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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医院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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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医院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采购管理,规范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更好地维护患者就医的合法权益,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推进“阳光工程”系列建设活动的统一部署,决定在本院实施以“保障质量、改善服务、公开透明、提高效能”为主题的“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为指导,认真贯彻*xxx在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创先争优”和 “三好一满意”等活动,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以病人为中心,逐步建立和完善更加公开透明的医疗服务用药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为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建设健康浙江的总战略提供坚强保障。

  二、实施内容

  (一)工作目标

  总目标:通过实施“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简称“阳光用药工程”),建立和完善“阳光用药工程”各项管理制度,有效预防和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增强医疗服务的透明度和服务效能,提高科学合理用药水平,提升患者和社会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具体目标:

  1.药品采购更加规范透明

  实行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执行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结果,严禁在中标目录以外采购药品,严格执行药品集中采购销售价格。

  2.临床用药服务实现“三知道”

  患者能从医师或药师的医疗和药事服务中知道所用药品的相关知识;能从医院公示载体和费用清单中知道药品的准确价格;能从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的公示载体中知道相关医院合理用药的信息。

  3.药品使用总量和结构合理

  ——国家和省定的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使用金额比例:三级甲等医院≥20%、三级乙等医院≥25%、二级甲等医院≥30%、二级乙等医院≥35%;

  ——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三级医院≤45%,二级医院≤50%;

  ——抗菌药物占药品使用比例:三级甲等医院≤23%、三级乙等医院≤25%、二级甲等医院≤28%、二级乙等医院≤30%。

  4.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有效控制

  20**年实现均次门诊费用和均次住院费用零增长。20**年后的控费指标根据省政府对深化医改工作的要求确定。

  (二)工作内容

  1.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

  ——必须通过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实施网上药品采购,采购品种必须从省中标目录中选择;

  ——制订出台《阳光采购药品确标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药品确标工作,并将确标结果予以公开;

  ——规范备案采购,从严控制备案采购药品的品种和数量。如临床确需,要按照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严格审批,并将采购使用情况定期公布,接受监督;

  ——严格执行中标药品采购价格。

  2.提供良好的临床用药服务

  ——临床医师做到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并主动向患者告知所用药品的作用、用法和注意事项。临床药师和药品调剂人员能提供良好的药事方面的相关服务;

  ——医院要利用电子显示屏、公示专栏等载体公示所有药品的价格信息,方便患者查询,要为门急诊和住院病人提供详细的药品等费用清单,及时解答患者对药品价格的疑虑问题;

  ——定期向社会公示“阳光用药”相关指标,使患者和群众能了解到相关医院合理用药的真实信息。

  3.落实临床用药综合管理措施

  ——要以强化临床用药管理为核心,制定一整套完善的制度以及确立严格有效的执行手段,加强对临床药物尤其是抗菌药物使用的分类管理。二甲以上的各类医院都必须在HIS系统中设置临床合理用药的预警程序,做到有效预警、实时监管。

  ——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全处方点评工作。医院每1-3个月必须开展一次全处方点评,对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进行剖析,引导医务人员科学合理用药。

  4.建立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

  ——医院要进一步完善院务公开制度,按季、半年和一年汇总医疗服务和“阳光用药”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确定“阳光用药”必须向社会公示的信息至少有以下9项:医院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使用金额比例、抗菌药物占药品使用比例、抗菌药物在门诊处方的比例、每门诊人次费用和药品费、每出院病人次均费用和药品费、门诊处方平均金额、不合格处方占全部处方比例、平均住院日。

  (三)工作安排

  20**年为全面启动和强化推进年,20**年为持续推进和巩固完善年,之后,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相关工作内容纳入常态管理。

  四、实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阳光用药工程”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落实医改重点任务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是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医院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加强组织领导。要狠抓各项工作内容和措施的落实,切实加强医院药品采购、使用等方面的管理,不断改进整体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改善群众看病就医感受。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要按照“阳光用药工程”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以病人为中心,制定本医院的实施细则和具体措施,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扎实贯彻落实。同时,要把该项工作与完善医院内部管理和建立医院用药监管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使之相互配合、相互促进。

篇2:学校落实阳光体育活动的规定

  中心校落实阳光体育活动的规定

  为贯彻20**年9月14日教育部、教育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保证学生健康成长,中心校根据相关文件制订本规定。

  一、各校要通过专兼职相结合,合班上课等形式不折不扣开全开足体育课。(一、二年级周课时四节,三-六年级周课时三节)

  二、每天上午安排25-30分钟体育大课间活动,列入课表。大课间活动春、夏、秋三季要安排眼保健操,广播体操(或集体舞),自编操(如武术)等,冬季开展长跑活动,大课间活动由班主任组织,体育教师统一安排管理,全体教师参与。

