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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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详细版)

  (1)一般规定:

  1)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

  2)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内。

  3)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级保养工作,经常保持机械的完好状态。

  4)实行多班作业的机械,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5)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6)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备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应设置充足的照明。

  7)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8)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9)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10)机械不得带病运转,转运中发现不正常,应先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凡违反本规程的作业命令,操作人员应先说明理由后方可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刑事责任。

  12)变配电所易于发生危险的场所,应在危险区域界限处,设置围栅和警告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

  13)使用机械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服从安全要求。

  14)机械使用的润滑油,应符合出厂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种类和牌号,并应时、按季、按质更换。

  15)当机械发生重大事故时,企业各级领导必须及时上报和组织抢救,保护现场,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落实及完善安全措施,并按事故性质严肃处理。

  16)从事电、气焊作业的电、气焊工人必须戴电、气焊手套、穿绝缘鞋和使用护目镜及防护面罩。从事有尘、有毒、噪声等有害作业的劳动者,需要配置防尘、防毒口罩和防噪音耳塞等防护用品。

  17)操作旋转机械设备的人员、应穿"三紧"(袖口紧、下摆紧、裤腿紧)工作服、不准戴手套、围巾、女工的发辫要盘在工作帽内,不准露出帽外。

  (2)动力与电气装置

  1)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保护接地: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系统中的电气设备应采用保护接地。接地网接地电阻不宜大于4Ω。

  ②保护接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中的电气设备应采用保护接零。

  2)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不得将一部分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而将另一部分电气设备作保护接零。

  3)在保护接零的零线上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4)严禁利用大地作工作零线,不得借用机械本身金属结构作工作零线。

  5)电气设备的每个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点必须用单独的接地(零)线与地干线(或保护零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零)线中串接几个接地(零)点。

  6)电气设备的额定工作电压必须与电源电压等级相符合。

  7)电气装置遇跳闸时,不得强行合闸。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再行合闸。

  8)严禁带电作业或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检修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警告牌的挂、取应有专人负责。

  9)各种配电箱、开关箱内应配备安全锁,箱内不得存放任何其他物件并保持清洁。非本岗位作业人员不得擅自开箱合闸,每班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10)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方可对触电者作紧急救护,严禁在未切断之前与触电者相接触。

  11)电气设备或线路发生火警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不得使身体接触导线和电气设备。也不得用水或泡沫灭火机进行灭火。

  (3)电动机

  1)长期停用或可能受潮的电动机,使用前应测量绝缘电阻,其值不得小于0.5MΩ。

  2)电动机应装设过载和短路保护装置。并应根据设备需要装设断相和失压保护装置。每台电动机应有单独的操作开关。

  (4)10KV以下配电装置:

  1)低压电气设备和器材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Ω。

  2)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施工现场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3)施工现场低压供电线路的干线和分支线的终端,以及沿线每1km处的保护零线应作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4)施工现场低压电力线路网必须采用两级漏电保护系统,即第一的总电源(总配电箱)保护和第二级的分电源(分配电箱或开关箱)保护,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并应具有分级分段保护士的功能。

  5)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GB6929)要求,并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安装、使用和定期检查,确保动作灵敏,运行可靠、保护有效。

  6)配电箱或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小于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7)施工现场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载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的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橡套软电缆》(GB1169)要求。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可用作保护零线或重复接地线。各种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必须按规定选用。严禁在现场利用铁丝、铅丝等非专用熔丝替代。

  8)施工现场的各种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防雨设施,并应装设端正、牢固。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底部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3~1.5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底部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在0.6~1.5m。

  9)每台电动建筑机械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开关箱应设在机械设备附近。

  10)各种电源导线严禁直接绑扎在金属架上。

  11)配电箱电力容量在15KWN以上的电源开关严禁采用瓷底胶木刀开关。4.5KW以上电动机不得用刀型开关直接启动。各种刀型开关应采用静触头接电源,动触头接载荷,严禁倒接线。

  12)照明采用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一般场所为220V;

