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工地为什么要打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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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地为什么要打桩?

  房屋即地面以上的建筑群,必须要有一个牢固的基础.如不经处理基础产生的不均匀沉降,轻则造成房屋裂缝开口,重则造成房屋倒塌.为了保证房屋的安全,地基必须经专业勘察部门勘察,根据上部荷载设计采用何种基础.楼层高的采用深基础处理,象打妆挖桩到深部持力层,或挖到房屋的地下室负标高再打桩(水泥桩,振冲妆)到持力层,楼层低的就直接大开挖 或 振冲碎石妆(提前液化基础抗地震效果好),以消除地基的不均匀沉降,满足上部建筑的承载要求。

  简单地说就是:当地基浅层土质较差,持力土层埋藏较深时,需要采用深基础才能满足结构物对地基强度、变形和稳定性要求时,就用桩基础,即打桩。反之则用明挖扩大基础。

篇2:海宁市区建筑工地职工食堂、宿舍、厕所卫生管理规定(2009年)

  各建筑业企业:

  为加强市区建筑工地职工食堂、宿舍、厕所卫生管理,改善职工居住环境,进一步提高市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一20**)要求,结合市区建筑工地实际,特制定《海宁市区建筑工地职工食堂、宿舍、厕所卫生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宁市规划建设局

  二○○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海宁市区建筑工地职工食堂、宿舍、厕所卫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改善作业人员的工作环境与生活条件,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一20**)要求,结合市区建筑工地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市区新建、扩建、改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及拆除工程,其它工地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的市区范围为28.7平方公里的建城区,具体范围:东至碧云路,南至城南大道,西至环西一路,北至由拳路,包括上述道路两侧的建设工地。涉及硖石、海洲、海昌三个街道和海宁经济开发区。

  第四条 本规定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和办公生活区。

  第五条 市区工地应建立建筑工地食堂、宿舍、厕所等卫生管理制度,并落实责任人。

  第六条 建筑工地的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应明显隔离划分,生活区应设置统一的集体食堂、宿舍、男女简易浴室、男女厕所、茶水棚、晒衣区等。

  第七条 食堂选址应远离有毒有害场所,20米内不得有厕所、垃圾堆等污染源;宿舍与厕所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第八条 在建工程内部严禁兼作住宿使用。

  第九条 施工现场应落实除“四害”措施。

  第十条 建筑垃圾应集中归堆、遮挡,生活垃圾应放入有盖垃圾桶内做到及时处理;废水要及时排放,不得乱倒乱流,不得有积水,区内应做到卫生整洁、无污水、无污物。

  第二章 食堂卫生管理

  第十一条 食堂设施

  1.食堂分就餐间、制作间、售菜间和储藏间,食堂面积需与就餐人数相当,售菜间和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宜小于1.8m,地面应贴地砖并做防滑处理。制作间水槽至少应设置两个。

  2.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应有相应的更衣、消毒、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蝇、防鼠、防尘设备以及通畅的上下水管道,废水排出应设隔油池。

  3.食堂的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4.餐厅应设有洗碗池、残渣桶和洗手设备;公用餐具应有专用洗刷、消毒和存放设备。

  第十二条 食堂管理

  1.项目负责人是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2.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具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

  3.食堂要经常开展食品卫生检查工作,各施工企业要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检查。

  4.餐厅要及时清理和打扫,保持餐厅卫生、整洁。

  第十三条 炊事人员卫生

  1.食堂炊事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

  2.炊事人员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炊事,不赤背,不光脚,不随地吐痰;炊事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做好个人卫生。

  第十四条 食品卫生

  1.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不得出售变质、发霉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2.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生熟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要分开存放;

  3.制售过程及使用操作用具和设施如刀、墩、案板、盆、碗及其他盛器、筐、水池子、抹布和冰箱时要严格做到食品的生熟分开;

  4.盛放酱油、盐等副食调料要做到用容器加盖存放,确保清洁卫生;

  5.公用食具要每日洗净消毒,应有餐具洗涤设备;盛放丢弃食物的垃圾桶必须有盖,并及时清运。

  第十五条 饮水卫生

  1.生活区应有合格的可供食用的自来水或纯净水,不得用河水作为食用水;

