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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地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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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工地安全管理规定

  1.建筑工地工程负责人必须全面承担施工现场的治安、安全责任,并与学校保卫处签定《治安、安全责任书》;

  2.现场工人必须定期第月接受一次治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3.施工班组工人有义务积极参加施工现场义务消防队伍,提高施工现场消防自救能力;

  4.施工班组必须坚持防火安全班前活动天天进行,坚持焊接、油漆、防水等危险作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审批证,氧气瓶、乙炔瓶、和施焊三者之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

  6.氧气瓶要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7.焊接作业等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电焊机外壳、焊钳与把线必须接零接地绝缘良好;

  8.严格遵守施工用火审批制度,审批证仅当天有效,若变换动火地点,必须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

  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使用必须符合防盗、防火要求;

  10.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要符合防火规定;

  11.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并应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

  12.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易燃可燃材料,除要按计划限量进入外,还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3.施工现场、宿舍等禁止吸烟,需要吸烟者应在指定专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4.施工现场和宿舍生活区,未经防火负责人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使用灯泡不得大于60W,不得昼夜亮灯;

  15.施工现场、宿舍等无电工证人员一律不准擅自架设电线、电缆和电器设备安装;

  16.木工作业完毕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17.施工现场伙房必须服从统一规划布置,不得另外私设小灶;

  18.伙房内炉灶烧火设施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规定,遵守防火制度;

  19.施工现场一切消防设施、装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移动、破坏;

  20.施工现场发生火警应立即采用电话(119)报告火警,并火速报告施工负责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及现场人员扑救失火;

  21.施工现场中各种危险设施、部位都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22.禁止高空抛物。

篇2:施工队基建工地安全责任书

  施工队基建工地安全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l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z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特制定本责任书。凡在我校范围内从事建筑、装饰施工业务的工程队必须到学校保卫处签订《z学院基建工地安全责任书》,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职责

  1、施工队进驻学校后三日内,必须将施工人员的花名册、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乡政府以上的身份证明到学校保卫处治安科备案。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同时按学校非全日制助学辅导班学生标准交纳治安管理费。

  2、遵守本市暂住人口管理的有关规定,服从学校保卫处和协管部门的安全管理,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防止打架和偷、扒、抢、赌等事件发生。发现施工人员违法犯罪线索或可疑迹象要积极举报,不得包庇、容留、窝藏违法犯罪人员。

  3、施工场地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的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同时,要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条件允许时,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4、施工场地要设置安全施工标志牌及安全距离,并拉好安全网、佩戴安全帽,严格遵守安全规则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5、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喇叭,严禁高速行驶,不准停放于非施工地域。

  6、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施工队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填写申报表,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7、组织实施对本工地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8、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特别对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操作培训,严防出现安全事故。

  二、责任追究

  1、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基建施工队在我校期间出现重大治安事故及刑事案件、火灾、火险及生产事故,我校将根据有关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责任时间

  本责任书有效期从进入校区施工场地到竣工验收后终止。责任期间如责任人变更,由继任人负责,并重新填写安全责任人申报表,责任书一式两份,保卫处与责任人各持一份。

  施工责任人签字:施工队盖章:

  年月日

篇3:改建学校老校舍工地安全责任合同书

  改建学校老校舍工地安全责任合同书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学校(简称甲方)与改建学校老校舍工程的……建筑公司(简称乙方)特订立以下安全责任合同。

  1、乙方必须依法持有建设部统一印制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乙方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事学校工程的施工安全负责人必须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是受委托的乙方法人代表,并与工程质量、安全、技术、设备等管理部门及各工程项目部签订有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书应层层签定,分解落实到人,并必须明确安全管理目标、职责、奖惩等内容。

  3、乙方工程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4、乙方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以及合格的施工工具,并进行必要的劳动保护。

  5、乙方工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提高“自保、互保、群保”意识,并对习惯性违章不盲目操作。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6、在现场施工中,工人必须听从甲、乙双方工作负责人的统一指挥,服从安排,不得违章作业,更不能擅离职守。

  7、乙方负责人必须严把安全关,严格执行甲方安全要求。

  8、在施工中,乙方工人应互相关心施工安全,登高或特种作业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绝缘鞋及持有相关施工证件。

  9、以上各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犯,后果自负。

  10、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校(盖章):**建筑公司(盖章)

  负责人签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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