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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和作业平台专项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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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脚手架和作业平台专项安全防护措施

  1 脚手架

  钢管脚手架采用外径48、壁厚3.5mm,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扣件,不得使用铅丝和其他材料绑扎。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米,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米。拉接所用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铅丝的强度。

  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板下层设水平兜网。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2米。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纵向必须设置剪刀撑,剪刀撑宽度不得超过6根立杆,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60度。

  首层四周必须支固定6m宽双层安全网,网底距下方物体表面不小于5m,见下图。每隔三层要固定一道3m宽的水平安全网。安全网的外边沿高于内边沿1m。

  图 0 3首层双层安全网支设

  2 作业平台

  出料平台必须有设计方案并报批后方可使用,平台上的脚手板必须铺严绑牢,平台周围须设置不低于1.5米高防护围栏,围栏里侧用密目安全网封严,下口设置18厘米高挡脚板(或围栏内侧用竹夹板全封闭),护栏上严禁搭放物品,平台应在明显处设置标志牌、规定使用要求和限定荷载(平台外侧悬挂总限重牌子,内侧悬挂限材料数量牌子)。需注意的是:钢丝绳与工字钢不能直接接触,应垫胶皮或用符合设计力的卡环过渡连接,防止钢丝绳受剪。出料平台安装时保障外沿高于内沿,倾斜角在15度为宜。

  卸料平台:卸料平台上的脚手板必须铺严绑牢,两侧设1.2米防护栏杆,18厘米高的挡脚板,并用密目安全网封闭,外侧设推拉式(或开启式)的防护门,防护门要灵活,开关方便以确保防护门随时处于关闭状态。注意:室外电梯平台与运料平台的间隙不大于10cm。

  提升机运料平台:提升机运料平台内外两侧均应设不低于1.2米的开启方便并有利于施工的防护门。

篇2:脚手架临边安全防护

  脚手架及临边安全防护

  一、脚手架搭设施工安全要求

  施工项目部施工员或技术负责人必须按照《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脚手架搭设施工安全要求:

  1、外墙钢管脚手架的搭设采用双排钢管脚手架搭设,根据施工要求,搭设高度以外墙各立面高度为准,其脚手架外立杆距墙1.15米,内立杆距墙0.25米,立杆横距0.9米,纵距1.5米,步距1.8米,二步二跨设置一道。剪刀撑、斜杆等应随墙搭升的架子一起及时设置。

  2、按支撑高度截取适长立杆,也可用适长短钢管对接接高(使用直接扣件)。当采用搭接杆接高时,其搭接长度不小于1.0米,连接扣件(旋转扣)不少于3道,搭接部位必须再增设一道水平连接杆件。

  3、每根立杆的底部要设置底座或垫板,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毫米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4、外架施工层满铺脚手板,脚手板外侧设防护拦杆一道(扶手杆高1.2-1.5米和护腰杆高0.65米)挡脚板一道(挡脚板高0.18米),脚手板采用蓝竹跳板,外围拦杆上满挂密目安全网。

  5、严禁将外径48毫米与51毫米的钢管混合使用。搭设时,必须按照构造方案和尺寸进行搭设,注意杆件的搭设顺序。

  6、脚手架每层要及时与结构连接牢固。

  7、随时校正杆件垂直和水平偏差,适当拧紧扣件。立杆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架高的1/200,四周大横杆的纵向水平高差不超过50毫米,同一排大横杆的水平高差不得大于1/300。

  8、搭架工人必须佩挂好安全带。没有完成的脚手架,在每日收工时,一定要确保架子和架料的稳定,以免发生意外。

  9、脚手板采用搭设铺放,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0毫米,在搭接段中增设一根小横杆。铺板时严禁出现端头超过支承横杆250毫米以上未作固定的探头板。

  10、脚手架的外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须连续设置交叉成十字形的剪刀撑,每道剪刀撑跨越6根立杆,斜杆与地面的倾角为45-60°。剪刀撑的接头除顶层采用搭接外,其余各接头均采用对接,连接方法同立杆。