  2.茶水棚的茶水桶应保证茶水供应,严禁饮用生水,茶水应符合卫生要求。

  3.夏季必须确保施工现场凉开水或清凉茶的供应,防止发生中暑脱水现象。

  第三章 宿舍卫生管理

  第十六条 宿舍必须使用砖墙或彩钢板搭设,搭设高度不得超过二层,宿舍内应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m,门和主要通道宽不少于0.9米,做到明亮通风,门窗应齐全、牢固,窗户面积不少于宿舍面积的1/5。

  第十七条 宿舍室内地面要求浇筑厚度不小于10厘米厚,强度不低于C10的混凝土地面,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坡度不少于0.5%,并严禁有积水。宿舍内不得存放油、水、污秽物、作业工具、材料等物品。

  第十八条 宿舍的入住人数按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小于2平方米,每房间不得超过8人。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

  第十九条 工人入住宿舍应按登记房号、床号就位,并做好登记。非本工地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住在本生活区。

  第二十条 每间宿舍门口应挂牌标明入住班组、入住人姓名。

  第二十一条 宿舍内照明灯具低于2.4米时,须采用36V安全电压;若使用大于36V电压时,须做好漏电开关保护。电线拉设应符合防火要求和低压线路架设规范,严禁随意牵拉电线、接灯头、插座;严禁在电线上挂晒毛巾、衣服等违章行为。

  第二十二条 宿舍必须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室长负责制,规定一周内每天卫生值日名单并张贴上墙,做到宿舍内外天天有人打扫,室内窗明地净,通风良好。   第二十三条 宿舍必须按入住人数设置适当的男女淋浴间、厕所,每16人至少设置1个淋浴位和1个厕所蹲位。

  第二十四条 宿舍内应设生活用品专柜和垃圾桶,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工人衣物、日常生活用品等摆放整齐,不到处乱放,做到整齐美观。

  第二十五条 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炒锅、热得快、煤气灶等。

  第二十六条 炎热季节宿舍应有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保证施工人员有充足的睡眠。

  第二十七条 做好宿舍外环境卫生,不乱泼乱倒,应设污物桶、污水池、房屋周围道路平整、污水排放畅通。

  第四章 厕所卫生管理

  第二十八条 生活区应按规定设置固定的男女淋浴室和厕所,厕所、浴室屋顶墙壁要严密,安装门窗,贴瓷砖、地砖,并应有冲水措施,淋浴间内应设置满足需要的淋浴喷头。厕所面积大小应根据作业人员的数量设置。

  第二十九条 厕所应按规定建造化粪池或排入污水收集管网,严禁将粪便直接排入下水道或河流沟渠中。

  第三十条 厕所应建立定期清扫制度,由专人管理,每天坚持早晚二次清扫,做到无积垢、无明显臭味,并应有洗手水源。厕所采用自动冲水。

  第三十一条 生活区厕所应定期进行打药或撒消毒粉,消灭蝇蛆。

  第三十二条 高层建筑超过8层以后,每隔四层宜设置临时厕所。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筑工地职工食堂、宿舍、厕所卫生情况的检查。

  第三十四条 建筑工地职工食堂、宿舍、厕所卫生未按本制度执行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在规定期内仍未改正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暂停施工,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海宁市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

篇3:高层住宅建筑工地坠物打击伤亡事故案例

  高层住宅建筑工地坠物打击伤亡事故案例

  一、事故经过:

  某高层住宅建筑工地,高处作业的工人在移动一块跳板时,因失手使跳板坠落,将下方在通道口3米处堆放小钢模的一民工砸伤致死。经现场调查,事故现场位于该建筑一楼门口外侧楼门宽2米,通道上方设置防护棚总宽度2.5米,总长度2米。

  二、事故原因:

  (1)防护棚搭设尺寸未能满足通道口防护标准要求,高层建筑通道口防护棚长度应为6米;

  (2)堆放小钢模位置应在离开建筑物一定距离,不应堆放在通道口。

  三、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1)防护棚应按标准规定搭设;

  (2)教育工人在高处移动物件时,应先观察下面是否有人,在移动前应先打招呼,下面人员离开后再移动物体,确保不伤害他人,要注意不使物体失落;

  (3)堆放物料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规定的区域堆放,不能随意乱放;

  (4)加强安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严格执行规范标准,加强安全交底工作,交底内容要全面、详实、双方人员在交底单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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