  ②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不大于36V。

  ③在潮湿和易触电及带电体场所不在大于24V。

  ④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容器内不大于12KV。

  13)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5)手持电动工具:

  1)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2)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间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3)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4)非金属壳体的电动、电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5)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磨损;

  ②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③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6)机具起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7)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8)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复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9)机具运转时不得撒手不管。

  10)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

时,应符合以下列要求:

  ①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②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③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④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的平台,周围应设有栏杆。

  11)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符合以要求:

  ①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过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②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时,应立即停机,慢慢退出刀片,应在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13)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砂轮应选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并不得任意更换;

  ②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作面保持15°~30°的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

  14)使用电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作业前先根据钢板厚度调节刀头间隙量;

  ②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当遇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降时,应立即减少推力。

  15)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

  ②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后,再退出射钉弹;

  ③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均匀不得装有射钉弹。

  16)使用拉铆枪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被铆接物体上的铆钉孔应与铆钉滑配合,并不得过盈量太大。

  ②铆接时,当铆钉枪轴未拉断,可重复扣动扳机,直到断为止,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

  ③当作业时,接铆头子或并帽若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6)塔吊

  1)塔吊的安装和拆除应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且装拆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塔吊必须具有以下可靠的安全装置:

  ①起重量限制器

  ②力矩限制器

  ③高度限制器

  ④行程限制器

  ⑤幅度限制器

  ⑥吊钩保险装置

  ⑦卷筒保险装置

  3)起重机拆除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拆装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4)拆装作业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路基和混凝土基础应符合技术要求;

  ②对所拆装起重机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使隐患排除于拆装作业之前;

  ③对自升塔式起重机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项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爬爪)等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④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检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换。

  ⑤检查拆装作业中配备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应状况良好,技术性性能应保证拆装作业的需要;

  ⑥拆装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应具备拆装作业条件;

  ⑦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及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已达到要求。

  5)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6)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遵守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与拆装作业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

  7)在拆装上回转、小车变幅的起重臂时,应根据出厂说明书的拆装要求进行,并应保持起重机的平衡。

  8)采用高强螺栓连接的结构,应使用原厂制造的连接螺栓,自制螺栓应有质量合格的试验证明,否则不得使用。连接螺栓时,应采用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

  9)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须使已拆装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

  10)安装起重机时,必须将大车秆走缓冲止挡器和限位开关碰块安装牢固可靠,并应将各部位的栏杆、平台、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装齐。

  11)在拆除因损坏或其它原因而不能用政党方法拆卸的起重机时,必须按照技术部门批准的安全拆卸方案进行。

  12)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验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13)起重机塔身升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纵室内应只准确性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②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③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④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⑤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截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地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它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⑥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⑦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14)起重机的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②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

  ③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0;

  ④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应加固;

  ⑤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锚固装置的自由高度,应符合出厂规定。

  ⑥起重机在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⑦拆卸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除锚固装置。

  ⑧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和拆卸锚固装置。

  ⑨锚固装置的安拆、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好安全带和戴好安全帽,并遵守高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

  15)应保持起重机上所有安全装置灵敏有效,如发现失灵的安全的安全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所有安全装置调整后,应加封(火漆或铅封)固定,严禁擅自调整。

  16)当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塔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两机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装物)距离不得小于2m。

  17)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②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③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④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⑤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⑥供电电缆无破损。

  18)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19)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声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20)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辐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21)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

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方向,突然变速成制动。

  22)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23)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24)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25)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立即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26)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

  27)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作室时,必须切断电源。

  28)作业业完毕后,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29)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拔到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下机后,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30)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检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31)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

  (7)施工升降机:

  1)施工升降机应为人货两用电梯,其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证书的专业队负责,并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

  2)地基应浇制混凝土基础,其承载能力应大于150Kpa,地基上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10mm,并应有排水设施。

  3)应保证升降机的整体稳定性,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心线至建筑物外墙面的距离宜选用较小的安装尺寸。

  4)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升降机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偏差为其高度的5/1000。

