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乙炔工段班组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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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炔工段班组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岗位员工的自身素质,建立学习型企业,培养员工的实际操作能力与理论水平,特制定以下《班组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培训原则:

  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不断对班组成员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培训,努力提高其理论和技术水平,做学习型员工。严格按照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提高学习质量,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培训工作有力度,实现培训学习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原则。

  二、培训组织:

  1、工段长负责对班组长与班员的培训。

  2、班组长负责对班员的培训与组织学习。并负责制定班组成员的集体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组织学习活动,监督和跟踪学习活动的成效。

  三、培训内容:

  1、培训与组织学习企业理念和企业文化。

  2、培养员工吃苦耐劳精神,爱岗敬业精神与不断创新精神等必要的一些思想意识方面的教育。

  3、培训员工对工艺流程的熟知,生产原理和设备原理的了解。让其明白“一清二熟三会四懂四过硬”。

  一清:工艺流程清;

  二熟:生产原理熟、工艺条件熟;

  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四懂:懂结构、懂结构、懂用途、懂性能;

  四过硬:操作控制过硬,产品质量过硬,设备使用过硬,维护保养过硬。

  4、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前要对岗位员工进行认真的培训与学习。

  5、对新进员工、复工人员、转岗人员都要进行上岗前再培训教育。

  四、培训形式:

  1、结合具体操作与生产现场,以问答的形式进行培训与教育。

  2、集体组织学习,以授课的形式讲解培训。

  3、经常性地考试,以考促学,以考试为依托的培训与学习。

  4、确立主题、难题、新课题,以讨论的形式培训与学习。

  5、要求员工自学,根据自学中遇到的难点进行统一辅导培训与学习。

  五、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每月一次,利用周一安全活动日与休班时间进行,原则上要求不影响正常的工作进行。

  六、培训要求:

  1、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着眼于学习知识的理解与应用,着眼于解决操作过程中碰到的热点难点问题,着眼于对公司发展中碰到的实际问题。

  2、在一般情况下,集体培训学习的时间班组组织在休班时进行,采取专工与工段长讲解、集体讨论的形式。集体学习做到时间、内容、人员、计划、组织的落实。

  3、树立“终身学习”、“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思想观念,结合操作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实现学习目标。

  4、按照分厂与公司要求,积极参加分厂与公司组织的各种讲座和培训班。

  5、正确处理休息与培训的时间安排与布置,原则上是大倒班时安排培训一次。

  6、做好详细的培训记录。

  七、培训成果考核:

  1、对每次培训完后,都要进行考核工作,并对员工的成绩纳入当月的绩效考核中。

  2、成绩优异的要给予一定的奖励,不合格的要进行补考或进行再教育。

篇2:物业知识培训:物业管理制度制定

  物业知识培训:物业管理制度制定

  (一)学习要求

  掌握物业管理制度体系的内容以及制定物业管理制度的程序和方法;了解业主公约的法律依据、特点和主要内容,掌握业主公约订立原则和程序,并能正确界定管区内违反(公约)的行为,熟悉房屋装修程序。

  (二)学习重点

  1、物业管理制度体系的内容

  物业管理制度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物业管理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另一类是物业管理企业的外部制度。

  (l)物业管理企业内部制度

  内部制度是物业管理公司为提高管理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经营方针和工作特点制订的一系列工作程序、职责范围、岗位责任制和考核条例等。

  ①物业管理公司员工管理条例

  员工管理条例是物业管理公司最基本的内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劳动用工制度、员工行为规范、员工福利制度、企业奖惩制度。

  ②物业管理企业各部门的职责范围

  包括公司办公室的职责范围、财务部门的职责范围、管理部内助职责范围、服务部门的职责范围。

  ③物业管理企业员工岗位责任制

  包括经理室人员岗位责任制、公司办公室人员岗位责任制、管理处人员岗位责任制。

  (2)物业管理企业外部制度

  外部制度是指用于界定物业管理参与者权利与义务,规范实施物业管理过程中各方的行为,协调各方主体间关系的制度,主要制度有:

  ①物业接管验收规定

  ②楼宇入住规定

  包括人住通知书、收楼须知、入住手续书、入住合约。

  ③物业管理公约

  是将业主以及管理者的权利与义务以法律文件的形式加以确定,对全体业主或使用人以及物业管理者均有约束力,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业主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明确物业开发商应享有的权利

  3)明确物业管理者的权利与义务

  4)明确对物业公共部位以及公用设施的管理

  5)对物业全部损坏或部分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规定

  6)管理费用的规定

  7)法律责任

  8)其他事项

  ④住户手册

  是一种交住户保存的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l)居住区概况;

  2)居住区的管理;

  3)业主或住户须知;

  4) 购日灯管理与维修;

  5)物业管理条例;

  6)综合服务;

