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高层住宅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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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层住宅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基坑与土方

  土方作业现场要有专人指挥,各土方施工区要密切配合、统一指挥。施工现场安排专职交通指挥人员,进出施工现场的作业车辆,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疏导,保持车距不小于5m,车速不得超过5km/h。

  基坑内施工时,边坡上部应安排专人将杂物清理干净,防止坠物伤人。

  基坑边设置防护栏杆,并悬挂危险标志,夜间施工挂红色标志灯,要有足够的照明,任何人不得在基坑边和陡坡下休息。施工人员上下基坑必须走施工马道。

  基坑及土方边坡边1m范围内不得堆料和停放机具,1m外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

  2防水工程

  防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前办理防水作业审批手续,现场设专职防火监督人员,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进行防水作业时,应根据施工计划限额领料,禁止在现场进行分装与调配料。

  防水作业期间,现场以及周围20m内严禁明火作业和可能产生的火花的作业,杜绝与明火交叉作业,施工人员不能携带火柴、打火机及火种进入施工场所,操作人员不得穿化纤衣服,应使用不产生静电及不易打火花的工具,非施工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防水作业现场必须保持良好通风,地下室或封闭的房间内进行防水作业施工时,必须采取强制排风措施。

  防水作业施工现场应尽量不安装电器设备和照明,确需安装时,必须采取与现场相适应的防爆电器设备和照明灯,场所内不允许有电源接头,禁止在操作过程中关开照明灯。电器设备必须由电工负责安装。

  防水作业时,禁止与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上下左右交叉进行。

  防水施工作业量不易过大,应分散进行操作,作业结束后,必须经过3~6小时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用喷灯烤防水卷材时,火焰不应调得过大,火焰距防水卷材应不小于25cm。

  3钢筋工程

  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应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盘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凳。

  绑扎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高度在3m以上,应搭设工作台,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和马凳。

  绑扎离地面高度超过2m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4模板工程

  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拆卸过程中,必须有临时固定措施,严防倾覆。大模板施工中操作平台、上下梯道、防护栏杆、支撑等作业系统必须齐全有效。禁止在不挂钩的情况下拆除大模板的最后一处固定点和未停放稳固而摘掉挂钩。

  支模应接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支模中如需中间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封板等钉牢,防止因扶空、踏空而坠落造成事故。

  模板拆除应按区域逐块进行,并设警戒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拆模的顺序应按自上而下,从里到外,先拆掉支撑的水平和斜支撑,后拆模板支撑,梁应先拆侧模后拆底模,拆模人应站一侧,不得站在拆模下方,几人同时拆模应注意相互间安全距离,保证安全操作。

  设置模板存放区必须设1.2 m高围栏进行围挡。模板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夯实,有排水措施。模板必须对面码放整齐,保证70~80度的自稳角。长期存放的大模板必须用拉杆连接绑牢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没有支撑大模板应存放在专门设计的插放架内。

  清理模板和刷隔离剂时必须将模板支撑牢固,防止倾覆,并应保证两模板间不小于60cm。

  5混凝土工程

  浇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站在溜槽边上操作。

  浇灌框架、梁、柱混凝土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使用震动器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电线要架空,开关要有人监护。

  振捣器软轴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cm,并不得多于2个弯,操作时振捣棒自然垂直地沉入混凝土,不得用力硬插,斜推或使钢筋加住棒头,也不得全部插入混凝土中。

  用完的振捣棒先断电,再盘好缆线,电机放在干燥处防止受潮造成电机烧毁现象。

  6脚手架工程

  从爬架的结构设计到现场的组装使用、拆除必须始终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通过各种检查、验收手段达到在施工中的使用安全。

  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升降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用以保证升降脚手架在使用中各个环节的安全性。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设计计算均严格执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9-20**)、《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编制建筑施工脚于架安全技术标准的统一规定》(修订稿)以及其它有关标准。

  在升降脚手架的组装、使用中,按照本方案执行,有针对性的实行各级、各阶段的检查、验收制度。

  在架体结构下述部位应重点检查

  (1)与附着支撑结构的连接处;

  (2)架体上升降机构的设置处;

  (3)架体上防倾、防坠装置的设置处;

  (4)架体吊拉点设置处;

  (5)架体平面的转角处;

  (6)架体因碰到塔吊、施工电梯、物料平台等设施而需要断开或开洞处。

  防坠装置与提升设备均设置在两套附着支撑结构上,若有一套失效,另外一套仍能够独立承担全部坠落荷载。防坠装置应经常检查加强管理,保证工作可靠、有效。

  爬架升降作业时,随提升进度,将防坠销及时插在距离支座导向架最近的主框架销孔内,确保坠落距离最短;在升降操作距离的顶部设置防坠销;升降作业前调整防坠器,使其灵敏可靠。采用上述三种措施确保升降安全。

  爬架使用时,穿好承重销,紧固调节顶撑,锁紧防坠器,穿好防坠销四种措施确保使用安全。

  架体外侧

用密目安全网(≥800目/100cm2)围挡,底层铺设严密脚手板,且采用平网及密目安全网兜底。底层脚手板采用在升降时可折起的翻版构造,保持架体底层脚手板与建筑物表面在升降和正常使用中的间隙,杜绝了物料坠落。

  在作业层架体外侧设置上、下两道防护栏杆(上杆高度1.2m,下杆高度0.6m)和挡脚板(高度180mm)。在架体断开处,处于使用工况下时,其断开处必须封闭并架设栏杆,防止人员及物料坠落。

  在爬架的现场管理中实行合同责任制,制订具体的奖惩制度,签订合同,责任落实到人。做到有章可循、有合同可依,具体内容采用检查评分的形式进行。

篇2:冶金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冶金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管理制度工作,使其更规范,程序更严格,确保安全措施从设计到审批都严格把关,责任到人,特制定本制度。

  根据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的实际情况和安全措施方案制定的具体要求,将安全技术措施分为三个类型,并针对各类型制定相应的审批制度。

  一、工程项目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工程项目设计必须按照“三同时”的原则进行。

  2、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项目设计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部门经理审批。

  二、施工作业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安全问题,需要采取安全措施时,要向主管部门汇报。

  2、施工主管部门要对施工中的安全问题排查,并协同相关技术部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部门主管经理审批。

  三、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审批制度:

  根据隐患级别分类,不同级别的隐患整改安全措施方案的制定和审批规定如下:

  1、A级隐患:

  公司生产技术部门制定隐患整改安全措施方案,由主管部门经理审批、报安全经理。

  2、B级隐患:

  分公司生产技术部门制定隐患整改安全措施方案,由安全生产副经理审核,报经理审批。

  3、C级隐患:

  生产单位现场班、队长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当班安全员现场监护整改。

篇3: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1.1每个工程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其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否则不得开工。

  1.2编制人员(技术员、施工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入现场调查,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再研究经济效益和施工进度等因素。

  1.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切实可行,防止一般化、形式化、口号化。

  1.4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应针对下述特点:

  1.4.1针对不同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造成的施工安全危害。

  1.4.2针对不同工序特点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

  1.4.3针对选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

  1.4.4针对采用有害施工人员健康的特殊材料的特点。

  1.4.5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的环境给施工人员或周围居民带来的危害,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因难和危害等,从技术上采取防护措施,保护施工人员安全,保证工程安全施工。

  1.5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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