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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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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三)

  1、园内一切财产均为国家公共财产,爱护公物保管好财产,是每个教职工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2、园内固定资产建立财产总帐、分类帐,财产管理员每学期期末要核对帐目一次。

  3、园内固定资产实行班级和各部门托管制度,各部门、各班级必须认真执行财产保管细则。

  4、因无视规章制度造成丢失、损坏,由使用部门负责填写财产损坏,丢失情况,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赔偿或处分。

  5、园内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借给私人使用,特殊情况应由主管园长批准,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与财产保管员办理手续。

  6、凡是出园的物品,必须经领导批准同意,否则传达室人员有权拒绝出门或扣留物品。

  7、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领导批准方可借用。

  8、不论单位或个人借物或归还物品都要当面点清数目,如有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9、职工工作调动、退休、离职时,如有借物,必须如数归还,方可办理工资转移手续。

  10、所保管物品要心中有数,物品有帐,新购入的物品凭发票入帐。成品改造或原料加工成品,要及时报销入帐,每年清查帐物一次。

  11、保管物品做到不风吹日晒、雨淋、发霉、虫咬等,生活用品做到日清月结,月底备下月用品,开学前一周,采购下学期物品,做到有计划供应。

  12、发放日用物品到各班级,实行每学期包干制,必须收物人签字,各班自行支配使用,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计划领用。

  13、每月定期检查两次大型玩具、场地设备、屋舍家具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填单申请更换、修理。

篇2:学校财产校产管理制度

  校产管理制度

  一、凡拨进或购进物品属固定资产,必须由专人验收入册,由专人保管,领用学校物品办理登记。

  二、凡借出学校的财产,必须经校长同意,并写借条,明确归还时间,遗失或损坏一律要按价赔偿。

  三、调离学校的人员,凡有借用学校物品的必须及时归还或移交后,方能办理调离学校手续。

  四、贵重物品要小心保管、使用,不要随便.拆御,无意损坏酌情赔偿,有意损坏要按价赔偿。

  五、每年暑假前全校清点校产一次。

篇3:A中学财产物品管理制度

  E中学财产物品管理制度

  (1)学校所有教学、生活设备、用品以及交通工具、图书、仪表、房产均受本制度的制约。

  (2)凡教学、办公用品以及其它必须购置的物品一律按计划执行,做到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有执行计划,经校长审批后,安排采购。

  (3)年级(教研组)、办公室向学校领用教学、办公用品均按使用范围,由处室组负责人签署意见或报告,经总务处主任批准后,办理领用手续。

  (4)仓库、图书室、实验室、体育器材保管室存放图书、器材要做到科学化、规范化、条理化,入库存放图书、实验仪器器材、物品等必须做到建帐、建卡,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帐卡相符。总务主任要经常组织人员对仓库进行盘点清理。

  (5)在校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由分管副校长主管,总务处具体负责、总管学校财产。

  (6)各类设备、校产根据分块、分线管理原则落实,由各有关负 责人具体负责、管理。各处室内财产负责人为各处室主任;各教师办公室财产负责人为各办公室主任;各班级财产分块主管为部门主任及年级组长,具体负责人为班主任;各专用室(含报告厅、会议室、实验室、图书阅览室、音、体、美、航模室等)的财产负责人为各专用室负www.pmceo.com责人;食堂(含餐厅)财产负责人为总务主任;学生寝室的财产负责人为各相关班级的班主任,田径场(含篮球场)财产负责人为教务处主任;各储藏室财产负责人为各物品储藏单位的负责人。

  (7)总务处协助财务建立学校固定财产帐并立卡存档,分类建立固定资产帐和分类明细帐,所有固定资产和大宗物品(图书、仪器、课桌椅等)都必须登记造册;各处室(包括教室、寝室、办公室、实验仪器室、食堂以及各专用室等)现有财产均应登记造册,经总务处核对无误后,总务处代表学校与各处室财产负责人签定有关协议,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具体责任人。

  (8)学校经常性地对师生进行“爱我学校从爱护公物做起”的道德教育,努力引导养成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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