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幼儿园考勤制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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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园考勤制度(三)

  1、教职工应该严格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无故不离岗、串岗。以上每发生1次扣考核分0.1分。迟到10分钟以内扣2元。迟到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以旷工0.5天处理。

  2、上班时间因公事离开幼儿园须告知园领导,得到同意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的工作任务,原则上自己完成。

  3、在班级缺人的情况下,不得离开幼儿园。

  4、事先知道要离开外出的,应事先调配好班级工作,事先不知道的,应尽可能协调换班,采用事后调换的方法弥补。

  5、因公活动时间在上班时间以后的,须先到岗,再参加活动。

  6、教工每月可请临时假4小时(在门卫处登记),超过4小时按0.5天事假处理。教工有急事向领导申请,每学期可以调课1天,必须安排好自己的工作,不影响考核。

  7、教工因私事离开幼儿园,须得到领导的批准。请病假(住院治疗除外)、事假须自己找人代课,住院和无责任计生假由幼儿园安排代课人。事假每天扣0.5分,3天以内(含3天)扣5元/天,3天以上(从第四天起)扣30元/天;病假每天扣0.2分,3天以内(含3天)扣3元/天,3天以上(第四天起)扣10元/天(见医院证明)。假期中的节假日包含在中。

  8、婚假5天,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假,增加10天。产假90天,一胞多胎的,每多生一个增加15天,晚育(女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增加30天。

  9、哺乳假(产假期满至婴儿满1周岁前)按事假处理,且须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

  10、丧假:直亲(父子、祖孙、外祖孙、亲兄妹关系的)3天加路途时间,非直亲2天。

  11、教工请假,必须提前1天写书面请假条,2天以内由业务园长批准,3天以上由园长批准。自己请代课人的,代课人必须在请假条上签字。假条交业务园长报假,月底业务园长将当月所有假条交总务园长记考勤。请病、事假1个月(含1个月)以上,由教体局批准。提高学历假应该自己请代课人。

  12、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旷工处理,1天扣5分、50元。连续旷工超过15天(中间包括节假日)、或1年累计旷工超过6个月(中间包括节假日)的作自动离职处理。

  14、休息日加班按误工补贴计酬。

  15、超工作量:一学期每周超1个半天,每月加50元,一学期加1分。

篇2:物业保安培训:考勤制度

  物业保安培训:考勤制度

  1.每位员工必须认真执行上下班工作时间制度。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旷工均属违反制度行为。

  2.人力资源部直接监督各部门考勤制度的实施。

  3.考勤制度由各部门组织实施,以加强企业管理和薪金发放工作,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4.员工的各种假期的申请和享用,均按本手册第十七条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5.穿短裤、凉鞋或穿背心、拖鞋上班者将被拒绝进入工作场所及岗位,当天作事假处理。

  一、上班与下班

  员工每天工作由所在部门安排,员工必须按所在部门规定的排班时间按时上下班。上下班时必须由本人持考勤卡在打卡机上打卡。代人打卡签到或教唆他人代为打卡签到者,每次扣罚30元,并签发过失通知书。

  二、迟到与早退

  迟到或早退(不超过15分钟者):每次罚款10元,一个月超过三次者,每次罚款20元,签发过失书。凡超过规定上班时间一小时尚未到岗,而又无足够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即被视为旷工论处。

  三、加班

  凡因工作需要,于国家规定节假日值班或加班的员工,部门经理必须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批准后,由部门作好加班记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由部门经理安排补休,或按国家规定发放加班工资。部门经理、主任和行政人员的超时工作不予补休,以办妥本职工作为原则。但应做好加班记录,遇有病事假并经过批准,可用加班时间冲销。

  四、旷工

  无故旷工一次(1天内)罚款100元,并签发警告通知书,连续旷工3天,或两个月内累计5天,即作除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作旷工处理:

  1)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2)超过规定上班时间一小时未到岗,而又无足够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

  3)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五、请假

  员工请假不论告事假、病假、补休,一律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才可放假。各部门应于每月30日前把当月考勤表连请假单一并送人力资源部审核。

  六、擅离岗位:

  员工当班时间内,未经直属上司批准而擅离岗位职守,在30分钟内罚款50元,超过30分钟以上作旷工处理,并签发警告通知书。

  第二节制服、工卡

  工作时间必须穿着制服、佩戴员工工卡;

  1.员工必须爱护并正确穿着制服、佩戴工卡;

  2.工卡须自行妥善保管,不得借与他人。如有遗失,应即时向上级报告。

篇3:E初中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

  E初级中学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

  1、教职工考勤时间为办公时间,要求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办公制度,做到既出勤又出工,将自己的全部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各自的工作与学习中去。

  2、早读、上课、就餐由值日人员考课(考工)。要求早读随班,巡视学生早读情况;上课教师按课表上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堂。未经教导处许可不得随意调课。迟到、早退、中途离堂,私自调课将记入当日学校日志。

  3、教职工有事事先请假,假期工作自行安排,并在请假时一并报交经代岗人签名的工作安排表,杜绝电话请假、请人代假、代人请假的现象发生。请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2-3天先由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校长批准,3天以上由校长室研究。所有请假未批准前不准擅自离岗,否则按旷工、旷教论处。病假持书面报告和医院证明材料,呈报校长室,按规定批准。没有文件规定(可照顾生产护理假三天,直系亲属病故假三天)一律作事假处理,每月事假不得超过2天,超过扣绩效工资6元/天,并记入个人档案。授课教师教辅人员请假均需在教导处办理请假登记手续,其余人员在校长室办理登记手续。

  4、严禁不假离岗。不假离岗的按旷工、旷课论处,旷工一上午、一下午分别扣绩效工资10元;旷课一节扣发绩效工资10元;非教学人员在上班时间不在岗影响工作的以次数计算,每次扣绩效工资10元;旷工、旷课不合并计,扣款就高不就低。

  所有有课教师应提前三分钟在教室门口候课,做好上课准备。如上课铃响后五分钟,科任教师没有上堂,课代表须及时报告该课任教师,如果科任教师不在,应立即向班主任汇报。若班主任不在,及时找教导处或校长室,由教导处安排人顶课,保证上课不空堂。被安排顶课的原科记着旷课,顶课补助每节绩效工资4元,班级日志、学校日志均应如实记载。班级不及时报告、汇报造成空堂的,另扣班主任津贴每节2元。

  说明:星期五下午路远的同志在不超过一节课的情况下可在值日领导处登记回家。

  枞阳县E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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