  5)导轨架顶端自由高度,导轨架与附臂距离,导轨架两附臂连接点间距离和最低附臂点高度均不得起过出厂规定。

  6)升降机的专用开关箱应设在底架附近便于操作的位置,馈电容量应满足升降机直接启动要求,箱内必须设短路,过载、相序、断相及零位保护等保护装置,升降机所有电气装置均应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第3.1和第3.4节的规定。

  7)升降机梯笼周围2.5m范围内应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楼层平台通道应平整牢固,出入口应设防护栏杆和防护门。全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运行的障碍物。

  8)升降机安装后,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和附臂支架以及升降机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技术试验(包括坠落试验),经试验合格鉴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9)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检调整,需要拆除调整时或每用满一年后,均应由生产厂或指定的认可单位进行调整、检修或签定。

  10)新安装或转移工地重新安装以及经过大修后的升降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试验程序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当实验中梯笼坠落超过1.2米制动距离时,应查明原因,并应调整防坠安全器,切实保证不超过1.2米制动距离。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坠安全器进行复位。

  11)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各部结构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现象;

  ②齿条与齿轮、导向轮与导轨均接合正常;

  ③各部钢丝绳固定良好,无异常磨损;

  ④运行范围内无障碍。

  12)梯笼内乘人或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不得偏重,严禁超载。

  13)当升降机运行中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将梯笼降到底层,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在运行中发现电气失控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得打开急停按钮。

  14)升降机在大雨、大雾、六级及其以上大风以及导轨架、电缆等冻结时,必须停止运转,并将梯笼降到底层,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升降机各有关安全装置进行一次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15)升降机运行到最上层或最下层时,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16)当升降机在运行中由于断电或其它原因而中途停止时,可进行手动下降,将电动机尾端制动电磁铁手动释放拉手缓缓向外拉出,使梯笼缓慢地向下滑行。梯笼下滑时,不得超过额定运行速度,手动下降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操纵。

  17)作业后,应将梯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拔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闭锁梯笼门和围护门。

  (8)砂浆搅拌机

  1)搅拌的混凝土骨料应严格筛选,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允许值,以防卡料。下次搅拌时加入搅拌筒的物料,不应超过规定的进料容量,以免动力过载。

  2)搅拌叶片和搅拌筒底及侧壁的间隙,就经常检查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当间隙超过标准时,会使筒壁和筒底粘结的残料层过厚,增加清洗时的困难,降低搅拌效率,如搅拌叶片磨损,应及时调整、修补和更换。

  3)混凝土搅拌机起动后,应使搅拌筒达到正常运转后进行上料,上料后及时加水,添加新料必须先将搅拌机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才能进行。不得中途停机或在满载荷时起动搅拌机。

  4)在混凝土搅拌机使用中,切勿使砂石落入机器运转部分中去,以免使运转部件卡住损坏。

  5)作业中,如发现故障不能继续运转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进行检修。

  6)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口进行全面清洗,操作人员如需要进入筒内清洗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在外监护,或卸去熔断器并锁好电闸箱,然后方可进入。

  (9)砼泵设备

  1)砂石、粒径、水泥标号及配合比应按出厂说明书满足泵机可泵性的要求。

  2)泵送设备的停车制动和锁紧制动应同时使用,轮胎应楔紧,水源供应应正常和水箱应储满清水,料斗内应无杂物,各润滑点应润滑正常。

  3)泵送设备的各部螺栓应紧固,管道接头紧固密封,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

  4)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旋塞等均应在正确位置。液压系统应正常无泄漏。

  5)准备好清洗管、清洗用品、接球器及有关装置。作业前,必须先用按规定配制的水泥砂浆润滑管道。无关人员必须离开管道。

  6)应随时监视各种仪表和指示灯,发现不正常时,及时调整或处理。如出现输送管堵塞时,应进行逆向运转使混凝土返回料斗,必要时应拆管排除堵塞。

  7)泵送工作应连续作业,必须暂停时每隔5-10min(冬季3-5min)泵送一次,若停止较长时间后泵送时,应逆向运转一至二个行程,然后顺向泵送,泵送时料斗内应保持一定量的混凝土,不得吸空。