  7)其他应注意的事项。

  ⑤住宅区房屋及有关设施接代管制度

  1)对房屋及有关设施接代管范围、接管标准、接代管程序的规定。

  2)对房屋代管权责的规定。

  ⑥房屋管理服务制度

  1)房屋维修养护管理规定。

  2)房屋装修管理规定。

  ⑦住宅区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住宅小区治安保卫管理、楼宇管理、机动车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消防管理、绿化管理、禁止违章用地及违章建筑的管理及农贸市场管理等规定。

  ⑧业主公约

  ⑨业主委员会章程

  l)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宗旨、目的;

  2)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义务;

  3)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

  4)劝业主委员会会议及业主大会;

  5)业主委员会的任务;

  6)有关补充说明。

  2、制订物业管理制度的程序和方法

  ⑴程序

  第一步:研究所管物业的实际情况。

  第二步:研究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全面情况。

  第三步:正确评价本企业状况。

  第四步:学习理解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借鉴外企业经验。

  第五步:整理出本管区应制订的内外规章制度条目及制订制度的基本思路。

  第六步:分头草拟制度。

  第七步:征求各方意见,反复讨论修改。

  第八步:定稿。

  第九步:通过正式程序批准执行。

  (2)方法

  ①经理意见法:在征求公司内外意见的基础上,以物业公司经理的意见为制订规章制度的基本思路和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

  ②业主委员会制订法:适用于制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等。

  ③内部制订法:适用于制订部门岗位职责和各部门管理范围内相关制度。

  ④学习借鉴法:主要是学习借鉴国内外对相似物业进行管理的规章制度。

  ⑤综合征定法:综合运用以上四种制订规章制度的方法。

  3、业主公约的法律依据、特点和主要内容

  (l)法律依据

  业主公约是指由业主承诺的,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的有关物业使用摊护及其管理等方面的行为。其法律依据主要是:

  ①《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

  ②建设部19*第5号令《城市异产毗连房屋暂行规定》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

  (2)特点

  ①公约的主体是全体业主。

  ②公约的客体是物业使用、维修和其他管理等方面的行为, 是基于物权而派生的客观行为。

  ③公约的内容是有关物业使用、维护与管理等方面的权利。义务的规定,其中既有法律规范的内容,也有社会公共道德的内容。

  ④公约经业主签约或业主大会审议通过而生效,对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的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都具有约束力。

  ⑤公约的立足点是订约主体的自我意识与行为的把握。

  (3)业主公约的主要内容

  业主公约一般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示范文本。业主大会可以根据本物业区域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补充,经业主签约或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后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业主公约的订立

  (1)订立的原则

  包括合法性原则、整体性原则和民主性原则。

  (2)订立的程序

  首次制订业主公约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第一步:物业管理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学习研究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尤其是研究建设部制订的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第二步:结合所管项目的实际情况,依照建设部“示范文本”的基本内容,制订出所管项目的业主公约(草案)。

  第三步:用召业主大会将业主公约(草案)提交大会讨论。修改。

  第四步:业主大会通过修改后的业主公约。

  第五步:业主签字,业主公约生效

  业主公约如需修改,一般由业主委员会提出修改意见及修改草案,将修改草案提交业主大会计论通过后执行。

  5、纠正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

  ⑴界定所应处理的违反《公约》的行为

  在物业管理中,用来约束主体行为的公约有两种:一是《业主公约》;二是《物业管理公约》。前者的主体是全体业主,后者的主体是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经营者。因此,违反《公约》的行为一般说来有以下三种:

  ①业主违反《公约》。

  ②非业主违反《公约》

  ③物业管理公司违反《公约》

  作为物业管理人员应正确处理的是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违反《公约》的行为,具体有:装修时违反《公约》的行为,搬迁时违反《公约》的行为,日常违反《公约》的行为。

  ⑵及时发现违反《公约》的行为

  物业管理人员应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各种违约行为,需做到:

  ①加强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岗位责任。

  ②物业管理公司和部门负责人要经常检查、解决员工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及时发现并处理使用人违约行为。

  ③提高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遵守《公约》的自意识,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认真接待并处理业主和使用人反映的违约行为。

  ⑶正确处理违反《公约》的行为

  从广义上说,《业主公约》和《约业管理公约》也属于物业管理制度,两者既有共性,也有个性,概括起来,共性表现在目的相同的实质内容相近上而个性则表现在:制订者不同、承诺人与制约人不同、性质不同以及对违反者处理方式不同。

  对违反《公约》行为的处理只能按照《公约》约定的方式进行,主要有:规劝、制止、批评、警告、按物业管理制度处理、提起民事诉讼。

  6、房屋装修管理

  ⑴住用户装修申报

  ①业主或使用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必须首先向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门提出申请。

