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直营店财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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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营店财务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直营店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直营店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保证直营店资产安全完整。

  (二)直营店财务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保守秘密,忠于职守,做好本职工作。

  (三)直营店设立会计岗位,负责管理餐厅现金。

  (四)直营店财务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按公司规定做好财务核算,及时向公司财务汇报工作;

  (五)对直营店的各种财务会计资料,如:收银单,销售日报表,销售周报表,交款凭证,帐簿,缴纳凭证,重要的经济合同等合计资料,应及时收集归类,入帐或归档。未经公司批准,不得销毁。

  (六)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

  (七)会计工作职责

  1、每日定时上缴与去当地指定银行存款

  2、每周统计员工工时上缴店经理审核

  3、每周统计餐厅所发生费用上报公司

  4、对每日的营业额负责任

  5、建立并保留餐厅营运状况记录表

  6、核算当月餐厅人员薪资

  7、.控制好各项费用的增加,合理正规使用餐厅零用金

  (八)日常会计工作执行事项

  1、公司物流可配送或申领的物品购买一律不做报销;

  2、开铺当班经理一次性统计当日所需购买的营运物料,尽量做到同一种物料一次性/一张单<会计做控制把关>;

  3、分析日常不正常的单据费用报销<如原本3天报销1瓶煤气,现两天报销2瓶煤气>,会计报销做分析控制,店长审核;

  4、日常购买零星物料单据:请注明单位,数量,单价,否不做报销;

  5、日常交通费报销:报销金额与票面值要相符<或者票面值高于报销额,但要背面要注明实报是多少金额>电脑车票报销的日期,行程与实际要相符,否则给报销;

  6、属正常交通费报销,只按公交车车费报销;日常餐厅管理不当所产生的寄货车费一律不做报销;

  7、餐厅日常20元以内的单项维修费用店长审核报销;餐厅日常20元以上的单项维修费用申报公司营运部,否则不报;餐厅日常的维修费用需签呈上报审批的,单据在报销时必须附;部本部审批的签呈一同贴上,方可报销;

  8、餐厅会计有责任保全餐厅备用金的完整,任何人不得且无权利在备用金柜或保险柜内借取现金;

  9、餐厅会计每日必须审核各当班经理所购入的单据是否合理,若出现不合理的单据,会计当事人有权退回给其购买人,若是不能报销的单据,其购买人必须填回其相应的金额给会计;

  10、周报销:会计在做周www.pmceo.com报销时,必须在每周的星期天当天做完,保证在周二早上将报销单据送到总部,否则逾期不能报销的单据由餐厅店长和会计自行负责;

  11、店长有责任审核单据时做到任一单据的完整性,并且签名,及签上日期;

  12、餐厅会计有责任做到每日单据一审核,每周单据一报销,以便达到会计报销的准确性;

  13、餐厅会计在每月25日当天必须做到单据一报销,并且在次日早上12:00前将报销单及汇款单交至总部出纳处;

  14、会计有责任做到工时每日一小计及输入电脑做统计,每周一统计及分析,以便做到工时工资的合理控制;

  15、会计有责任做到工时的真实性,及任一管理组出勤天数的真实性来核算工资。

篇2:物业会所财务管理规定

  物业会所财务管理规定

  根据我公司会所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财务管理规定,供各会所执行:

  一、会所收支必须建立项目明细帐目及总明细帐目,所有收支均需进入明细帐。

  二、明细帐应符合有关财务规定,严禁涂改帐目。

  三、前台收银和管帐不允许同一人兼任。

  四、收银和管帐每月3日前详细核对上月收入,在收入准确无误双方签字认可。具备条件的会所每天应向管理处财务室上缴前一天的收入,不具备条件的会所须在每周一向公司财务部或属管理处财务上缴上周收入。

  五、不得动用营业收入,会所所需物品的采购,须按公司有关财务规定、配送制度的程序办理。特殊情况需支付营业款时,公司直属会所须经商业管理部经理批示,管理处管理的会所需经管理处主任批示。

  六、会所收入不得存放于宿舍或家中。

  七、严禁将会所收入与私人钱物混放。

  八、会所游泳池禁止售票员兼任收票员。

  九、各会所自商业管理部领取的各种票据、门票、消费卡应建立帐目并根据实际收入销帐,严禁将各种有价票、卡赠送亲朋好友。

  十、顾客消费完毕,必须将顾客消费单须将顾客联交顾客,不得存留。

  十一、不得收取小费。

  十二、凡截留、瞒报、贪污营业收入者,一律予以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

  附:

  一)消费卡收入登记表

  二)会所日收入登记表

篇3:财务报销管理规定范本

  财务报销管理规定范本

  1、经手人对需报销的凭证应按有关规定在发票或收据背面由经手人、验收复核人、“一支笔”审批人三者签字,并按规定填写“集团经费结算本”,交财务部报销。

  2、对需向财务部解释的有关事项、内容应负责向财务部经办人员解释,对财务人员退回需要补办手续的凭证,应及时按规定补办手续。

  3、报销手续应符合《内部牵制制度》,《审批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及有关岗位职责规定。

  4、经办人员所报销的发票或收据,必须是由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财政局监制的收据、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凭证,及校财务处、集团财务部印制的结算凭证。

  5、对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制度的凭证,财会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6、购置设备或大宗材料以及支付临工工资,金额在2万元(含2万元)以上,由购置或报销部门报批后提前一天报财务部,财务部根据需要和集团内资金情况,按轻重缓急调集资金,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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