  8)应保持水箱内储满清水,发现水质混浊并有砂粒时应及时检查处理。

  9)泵送系统受压力时,不得开启任何输送管道和液压管道。液压系统安全阀不得任意调整。蓄能器只能充入氨气。

  10)作业后,必须将料斗内和管道内的混凝土全部输出,然后对泵机、料斗、管道进行清洗。用压缩空气冲洗管道时,管道出口端前方10m以内不得站人,并应用金属网篮等收集冲出的泡沫橡胶及砂石粒。

  (10)混凝土振捣器

  1)插入式振捣器电动机电源上,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熔断器选配应符合要求,接地应安全可靠,电动机示接地线或接地不良者严禁开机使用。

  2)操作人员应掌握一定安全用电知识。操作振捣器作业时,应穿戴好胶鞋和绝缘橡皮手套。

  3)振捣器停止使用时,应立即关闭电动机;搬动振捣器时,应切断电源,确保安全。不得用软管和电缆拖拉、扯动电动机。

  4)电缆线上不得有裸露之处,电缆线必须放置在干燥、明亮处,不允许在电缆线上堆放其他物品,也不允许在车辆在其上面直接通过;更不允许用电缆线吊挂振捣器等物。

  5)振捣器作业时,软管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cm;软管不得有断裂。

  6)振捣器启振时,必须由操作人员掌握,不得将启振的振捣棒平放在钢板或水泥板等坚硬物上,以免撞坏发生危险。

  7)严禁用振捣棒撬拨钢筋和模板,或将振动棒当大锤使用,操作时勿使振捣棒头夹到钢筋里或其他硬物而受到损坏。

  8)用强拉平板振捣器时,挟绳应干燥绝缘,移动或转向时不得用脚踢电动机。振捣器与平板应保持紧固,电源线必须固定在平板上。电器开关应装在手把上。

  9)在一个构件上同时使用几台附着式振捣器工作时,所有振捣器的频率必须相同。

  10)作业后,必须做好清洗

、保养工作。振捣器要放在干燥处。

  (11)钢筋机械

  1)钢筋切断机

  ①使用前应查看刀片安装是否正确。固定刀与活动刀间水平间隙以0.5-1mm为宜。

  ②必须确认空载试运转正常后方能投入使用。

  ③断料时,必须将钢筋握紧,应在活动刀向后退时,把钢筋送入刀口,以防止钢筋末端摆动弹出伤人。

  ④切短钢筋时,必须用钳子夹紧送料、铁屑、铁末等脏物不得用手抹除。

  ⑤严禁切断规定范围外的钢材、烧红的钢筋以及超过也刀硬度的材料。

  ⑥使用电动液压钢筋切断机时,要先松开放油阀,空载运转几分钟,排掉缸内空气,然后拧紧,并用手扳动钢筋给活动刀口以回程压力,即可进行工作。

  2)钢筋弯曲机

  ①使用前,应对钢筋弯曲机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空载试运转。

  ②机身应有接地,电源不允许直接接地按钮上,应另装开关箱。

  ③不准地运转更换中心轴、成型轴或挡铁轴。严禁在运转过程中加油或擦抹机床。

  ④钢筋的放置要和挡铁轴、工作盘旋转方向配合,不要放反。

  ⑤不直的钢筋,禁止在弯曲机上弯曲,以防发生事故。

  ⑥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本机规定的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

  ⑦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

  3)钢筋冷拉机

  ①冷拉场地在两端地锚外侧设置警戒区,装设防护栏及警戒区,装防护栏及警告标志。

  ②作业前,应检查冷拉夹具,夹齿必须完好,滑轮、拖拉小车应润滑。拉钩、地锚及防护装置均尖齐全牢固,确认良好后方可作业。

  ③卷扬机操作人员必须看到指挥人员发出信号,并待所有人员离开危险区后方可作业。冷拉应缓慢、均匀地进行,随时注意停车信号或见到有人进入危险区时,应立即停拉,并稍稍放松卷扬机钢丝绳。

