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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专家门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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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专家门诊管理制度

  一、参加专家门诊的医师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确有专业特长者。

  二、参加专家门诊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医教科审核,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院长批准。日常事务由门诊办公室负责管理。

  三、专家门诊时间安排原则上每人每周1—2个半天。(特殊情况由学术委员会讨论,院长特批)。其余时间为普通门诊。

  四、参加专家门诊的医师须服从医教科、门诊办公室的统一排班与管理。

  五、参加专家门诊的医师不得随意缺诊,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两天提出,经同意方可停诊。无故缺诊三次以上者,停止专家门诊。

  六、参加专家门诊的医师须保持良好的医德医风,认真、细致地诊治病人,每位病人的诊治时间不少于15分钟,并按要求认真书写病案、处方等各种医疗文书。

  七、专家门诊劳务费按院有关规定执行。

篇2:医院专家门诊管理规定

  医院关于专家门诊管理的若干规定

  为了加强专家门诊管理,保障专家门诊工作秩序,方便广大患者就医,提高专家门诊工作水平,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现将有关事宜做如下规定:

  一、专家门诊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承担。已在门诊工作的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不承担专家门诊工作。

  二、各科按专业及工作需要,安排专家门诊坐诊时间并排班,排班表上报门诊部及医务科各一份。每天上午8:30及下午3:00定时到门诊坐诊。

  三、专家必须到门诊专家诊疗室坐诊,不在门诊专家诊室坐诊者,不挂其专家号。

  四、各专业的专家要充分珍视专家门诊时间。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坐诊者,要提前通知门诊部及医务科。空岗者每次罚20元,连续空岗2次以上者全院通报批评。医务处每月负责统计专家坐诊情况,并在院中层干部会上通报。

  五、门诊部要认真做好统计记录工作,每天上午8:30及下午3:00定时核实专家坐诊情况,并通知挂号室按专业挂号。

  六、专家门诊挂号费按5元/次执行。

篇3:第一医院专家门诊停复诊制度

  第一医院专家门诊停复诊制度

  1.专家因有事外出开会不能出专家门诊或找别的专家替诊,须提前和门诊部请假,门诊部在接到请假通知后及时公布专家停诊或替诊信息。

  2.专家因有事在专家门诊这天急停诊,科室应指派同级别的专家替诊并通知门诊部,门诊部接到通知后及时公布专家替诊信息。

  3.门诊部在专家门诊停诊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专家门诊排班,并撤销专家门诊停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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