,对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协会申请质询。市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协会应当设立专门机构受理评估报告质询。

  经查证,评估监理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确有偏向性、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市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协会可以提请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其从事物业服务评估监理业务。

  七、市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协会应当建立培训制度,定期组织评估监理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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