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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锯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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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锯机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设备名称:带锯机

  作业内容:

  交底部门:交底人:施工期限:年 月日至年 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工作场所应备有齐全可靠的消防器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并不得存放油、棉纱等易燃品。

  2.工作场所的待加工和已加工木料应堆放整齐,保证道路畅通。

  3.机械应保持清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各部连接紧固,工作台上不得放置杂物。

  4.作业前,检查锯条,如锯条齿侧的裂纹长度超过10mm,锯条接头处裂纹长度超过10mm,以及连续缺齿两个和接头超过三个的锯条均不得使用。裂纹在以上规定内必须在裂纹终端冲一止裂孔。锯条松紧度调整适当后先空载运转,如声音正常,无串条现象时,方可作业。

  5.作业中,操作人员应站在带锯机的两侧,跑车开动后,行程范围内的轨道周围不准站人严禁在运行中上、下跑车。

  6.原木进锯前,应调好尺寸,进锯后不得调整。进锯速度应均匀,不能过猛。

  7.在木材的尾端越过锯条0.5m后,方可进行倒车。倒车速度不宜过快,要注意木槎、节疤碰卡锯条。

  8.平台式带锯作业时,送接料要配合一致。送料、接料时不得将手送进台面。锯短料时,应用推棍送料。回送木料时,要离开锯条50mm以上,并须注意木槎、节疤碰卡锯条。

  9.装设有气力吸尘罩的带锯机,当木屑堵塞吸尘管口时,严禁在运转中用木棒在锯轮背侧清理管口。

  10.锯机张紧装置的压砣(重锤),应根据锯条的宽度与厚度调节档位或增减副砣,不得用增加重锤重量的办法克服锯条口松或串条等现象。

  11.作业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进行擦拭、润滑、清除木屑、刨花。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篇2:带锯跑车木工带锯机操作规程

  带锯跑车、木工带锯机操作规程

  1.开车前,必须检查各结合处是否紧固,调整螺栓松紧是否适度,各操纵手(把)柄是否灵活可靠处于空挡;转动部分有无障碍,并按规定加好润滑油脂(含跑车各部)。

  2.锯条安装及检查:滚压,刃磨好的锯条装上锯机时,调整上锯轮,使锯条张紧适度。用手拔动上锯轮,认真检查锯条是否有裂纹、伤痕(特别是接口处)、疤疖等缺陷,若有隙患,应更改。

  3.详细观察锯条是否通过锯卡(上下)中心,若偏斜,可调锯卡木块,并使锯条侧面保持适当间隙,一般为0.15~0.25毫米。用手转动上锯轮,使锯条的齿均匀露出锯轮边缘1.0毫米左右并无较大串动(一般不大于3~5毫米),若串动大,可调整上锯轮。(甚至重新滚压锯条)

  4.检查冷却管路是否畅通和有水,适当调整喷水大小和距离,保证锯条的冷却。

  5.跑车检查:卡木桩、横船滑道、摇尺机构,退避装置是否灵活可靠,牵引钢绳或链条松紧是否适度。退避距离应保持1.0~1.5毫米。

  6.带锯运转正常后,将上锯轮调整手轮离合器退出,以便调整。操作(工作)人员不得站于危险区内(锯轮旋转方向正面),更不得超载使用设备。

  7.欲改木料必须认真清除嵌入木料内的铁钉及坚硬石块,并牢固卡在滑船上,方可进行加工。

  8.依木料大小,调整锯卡高度。按木料大小、性质(软硬)选择适当的进料速度。

  9.改制木料时,若遇卡锯或托瓢时,应先停机,固好退避装置或锯缝内尖入木楔,逐渐退出锯条,同时详细检查锯条或更换。

  10.操作人员必须紧密配合,才能准确无误改制。工作完毕后,先切断电源,将手把(柄)停于空位,清除木屑或锯灰、水污等,保持设备场地的清洁。

篇3:带锯机安全操作规程(2)

  带锯机的安全操作规程(二)

  1、开机前做好全面的检查工作,详细检查机械各部件、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锯条有无损伤及裂口,木料上有无铁钉、铅丝头或其他硬杂物,均无问题方可开机。

  2、锯割中,要时刻观察运转中的锯条动向,如锯条发生前后窜动,发出破碎声及其他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机,以防锯条折断伤人。

  3、操作时,手和锯条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其距离不得小于50cm,且不许将手伸过锯条,以防伤手。

  4、进行锯割时,不允许边锯割边调整导轨;锯条运转中,也不允许调整锯卡,以防发生事故。

  5、下手在往回送木料时,应注意木料与锯条的位置,以免木料碰撞或顶脱锯条。锯割中若出现夹锯现象,应由下手将木料锯口分开,切勿倒退,以防锯条脱落。当工作台面上锯条通路有碎木等阻塞时,应用木棍剥离,必要时停机排除,切不可用手清除,以防伤手。

  6、卸锯条时,一定要切断电源,等锯条停稳后进行;换锯条时,手要拿稳,防止锯条弹跳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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