  ④用延伸率控制的装置,必须装设明显的限位标志,并在有专人负责指挥。

  ⑤电器设备必须安全可靠,导线绝缘必须良好,电动机和起动器外壳必须接地。

  ⑥地垄的设置和抗拉强度的计算,应由使用单位确定。

  (12)卷扬机

  1)安装位置要求视野良好。施工过程中的建筑物、脚手架以及现场堆放材料、构件等,都不能影响司机对操作范围内全过程的监视。

  地基坚固:卷扬机应尽量远离危险作业区域,选择地势较高土质坚固的地方,埋设地锚用钢丝绳与卷扬机座锁牢,前方应打桩,防止卷扬机移动和倾覆。

  卷筒方向:卷筒与导向滑轮中心对正,从卷筒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按规定:带槽卷筒应大卷筒宽度的15倍;列槽卷筒应大于20倍。以防止卷筒运转时钢丝绳相互错叠和导向轮翼与钢丝绳磨损。

  搭设操作棚:为保护机械设备及电气不受潮和给操作人员创造一个安全作业条件。如果处于危险作业区域之内,操作棚顶部应符合防护棚的要求。

  2)卷扬机司机就以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作业时要精神集中,发现视线内有障碍物时,要及时清除,信号不清时,不得操作。

  3)作业前,应先空转确认电气、制动以及环境情况良好才能操作,操作人员应详细了解当班作业的主要内容和工作量。

  4)当被吊物没有完全落在地面时,司机不得离岗。休息或暂停作业时,必须将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下班后,应切断电源,关好电闸。

  5)使用单转卷扬机,必须刹车控制下降速度,不能过快和猛刹车,,要缓缓落下。

  6)留在卷筒上的钢丝绳最少应保留3-5圈。

  7)司机应随时注意操作条件及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当荷载变化时,第一次提升时,应先离地0.5m稍停,检查无问题时再继续上升。

  8)禁止使用搬把型开关,防止发生碰撞误操作。

  9)钢丝绳要定期涂抹黄油并要放在专用的槽道里,以防碾压倾轧,破坏钢丝绳的强度。

  (12)蛙式打夯机:

  1)夯机操作开关必须使用定向开关,严禁使用倒顺开关,进线口应有护线胶圈。

  2)手柄必须加装绝缘材料。

  3)每台夯机必须设两名操作人员,一人操作夯机,一人随机整理电缆线。

  4)操作夯机必须穿胶底鞋、戴绝缘手套,搬运夯机必须拉闸断电。

  5)停机时,必须拉闸断电,锁好闸箱,做好电机防潮防水。

  (13)木工机械

  1)木工机械必须专人管理。

  2)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操作时不准确性拆卸。

  3)操作时不准戴手套,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加油清理和调整。

  4)加工旧木料前必须将铁钉、灰垢清除干净。

  5)每日工作完毕,必须活完声清,拉闸断电,锁好电闸箱。

  6)严禁使用多功能(电锯、电蚀、电钻合一的)木工机械。

  (13)其它:未涉及到的中小型电动工具应按其使用说明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的要求使用。

篇2:木工机械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木工机械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一)圆锯机

  1、锯片上方必须装置安全罩、档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方。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2、锯片必须平整,锯齿应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缝末端应冲上裂纹。

  3、圆锯启动后,应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缓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杆送料。

  4、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准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5、锯片运转时间过长,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的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二)平面刨(手压刨)

  1、必须设置齐全防止刨削手指的护手装置,才准使用。

  2、刨料时,手应按在料的上面,手指必须离开刨口50mm以上。严禁用手在木料后端送料跨越刨口进行刨削。

  3、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0mm,长度小于400mm时,必须用压板或木棍,不得用手推进。