  11、对脚手架要采用可靠的安全接地、避雷措施,进行有效的防护。

  12、所有的架子,经过大风、大雨后,要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倾斜下沉及松扣、崩扣要及时修理。

  二、脚手架拆除施工安全要求

  1、拆除脚手架时,在地面划出工作范围,设置围拦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2、严格遵守拆除顺序,逐层由上而下进行,后绑者先拆,先绑者后拆,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3、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扣件时应告知对方,以防坠落。

  4、拆下的杆配件应以安全的方式传递,严禁随意抛掷。

  三、脚手架验收、使用及管理安全措施

  1、把好验收关。搭设过程中的脚手架,每搭设一个施工层高度必须由项目经理组织技术、安全、与搭设班组、工长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上人使用。脚手架未经检查、验收,除架子工外,严禁其他人员攀登。验收合格的脚手架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需局部拆改时,要经负责人同意,由架子工操作。

  2、脚手架搭好后要派专人管理,未经安全员同意,不得改动。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脚手架主节点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和连墙件等的杆件。

  3、脚手架上不准有任何活动材料,如扣件、活动钢管、小钢模等,一旦发现要及时清除。

  4、在大风、大雨后或停工超过一个月时,复工前必须对脚手架整体结构和作业层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方准上架作业。

  5、实行外挂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外挂安全网要与架子拉平,网边系牢,两网接头严密,不准随风飘。施工过程中发现有破损的安全网,要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6、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泵送混凝土运输管等支撑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任意悬挂起重设备。

  四、四口、五临边的防护

  1、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置牢固的防护栏杆(扶手杆高度不低于1.1米、护腰杆高0.6米)或随层安装固定防护栏杆。

  2、建筑物楼层临边四周,无维护结构时,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如框架梁边加设防护、结构柱边加设施工作业层防护、洞口边加设防护栏杆、井架通道侧边加设防护栏杆等等)。电梯井门洞口采用钢筋网片焊接,高度不小于1.1M。

篇3:脚手架作业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脚手架作业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 基本要求

  1.1 建筑登高作业人员(架子工)必须经专业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1.2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视力不够以及其他不适合登高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登高架设工作。

  1.3 高处作业(2m以上)必须佩戴安全带,且与已搭好的立、横杆挂牢。

  1.4 大风、雨、雪后,要对脚手架进行例行检查,发现倾斜、下沉、松扣、崩扣要及时修复。

  1.5 钢管脚手架所使用的材料应是合格品。脚手架搭设前,应对架设材料及部件进行检查。有裂纹及变形的卡子、架管不得使用。

  2 搭设脚手架(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2.1 脚手架必须设纵横扫地杆,立杆必须用连墙杆与建筑物进行可靠的连接。

  2.2 本工程地上3层,最高点为49.527m,最低点为34.463m;外围搭设双排脚手架作为操作架和防护架,剪刀撑采用杆与地面的60 0夹角4跨立杆设置的方式沿架体整个高度和宽度连续搭设,剪刀撑钢管接长应用3个旋转扣件搭接,接头长度不小于1m。结构西侧和北侧的脚手架立杆架设在地下室顶板上;东侧和南侧大部分架设在肥槽的回填土上。 架体水平安全网及架体与结构拉结点及卸荷点的设置详见脚手架安拆方案。

  2.3 外脚手架马道做法:

  a.1.1.48人行马道宽度不小于1m,斜道的坡度不大于1:3;拐弯处应设平台,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防滑条间距不大于300mm。

  2.4 脚手架必须与建筑物做好可靠拉结,拉结点采用两步三跨的形式设置,高度超过20m的脚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结。

  2.5 脚手架搭设要结合工程进度,未搭设完的脚手架,在离开作业岗位时,不得留有未固定的杆件和不安全的隐患,确保架子稳定。

  2.6 脚手架搭设到高于建筑物顶部时,里排立杆要低于檐口0.4m~0.5m;外排立杆要高出檐口1m~1.5m,搭设两道护身栏,并挂密目安全网。

  2.7 脚手架的底座、垫板应准确置于定位线上。每搭完一步应矫正步距、纵距、横距以及立杆的垂直度(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75mm)。

