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空调改造工程安全生产消防保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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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调改造工程安全生产及消防保卫措施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要戴安全帽,严禁吸烟;

  3每日施工前,组长或施工负责员要根据当天的施工特点做口头安全和消防交底,并填写“班前安全讲话记录”;施工中要精神集中,不嘻戏打闹,每项工作均应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违者应予停工;

  4施工现场内要注意各种危险信号及标志;

  5电焊、气焊施焊应注意的事项:

  5.1电焊、气焊施焊必须取得现场用火许可证,并持有劳动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消防局颁发的特殊工种考核合格证;

  5.2施焊前应清理用火范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携带消防水桶并设专人看火;

  5.3在隐蔽部位(如顶棚、夹层内等)使用电气焊时,工长必须向焊工进行书面交底,施焊完毕施工人员要请消防人员详细检查确无隐患后方可离去;

  5.4电焊机设置的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焊机、把线移位或焊机移动时均需拉闸断电,每台电焊机必须装触电保护器;

  5.5电焊机一、二次接线端子应有可靠的防护罩,焊把线与焊机和焊把连接应紧密牢固,焊把线应双线到施焊部位且中间无接头、无破损、绝缘良好;

  5.6焊把不准与气焊的氧气、乙炔皮管放在一起,不能把焊把线盘在焊机或焊件上;

  5.7气焊设备的安全附件应齐全有效,氧气、乙炔皮管完好无损,放置气瓶罐的位置和距离应符合安全要求;

  5.8在焊接时,必须按操作规程和有关防火要求操作,以确保安全施工;

  5.9成立义务消防队并设专人负责。

  6高凳使用前应先检查其有无缺损并系好防滑绳,禁止二人同在一高凳上作业,禁止站在最高一层踏步上工作;

  7没经过验收并交付使用的架子不准上人,交付使用的架子不得随意拆改;

  8使用套管机、砂轮、无齿锯、电锤、电钻等电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配电箱金属外壳、二层板、机具外壳应可靠接零或接地,并采用漏电保护装置,进口电动工具、未曾使用过的新型电动工具均应熟悉使用说明书后方可操作,各类电动工具应按期检测,及时保养,使用电动旋转工具不得戴手套;

  9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作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小于25mm的砂轮;

  10使用射钉枪不得摘下保护碗,使用时要先装钉子后装子弹,子弹由使用者负责保管,不得遗失或做他用,射钉枪要经常清洗保养,以确保枪支安全完好;

  11局部照明灯、行灯、标志灯的电压不应超过38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及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

  12搬运料具、设备要求先勘察路面,排除路障,集体搬运要统一指挥,前后呼应,动作一致,车运料设备要绑扎牢固,垂直搬运不得超过吊车负载;

  13使用电炉子要有批准手续,电炉子最好采用封闭式或半封闭式,且外壳要接零或接地,电炉子要安放在石板、砖等不燃材料基座上,其周围要有隔热防火的措施,使用中取放物品要先拉闸,使用完毕及时断电,待炉子冷却后收好;

  14工长要根据施工建筑的特点、施工的对象、班组人员的状态等情况,按分项工程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和消防工作的书面交底,并协助施工班组落实具体的安全消防技术措施。

  15夏季施工,必须认真执行分公司颁发的“雨季施工措施”,并由项目部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季节施工措施交底,组织实施。

  16吊装及搬运

  16.1吊装工作的受力点应牢固可靠,吊点或锚点在建筑物上时应经核算,不允许任意将锚点栓于未经核算的砖柱、砖墙或其它建筑物上,防止破坏结构,造成事故。

  16.2搬运重物时应统一指挥、协调一致。搬运前应将路线上障碍物清走,以确保安全。

  16.3组装时,应握紧工具(扳手、锤子等),以免用力过猛而滑脱伤人。

  16.4搬运设备等重物时,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工作区,防止发生事故。起吊重物下严禁站人或行走。

  16.5吊装用的机具吊索具等,在使用时要进行细致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准使用,严禁超负荷使用。

  16.6使用滚杠拖运设备,管子粗细应一致,填滚杠时,大拇指应放在滚杠的上表面,其他四指伸入管内,严禁戴手套和一把抓滚杠。

  16.7在倒链吊起的部件下检修、组装时,应将链子打结保险,并必须使用道木或支架等垫稳。

  16.8吊管或设备时,应先试吊后起吊。利用倒链时,必须绑牢固,并有防滑措施,设专人指挥,以免滑脱伤人。

  16.9用小车运管或重物时,应先清理好道路,并把重物放在车上绑牢,以防滑下伤人。

篇2:学校保卫处消防管理岗位职责

>  学校(学院)保卫处消防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全院消防工作(负责学院消防知识培训工作、消防工作计划、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负责校内各类培训班的管理工作、协助处领导做好学院内各种考试安排及安全保卫方案制定工作;

  3协助处领导做好与消防、城管、交警部门及友邻单位的业务联系工作;

  4负责保卫处人员考勤及上报管理工作、保卫处常规和节假日的值班安排管理工作;

  5协助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6协助处领导做好学院武装部的管理工作;

  7负责体育学院安全保卫对口联系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篇3:学校保卫处治安消防办公室职责

  学校(学院)保卫处治安消防办公室职责

  1、在处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安保工作方针。

  2、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防盗、防诈骗、防流氓滋扰、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识,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3、深入基层,调查分析治安形势,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处置发生在校园内的打架斗殴、流氓滋扰等突发事件或案件,调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及财产的安全。

  5、负责学院“四大部位”(要害部位、重点部位、机密机要部位及易发案部位)的安全检查,建立档案;掌握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建立完善各项安全防范管理规章制度,发现隐患漏洞,及时进行整改。

  6、负责做好基层基础防范工作。

  (1)负责治保会的组建、整顿和治保人员培训工作。

  (2)负责“三放”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监改和帮教工作。

  (3)负责“三工三队”及临时培训人员的管理,作到底数清、情况明。

  (4)负责对列管的重点、刑嫌人员建档监控等基础工作。

  7、做好敏感期的安全保卫工作,参与学院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

  8、负责做好押送款的有关保卫工作以及学院集中性收款、临时存款的安全守护工作。

  9、负责电视监控室的技防管理工作。

  10、负责开展专项治理,积极查处刑事、治安案(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协助上级公安机关查处重大案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11、负责武装部工作。做好学生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做好征兵、预备役登记和国防动员工作;做好人民防空工程设施管理工作。

  12、负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级治安保卫组织,配合地方综合治理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3、完成领导和上级交办的临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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