  4、被刨木料如有破裂或硬节等缺陷时,必须处理后再刨。刨旧料前,必须将料上的钉子、杂物清除干净。遇木槎、节疤要缓慢送料。严禁将手放在节疤上送料。

  5、刀片和刀片螺丝的厚度、重量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平整贴紧,合金刀片焊缝的高度不得超出刀头,刀片坚固螺丝应嵌入刀片槽内,槽端离刀背不得小于10mm。紧固刀片螺丝钉片螺丝时,用力应均匀一致,不得过松或过紧。

  6、机械运转时,不得进行维修,更不得移动或拆除护手装置进行刨削。严禁带手套操作。

篇3:钢筋加工机械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钢筋加工机械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一)钢筋调直机

  1、安装承受架时,承受架料槽中心线应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切刀孔的中心线。

  2、安装完毕后,应先检查电气系统及其元件有无损坏,机器连接零件是否牢固可靠,各转动部分是否灵活。确信各部分正常后,方可试运转。

  试动中应检查轴承温度,查看锤头、切刀及剪切齿轮等工件是否正常。确认无异状况时,进料、试验调直和切断。

  3、按所需调直钢筋的直径,选适当的调直块、曳引轮槽及传速度。调直块的孔径应比钢筋直径大2—5mm,曳引轮槽宽,应和所需调直钢筋的直径相符。

  4、必须注意调整调直块。调直筒内,一般设有五个调直块,第1、5两个调直块须放在中心线上,中间三个可偏离中心线。先使钢筋偏移3mm左右的偏移量,经过试调直,如钢筋仍有慢弯,可逐渐加大偏移量直到调为止。

  5、切断三、四根钢筋后,停机检查其长度是否合适。如长度有偏差,可调整限位开关或定尺板。

  6、导向筒前部,应安装一根长度为1m左右的钢管。需调直的钢筋先穿过该钢管,然后穿入导向筒和调直筒,以防止每盘钢筋接近调直完毕时其端头飞出伤人。

  7、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穿入钢筋,防止开动机器后调直块飞出伤人。

  (二)钢筋切断机

  1、使用前应查看刀片安装是否正确。固定刀与活动刀间隙以0.5—1mm为宜。

  2、必须确认空载试运转正常后方能投入使用。

  3、断料时,必须将钢筋握紧,应在活动刀向后退时,把钢筋送入刀口,以防止钢筋末端摆动或飞出伤人。

  4、切短钢筋时,必须用钳子夹紧送料。铁屑、铁末等脏物不得用手抹除。

  5、严禁切断规定范围外的钢材、烧红的钢筋以及超过刀刃硬度的材料。

  6、使用电动液压钢筋切断机时,要先松开放油阀,空载运转几分钟,排掉缸内空气,然后拧紧并用手板动钢筋给活动刀以回程压力,即可进行工作。

  (三)钢筋弯曲机

  1、使用前,应对钢筋弯曲机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载试转。

  2、机身应有接地,电源不允许直接接在按扭上,应另装开关箱。

  3、不准在运转中更换中心轴、成型轴或挡铁轴。严禁在运转过程中加油或擦抹机床。

  4、钢筋的放置要和挡铁轴、工作盘旋转方向配合,不要放反。

  5、不直钢筋,禁止在弯曲机上弯曲,以防发生事故。

  6、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本机规定的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

  7、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销的一侧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四)钢筋冷拉机

  1、冷拉场地在两端地锚外侧设置警戒区,装高防护栏杆及警告标志。

  2、作业前,应检查冷拉夹背夹齿必须完好,滑轮、拖拉小车应润滑灵活。拉钩、地锚及防护装置均齐全牢固。确认良好后方可作业。

  3、卷扬机操作人员必须看到指挥人员发出信号,并待所有人员离开危险区后方可作业。冷拉应缓慢、均匀地进行,随时注意停车信号或见到有人进入危险区时,应立即停拉,并稍稍放松卷扬机钢丝绳。

  4、用延伸率控制的装置,必须装设明显的限位标志,并要有专人负责指挥。

  5、电器设备必须安全可靠,导线绝缘必须良好,电动机和起动器外壳必须接地。

  6、地垄的设置和抗拉强度的计算,应由满足有关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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