  2.8 脚手板必须满铺、铺严、铺稳,不得有探头板和飞跳板。

  2.9 脚手架每搭设完成一层后由项目技术部、项目生产部门、安全部门、分包单位等共同对已搭设完的架体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填写相关验收表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 满堂红脚手架(不包括支模脚手架)

  3.1 承重的满堂红脚手架,立杆的纵、横间距不得大于1.5m。纵向水平杆步距不得大于1.4m。站人施工处的小横杆间距不得超过0.75m。脚手板应铺满、铺齐。立杆底部必须夯实,垫通长木跳板。

  3.2 装修用的满堂红脚手架,立杆纵、横向间距不得超过2m。靠墙的立杆应距墙面0.5~0.6m,纵向水平杆每步间隔不得大于1.7m,檩杆间距不得大于1m。 搭设高度在6m以内的可花铺脚手板,两块板之间的间距不大于0.2m,板端头必须固定牢固。搭设6m以上高度时,必须满铺脚手板。

  3.3 满堂红脚手架四角必须设抱角戗,戗杆与地面夹角应为45°~60°。中间每4排立杆应搭设一个剪刀撑,一直到顶。每隔两步,横向相隔4根立杆必须设一道拉杆。

  3.4 挑脚手架的斜支杆可支在下层窗台上(垫木板),斜杆上部与上层窗口的内侧应有横、竖别杠。别杠两端必须长于所别窗口0.25m以上,每窗口至少两根。

  3.5 纵向水平杆至少搭设三道,横向水平杆间距不得大于1m。脚手板应铺严铺平。

  3.6 挑脚手架纵向必须设剪刀撑或正反斜支撑。施工层搭设两道护身栏,立挂密目安全网,下角锁牢。护身栏必须高出檐口1.5m。

  3.7 挑脚手架一般只用于装修,作业时应严格控制荷载不得超过100kg/m2。作业面下方应按规定搭设水平安全网。

  3.8 对结构施工需采用挑脚手架时,必须经严格的受力计算,经项目总工批准后,方可搭设。搭设完毕后,必须经项目技术部、安全部、监理工程师联合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 移动式操作平台

  4.1 移动式操作平台的搭设,应遵循专业技术人员按相应技术规范编制并经批准的技术方案。该方案应进行稳定计算,并采取措施,减少立柱的长细比。

  4.2 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m2,高度不应超过5m。

  4.3 装设滚轮的移动式操作平台,其轮子与架体的联结应牢固可靠。并且车轮应装有可靠的制动措施,架体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mm。

  4.4 操作平台的次梁(杆)的间距不应大于0.4m,台面应满铺50mm厚度以上的木板,并固定牢固。

  4.5 操作平台的临边应设防护栏杆两道,高度不低于1.2m ,立杆间距不大于1m,并设180mm高的挡脚板。

  5 攀登设施及攀登作业

  5.1 现场登高除借助建筑结构及脚手架设置的登高设施(如马道)外,也可使用梯子或其他攀登设施。

  5.2 攀登设施结构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梯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 kg。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其荷载超过上述荷载时,项目责任技术人员应据实验算。

  5.3 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

  5.4 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时与地面的夹角以75°± 5°为宜。梯子踏板间距以300mm为宜,不得有缺档。

  5.5 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接长措施,且接头只能有一处。

  5.6 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 45°为宜,连接铰链必须牢固,并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5.7 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严禁从脚手架外沿等非规定通道处进行攀登,也不得利用吊车臂杆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6 拆除脚手架

  6.1 拆除脚手架前应清除架上的材料、工具、杂物,但不应向下抛掷。拆除时应设置警戒区和挂警戒标志,并安排专人监护。

  6.2 应由上而下、按层按步地拆除。先拆护身栏、脚手板和横向水平杆,再依次拆剪刀撑的上部扣件和接杆。拆除全部剪刀撑、抛撑以前,必须搭设临时加固支撑,预防架子倾倒。

  6.3 拆除作业,必须由2-3人协同操作。拆纵向水平杆时,应由站在中间的人向下传递,不得向下抛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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