  ②工程部门对业主或使用人的资格进行确认,并提供装修指南及有关资料。

  ③业主或使用人尽快请设计公司进行装修方案设计,并选择合格的装修单位。④业主或使用人在15天将装修设计图纸交工程部门。

  ⑵物业管理公司审批

  ①接到业主或使用人递交的装修方案一周内,工程设备部门会同安保部门进行审核,考虑是否同意业主或使用人提交的方案,或提出方案的修 改意见。

  ②装修方案最终由物业管理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③方案批准后,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协议,并领取装修许可证。

  ⑶装修单位施工

  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装修施工责任书》,并领取施工许可证必须按方案进行施工,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建设部《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⑷物业管理公司验收。

  ①由业主或使用人通知工程设备部门并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

  ②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进行

  验收。

  ③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工程设备部门向业主或使用人出具竣工验收单。

  ④业主或使用人凭竣工验收单到管理部。安保部门办理必要的手续。

篇3:芬兰物业管理教育培训制度借鉴

  芬兰物业管理教育培训制度借鉴

  根据世界银行“中国住房维修管理体制课题研究”项目任务书的要求,20**年3月,随建设部总经济师兼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谢家瑾率领的项目办公室部分研究人员,对芬兰、爱沙尼亚、立陶宛三国有关物业管理体制、住房维修与节能以及住房保障制度等进行了实地考察。其中,芬兰的物业管理具有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律基础,社会化、专业化程度较高,尤其是物业管理教育培训制度相当成熟和完善,为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物业管理队伍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值得我国借鉴。

  在芬兰开展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需要得到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协会的认可,并由国家物业管理协会统一安排考试的具体事项及颁发相关证书。整个培训从培训程序的设置,培训内容的安排,到最后从业人员资格的认证,都有相应的制度遵循,非常规范。

  一、三个级别

  芬兰物业管理培训实行分级教育制度,总的来说可以分为三个级别:

  第一级培训是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上岗资格培训,主要是针对有1至2年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培训及考核的内容主要由客户沟通、房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核算、房屋维修技术、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及电脑技能这七项组成。这一级培训,主要侧重于对物业管理基本知识的学习和基本技能的训练。

  第二级培训较之第一级而言,在参加培训条件及培训内容方面都有了进一步的要求。参加培训的人员不但要有2年以上住宅管理或基础设施管理的经验,还必须要通过第一级培训的认证。在加深拓展第一级培训学习的基础上,培训内容增加了对物业管理相关法律的学习,加强了项目研究能力的培养。这一级培训又称为中级管理人员培训,培训内容是物业管理经理需要掌握的重点。

  第三级培训是高级物业管理经理培训,参加培训的资格是取得第二级培训证书后,再拥有2年以上住宅管理或设施管理的经验。这一级培训更加细化对物业及其管理方面的课程,偏重于房地产管理方面立法、合同管理、成本管理、房屋维修技术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必须完成一个复杂的项目管理课题。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使培训对象逐步拥有一名物业管理高级经理所需具备的职业素质和知识结构。

  三、三点建议

  借鉴芬兰物业管理培训教育制度,结合我国现阶段物业管理行业的实际情况,提出三点建议:

  一)明确由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负责物业管理培训工作,政府主管部门加强对培训的监督管理。

  要严格培训资格制度,不断完善物业管理培训课程体系,确定适时适用的培训内容,组织高素质的培训师资队伍,规范证书的发放程序,保证培训质量,为行业输送高质量的物业管理人才。

  二)在实行分级培训教育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建立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物业管理分级培训体系,符合学习的一般规律,能够使培训人员夯实理论与实践的功底,逐步完善知识结构,逐步提高工作能力,也便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客观需要选拔相应的人才。另外,我国物业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一方面物业管理发展的制度环境和法律基础还不稳定,另一方面物业管理活动中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涌现,有必要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实行继续教育培训制度。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特别是企业关键岗位和服务一线操作工人,取得从业证书之后仍然要定期参加培训,以了解行业近期动态,熟悉新的法律法规,掌握新的技术方法等。建立继续教育培训制度,有利于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不断更新、服务技能不断提高、服务意识不断增强,有利于物业管理行业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建立物业管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物业管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目前可以分为注册物业管理师和物业管理员两个层次,注册物业管理师实行执业资格管理,物业管理员实行从业资格管理。参加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有从事物业管理的实践经验,并取得物业管理员从业资格两年以上。取得注册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从事物业管理项目经理以上岗位的工作,取得物业管理员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从事物业管理一般岗位的工作。

  在适当的时候,还可在此基础上考虑对从事物业管理经理岗位10年以上,业绩突出的人员进行高级物业管理经理的培训和认证工作。建立物业管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是提高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业管理消费需求,以及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重要措施。建立物业管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不仅非常必要,而且时机也已成熟。

  (文/马象林 作者单位:北京育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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