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汽车维修企业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4782

  汽车维修企业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1、凡进厂进行二级维护以上级别维修(含总成)的车辆,竣工出厂均需发放合格证。

  2、车辆维护竣工合格证由厂总检验员签发。

  3、总检验员应认真核对承修车辆的维修、检验(测)记录,并进行最终检验,确认车辆维修项目符合技术标准后,方可签发合格证。

  4、合格证上应注明承修车辆进、出厂时间、车号、发动机号、车架号等相关信息。

  5、合格证必须按顺序号签发,经加盖单位印章并由签发人签字后方为有效,存根归入维修档案。

  6、不得对未经维修的车辆或外单位维修车辆签发虚假合格证。

篇2:汽车维修企业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企业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1、凡进厂进行二级维护以上级别维修(含总成)的车辆,竣工出厂均需发放合格证。

  2、车辆维护竣工合格证由厂总检验员签发。

  3、总检验员应认真核对承修车辆的维修、检验(测)记录,并进行最终检验,确认车辆维修项目符合技术标准后,方可签发合格证。

  4、合格证上应注明承修车辆进、出厂时间、车号、发动机号、车架号等相关信息。

  5、合格证必须按顺序号签发,经加盖单位印章并由签发人签字后方为有效,存根归入维修档案。

  6、不得对未经维修的车辆或外单位维修车辆签发虚假合格证。

篇3:汽车维修厂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厂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1.竣工出厂合格证是汽车二级维护质量合格的凭证。

  2.竣工出厂合格证由检验员统一管理。核发出厂合格证时,应认真填写[汽车维修竣工证]销号单,销号单应妥善保管,使用完毕后及时送交运输管理核发部门核销。

  3. 竣工出厂合格证凭质检员签发的“汽车维修检验签证单”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核发。竣工出厂合格证在发放使用中应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假维护、假修理、假发票等现象的发生。

  4. 没有经检验员签署的汽车维修检验签证单,或汽车综合性能测不合格的车辆,都不得开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