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集团公司环境管理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名称:扬尘控制程序
1.目的
使施工现场扬尘得到有效控制,从而使周围大气环境更清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分公司、项目部施工生产过程中扬尘的控制。
3.职责
3.1工程部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本程序。
3.2分公司负责组织项目部实施本程序。
4.控制程序
4.1定义
4.1.1易飞扬材料是指施工现场白灰、水泥等粉末状材料。
4.1.2易造成扬尘的部位是指施工现场土方挖运,易飞扬材料的运输、保存、使用、清运等。
4.2扬尘控制的通用要求
4.2.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硬化处理。现场要经常洒水降尘。正常情况下,上、下午各一遍。遇到风沙天气时,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4.2.2易飞扬材料在运输时应有苫盖,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以免包装破损使材料散失,造成扬尘。
4.2.3施工现场内易飞扬材料应存放在封闭库房内,露天存放应遮盖严密。库管员对运送到工地的易飞扬材料应加强检查,发现有破袋或不密封的情况,应及时处理,防止产生扬尘。
4.2.4施工过程中,对易飞扬材料的使用,应轻搬轻放,不得用铁锹铲破包装袋取用材料,避免将粉末状材料扬起造成扬尘。落地灰应及时清理和使用。
4.2.5高层或多层建筑施工垃圾的清理,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加盖容器吊运,严禁用电梯井或在楼层上向地面抛撒施工垃圾。
4.2.6施工垃圾应及时分捡、清运,并注意洒水降尘。运输时加盖苫布,封闭严密,不得遗洒飞扬。进入垃圾消纳场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在指定地点卸倒。
4.3易产生扬尘工序的特殊要求
4.3.1土方施工
4.3.1.1开挖土方量10万立方米以上或需连续运输土方15日以上的深基础作业,必须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指定行车路线的专用通行证后方可施工。
4.3.1.2 在土方开挖施工过程中,应在车辆出口处内侧铺设长不小于3m,宽不小于出口处的门脸路面,土方施工时要由专人指挥挖土机司机,设专人负责管理车辆运输。车辆出场前必须将土方捣实,将槽帮、车轮冲洗干净,车辆不得超载运输,运输装载必须低于槽帮15厘米并加盖苫布,防止车辆运输泄露遗撒。
4.3.1.3施工现场土方集中存放的,应当采取覆盖或者固化措施,遇大风天气应对土方进行洒水湿润,遇四级(含四级)以上大风,禁止土方作业。
4.3.1.4运输车辆必须具有尾气合格证明,防止汽车尾气不合格对大气的污染.
4.3.2 水泥存放、砂浆及混凝土搅拌、运输、剔凿扬尘控制
4.3.2.1水泥存放处必须设置封闭式库房,地面要做防潮处理。水泥码放必须距离墙10CM以上,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搬运时不得超过腰部及随意抛掷。搅拌机棚应封闭严密,搅拌机应有除尘装置。
4.3.2.2散装水泥罐四周要做挡墙,墙内地面要用水泥硬化,并随时清扫干净,防止扬尘。
4.3.2.3遇有大风(四级以上)时,场内砂堆应洒水降尘或采取覆盖措施。 场内运输水泥时也应采取遮盖措施。
4.3.2.4 场内混凝土及砂浆运输应防止渗漏,渗漏的砂浆应及时清扫干净。
4.3.2.5混凝土剔凿时应对剔凿部位洒水湿润,尽量减少扬尘的产生。操作者应戴好防护用品(如手套、护目镜等)。
4.3.3 建筑物拆除扬尘控制
建筑物拆除(包括拆除原有旧房屋、临建、围墙等)时应适当洒水降尘,遇有四级以上强风禁止拆除作业。
4.3.4瓷砖切割扬尘控制
4.3.4.1瓷砖切割宜在房屋内进行,室外切割瓷砖应有围挡.
4.3.4.2瓷砖应洒水湿润,切割时应经常洒水降尘。
4.4检查
4.4.1工程部对每个工程施工扬尘控制情况进行一至两次监督检查,填写《施工现场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检查表》(EMS/10-1)。
4.4.2分公司每月一次、项目部至少每半月进行一次扬尘控制情况检查,填写《施工现场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检查表》。
4.4.3对于检查中出现的不合格执行《违章、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4.4.4记录保存执行《记录控制程序》。
5.相关文件
W*/EMSC/A-20**《环境管理手册》
W*/EMS/C*/A/12-20**《记录控制程序》
W*/EMS/C*/A/11-20**《违章、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W*/EMS/ZDS/A/03-20**《筛砂、抹灰作业指导书》
W*/EMS/ZDS/A/06-20**《混凝土搅拌作业指导书》
W*/EMS/ZDS/A/10-20**《现场清扫、洒水作业指导书》
W*/EMS/ZDS/A/16-20**《土方挖运作业指导书》
京建法(1999)1号《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京建施(1991)126号《北京市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
北京市人民政府《控制大气污染的紧急措施令》
6.标准表格
EMS/10-1《施工现场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检查表》
篇2:商住楼房工程施工扬尘控制方案
商住楼房工程施工扬尘控制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关于严格控制主城区扬尘污染的有关要求,保证本工程施工期间,防止一切影响**市蓝天工程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特编制本扬尘污染控制方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和建设部JGJ59-99标准和**市建设委员会渝建发(20**)34号文件有关规定。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商住楼房,框架结构。基础为挖孔灌注桩和独立柱基。
三、扬尘污染防范措施
1、施工现场采取全封闭施工
施工现场采用围墙进行全封闭,确保严密、坚固、整洁、美观,其高度不低于1.8M。围墙部份采用240厚页岩砖砌筑,部份采用370厚页岩砖柱加彩钢围护。垂直防护安全网必须使用2000目以上的密目安全网。
2、施工场地及道路地坪硬化
工程的进出口、场内道路和建筑材料堆放地必须硬化(材料堆场用100厚C20砼硬化,进场道路做法为250厚手摆片石,50厚碎石,200厚C20素砼)。工地出入口设置冲洗槽、沉淀池,对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清洗,洗车后的污水经过沉淀后集中排放,使其有组织的汇入市政排水设施。并在施工现场设置畅通排水沟渠系统,保持施工道路干燥坚实,场地内无积水、泥浆。