  三、当天没有安排体育课的班级,下午要安排专门活动时间,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场地、有组织、有器材、有记录。开展跳绳、踢键子、呼啦圈、推铁环等项有利于身心发展的体育活动。鼓励传统游戏进入校园,鼓励特色创新。

  四、学校要重视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对不适宜做剧烈运动的学生要登记,安排适当活动。全体在校学生都要参保校方责任险。

  五、学校要逐渐配备足量的体育器械和运动场地。学生人手一件小型体育器材(如跳绳、毽子)。对体育器材加强管理,定期维护,确保安全。

  六、学校要经常性开展小型体育竞赛活动(如跳绳擂台赛),激发学生参与活动的热情。学校一年内全校体育类活动应不少于四次。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学生体质测试,并按时上报成绩。

  七、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不达“良好”的不能被评为“三好学生”,班级体质健康标准不达良好(85%)的班主任不能被评为“优秀班主任”,班级不能评为“优秀班集体”。

  八、学校应制订体卫工作计划,教师应制订教学工作计划,体育课必须有教案(专职写详案,兼职写简案,代不同年级的以一个年级为主)。

  九、学校要成立体育代表队,坚持开展业余训练,有专职体育教师的学校体育方面应走在全乡前列,在县组织的体育竞赛中获取名次。

  九、提倡家长参与,幼儿园要开展好亲子活动,小学要发动家长参与。

  十、此项工作将纳入学校评估中,对完不成工作的责任人要问责。

  z乡中心校

篇3:八中阳光驿站心理咨询老师工作制度

  八中“阳光驿站”心理咨询老师工作制度

  一、咨询老师应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心理咨询工作。

  二、咨询老师应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定期参加培训,提高咨询水平,保持身心健康。

  三、咨询老师应与咨询者建立平等、信任的良好关系,尊重咨询者的人格。

  四、咨询老师应语言亲切,态度和蔼,富有亲和力,营造和谐、温馨、安全的环境氛围。

  五、咨询老师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六、咨询老师应注意有助于当事人的心理成长,尽量避免当事人对咨询老师过分依赖,助人自助。

  七、如果咨询老师发现无法帮助咨询者,应作好适当的转介建设。

  八、咨询老师对学生坚持正确引导,采取启发诱导,杜绝强硬说教或强加于人,咨询过程中不带个人情绪和自己价值观。

  九、咨询老师应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当事人许可,不得随意泄露咨询者秘密和个人信息。

  十、咨询老师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应及时报告年级部。

  十一、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阳光驿站”心理咨询室隐私保密制度

  1、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保护学生的隐私,为学生保守秘密。

  2、妥善处理学生的咨询来信,特别是学生的隐私信件。

  3、保管好咨询记录,不得借人翻阅。

  4、不得向外人透露学生的智力、情感纠纷等隐私情况。

  5、不得将学生的隐私作为教育案例,在教育学生的场合公开传播。

  6、不得将学生心理的某些缺陷作为笑话,或起外号。

  7、不得将学生的家庭经济、父母婚姻感情等隐私情况透露给任何人。

  8、不能随意在文章 中引用学生的隐私,确需要时必须隐去真实姓名。

  心的交流●馨的享受●新的人生

  ------高二年级“阳光驿站”心理咨询室

  欢迎你

  只有优异的成绩,却不懂得与人交往,是个寂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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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心理”咨询室就是帮你成为一个快乐的人,健康的人,自知的人!

  你想更好地认识自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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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心理”咨询室将为你提供温馨的服务,帮你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助你踏上成功之路。

  我们服务的原则:保密原则,平等交友原则,启发原则,建议期待原则。

  我们服务的目标:让你的生活少一份烦恼,多一份快乐,帮你变得更优秀。

  也许我们不能帮你解决所有问题,也许我们只能倾听你的倾诉,但我们会和你一起欢乐、忧愁,会陪你欢笑,会伴你悲伤;这里—阳光咨询室是你心灵旅途的驿站,这里—充满爱心的老师会为你打开一扇洒满阳光的小窗,亲爱的同学,我们期望你的信任,我们等待你的倾诉。

  “阳光驿站”心理咨询室

  工作人员、地点、时间

  1、值班安排: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期日**

  2、工作方式:(1)固定地点、时间:年级会议室(高二①班东面)下午5:00-6:00。(2)预约:提前与心理咨询老师约定,预约方式可以是用信箱(信箱设在教学楼三楼高二年级部办公室旁边,每天上午9:00开邮箱)或电话联系。

  说明:咨询工作由zz总负责,zz负责具体组织、协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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