3、预拌混凝土
根据建筑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市主城控制区范围内建筑面积1000平米以上或混凝土使用量500立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因此项目部将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以减少因现场搅拌混凝土而产生的粉尘、噪音和废水污染。
4、烟尘控制
施工场地禁止排放有毒烟尘和气体,禁止燃烧有毒的物品,不得再施工现场地洗石灰、煎熬沥青,工地生活燃料应符合环保有关要求。建筑垃圾、渣土应再指定地点清理;高空施工的建筑垃圾和废弃物应采用密闭式串筒或其他措施清理搬运;建筑垃圾必须通过楼梯或垂直运输机械进行转运,不得从建筑物高处向下流放污水、倾倒建筑垃圾;禁止在道路和人行道上堆放或转运易扬尘的建筑材料;建筑工程完工后,必须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消除各种尘源。
5、运输车辆管理
在工地从事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符合市政环卫部门的有关要求并经市政环卫部门批准,方可使用。
对进出建筑工地运输车辆实行登记卡和标志牌制度。所有运输车辆每次进出建筑工地,必须由项目部在登记卡上做好记录,登记卡由项目部保留。登记卡内容包括进出建筑工地时间、车辆牌号、车辆所属单位、运输货物以及是否符合文明运输的要求等。驶出工地的运输车辆,由项目部提供标志牌,标明驶出工地名称和联系电话。
驶出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禁带泥土上路,严禁超载;运送各种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应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否则,不允许其驶出建筑工地。
6、专人负责(1~2)人车辆冲洗及公路清扫
专人负责大门处车辆登记冲洗工作、严禁带泥上路,若有污染派专人经常冲扫。
篇3: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要点和控制措施
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要点和控制措施
一、控制要点
1、项目部健全和落实控制扬尘的管理制度,关键在于落实。
2、及时划拨使用专款,落实控制扬尘的经费。
3、按规范要求进行清运和堆放工地清扫出的建筑垃圾。
4、土方进出工地时,在洗车池将车辆的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并做好遮蔽、清洁工作。
5、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采取围栏、遮盖等措施防尘。
6、工地上木工机械等易产生粉尘的设备安置在相对封闭的操作棚内,产生的木屑、废料等及时清理。
7、工地在清扫时,适当洒水或采取其它防尘、吸尘措施。
二、控制措施
1、本工程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建立和健全有建设方、监理方、施工单位三方各分包、劳务队伍全体参与的控制扬尘领导小组和管理网络。
2、由建设单位落实控制扬尘的经费,本施工单位保证扬尘控制经费专款专用。
3、本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部有关职能科室审阅签字,项目部盖章确认后,由本公司总工程师及职能科室负责人审批和签字,并盖章确认后,报监理备案。
4、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及制度,并做好分阶段作业扬尘控制台账。
5、项目部扬尘控制措施和承诺的内容在工地四周醒目处进行公示。
6、指定安全文明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管理工作,并建立扬尘控制档案,工作总结、实施方案、会议记录、宣传资料等。
7、对参加本工程施工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保护环境、控制扬尘知识及重要性等有关方面的教育和宣传。
8、对控制扬尘工作的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即:项目经理→现场施工负责人→现场扬尘负责人→各施工作业组组长→各专业分包队伍、劳务分包队伍、作业班组负责人→工人,使本工地的扬尘控制制度做到层层落实,控制到位。
9、本施工现场四周的围墙采用红砖基础,钢板围挡,总高度>2.5米,防止扬尘,并在围挡上书写环境保护等宣传标语。
10、临街及临居民小区作业面用绿色密目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处理。
11、施工场地已经进行了地面的硬化处理,因施工需要没有硬化的地方用绿网覆盖或其它措施,使泥土不裸露。
12、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允许露体堆放,灰土、砂石进行可靠围挡,并用绿色密目网随时进行覆盖。
13、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24小时内不能清运出场的,设置临时堆场,堆场周围进行围挡、遮盖、保温等防尘措施。
14、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在6m3以上采取密闭清运,施工场地清扫出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采用袋装或密闭清运。
15、在工地内如有闲置三个月以上的空地,对裸露地面进行临时绿化或用绿网覆盖。
16、运输车辆驶离工地前,必须将车辆的槽帮和车轮用高压水枪设备冲洗干净,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严禁使用压缩空气清理车辆和地面上的泥土。
17、施工现场的施工污水、泥浆必须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排放,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清理。
18、当清理建筑垃圾或废料时,采用洒水并有吸尘措施,不采用翻竹底笆、板铲拍打、空压机吹尘等会产生扬尘的方法清理。
19、工程完工30日内,平整工地场地和周围场地,清除积土、堆物并对裸露地面进行临时绿化或用绿网覆盖。
20、从本工程开工至工程完工前,本工程涉及扬尘的施工作业等必须按本方案要求做好防范扬尘控制扬尘措施。
21、对违反本方案控制扬尘措施的作业队伍、班组及个人按照公司及项目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外,逐出本工程施工现场,并不得重新录用。
地铁土建工程合同段项目经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