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M公司请款报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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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公司请款报销制度

  1.目的:为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总部及各分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款项支付和报销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和各分子公司。分子公司可以在本规定范围内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并同时将实施细则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3.管理原则

  3.1货币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公司的货币资金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公司(含子公司)的销售收入全部存入银行存款基本帐户,各子公司的银行存款基本帐户由公司财务部集中统一管理。各子公司经公司财务部核定可单独使用一个银行存款一般帐户,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由公司财务部按当月计划拨款,各子公司按工作进度和公司有关规定自主使用。个别子公司因特殊情况(地域限制、经营方式需要等)需要自主使用银行基本帐户的,需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3.2日常资金使用实行计划管理

  3.2.1每年12月20日前,各分子公司和公司职能部门根据公司次年的生产经营任务和费用管理要求编制次年的日常资金使用总计划,报公司财务部汇总,经公司办公会审查核准后下达年度用款计划。公司财务部按总用款计划编制货币资金筹集、使用计划。

  3.2.2每月4日前,各分子公司和公司职能部门根据年度资金使用计划、上月计划执行情况和本月工作需要编制本月的日常用款计划,报公司财务部汇总,经公司办公会审查核准后下达月用款计划。公司财务部按月计划和工作进度向各子公司拨款,各子公司财务部按计划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审核后根据工作进度用款。

  3.2.3专项资金使用单项审批

  3.2.3.1专项资金使用指计划外的业务费、固定资产购置、投资性支出和专项物资采购等资金使用;

  3.2.3.2专项资金使用由各分子公司和公司职能部门等用款单位事先提出单项用款书面申请,说明款项的具体用途及将达到的效果、用款数额和具体用款时间,根据数额大小报公司分管领导或公司总经理审查批准后才能用款。额度较大的超过总经理审批权限的投资性质的资金使用,还需履行国家和公司规定的有关审批程序,经逐级审核批准后才能执行(审批形式:公司董事会通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国家有关审批机关批准等)。

  4.请款程序

  4.1各分子公司请款

  各分子公司申请当月计划内拨款时,由分子公司财务部填制公司财务部内部银行"付款凭证",经分子公司经理和财务部经理签字后交公司财务部。若属专项资金使用或计划外的其它支出,则需向公司财务部提供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书面申请等有关资料。

  4.2个人请款

  各公司和个人实际用款时先由经办人到本公司财务部领取专用请款单(根据用途分为"出差申请"、"专项借款申请""应付帐款结算申请""专项业务费申请")--在请款单上按要求填写清楚请款的事由和金额等内容并由经办人签字--将请款单连同有关合同、计划、发票或专项资金单项审批报告-并报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报分子公司负责人签字审批--超过分子公司领导权限的,再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超过分管领导审批权限的,按规定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4.3备用金借款

  行政、销售等常有零星支出的公司,允许其有关人员借支一部分备用金。备用金数额严格控制,以不超过10天零星支出量为限,由用款公司和财务部共同确定。备用金经济责任落实到人,由经办人凭经批准的借据到财务部借款。备用金到年底须全数归还公司,次年再重新办理借款。

  4.4财务部审核(指公司财务部,各分子公司财务部等)

  各级财务部收到请款单据时,先审查其用款是否为计划内开支,如属计划外的开支或专项资金开支,是否有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的专项报告;再审核有关合同和预算是否已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核准;最后审查其请款单有关人员签字是否齐全,与有关合同、预算是否相符,有关单据是否真实合法等。财务部审核无误后才能支付款项。

  5.各级领导审核责任和审批权限

  5.1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开支负责。审核各项开支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规性,对开支的数额和效果发表明确意见。

  5.2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对本公司的各项开支负责。审批本公司计划内的各项开支(含按公司统一标准报销的费用、履行按公司规定程序审批的各项合同等);审核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规性,对开支的数额和效果发表明确意见。

  5.3公司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开支负责。审批公司分管部门日常计划内的各项开支(含按公司统一标准报销的费用、履行按公司规定程序审批的各项合同等);审批分管各分子公司、分管部门的单笔开支金额在审批权限以内的专项资金,审查超过审批权限的专项资金并发表明确意见;审查分管各分子公司、分管部门的年度、月用款计划,对计划发表明确意见。

  5.4公司总经理:审批年度、月用款计划;审批正常生产经营范围内的大额经济合同;审批公司分管领导单笔金额审批权限以上至总经理审批权限以内的专项资金;与董事长共同审批总经理审批权限以上(指本制度规定限额)、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额度以内的专项资金和投

  资性支出(含购买无形资产、大宗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等);对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的大额支出,报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附件:审批权限的具体分类见附表《审批权限一览表》

  6.报销程序及规定

  6.1报销程序:经办人填制报销单--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部审核单证--分管领导签字--财务部报帐

  即:报帐时由经办人填制公司统一的报销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所属财务部审核单证,财务审核后报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批准,领导审批后再交财务部据以报帐。

  6.2财务部审核要点:有关单证是否真实、合法、完整,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合规,与有关合同、预算是否相符等。如属实物购进(包括宣传资料、办公用品等)是否有收货人签名,原材料、包装材料等是否有入库单、本单位质检部门检验合格证明等凭据;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验收人签名、存放地点和使用责任人是否填写清楚等。财务部审核无误后方予以报帐并结算原借款或补足备用金。

  6.3报帐时限:所有人员必须在公司规定的时限内报帐。即:差旅费借款在出差回单位后三个工作日内报帐(因特殊工作关系不能及时报帐的,需在时限内书面告知财务部,书面报告需经直属上级批准);市内办事和办公用品购置一般在当天、最迟不超过第三个工作日报帐;固定资产购置在实物验收、安装完后三个工作日内报帐。如未按时报帐,将按公司规定扣发工资,严重时将给予行政处分。定额通讯费、交通费报销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过期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报销该月费用。

  7.建立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制度

  每月结束时,各分子公司和公司职能部门对本单位本月用款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在次月4日内将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表报公司财务部汇总,公司财务部将汇总情况报告公司办公会,由办公会决定对各单位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公司将结合审计情况调整各单位的用款计划,以确保公司资金的更有效利用。

  年度结束时,各分子公司和公司职能部门对本单位本年用款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在次年首月25日内将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表报公司财务部汇总,

  8.附则:

  8.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8.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8.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篇2:M公司请款报销制度

  M公司请款报销制度

  1.目的:为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总部及各分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款项支付和报销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和各分子公司。分子公司可以在本规定范围内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并同时将实施细则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3.管理原则

  3.1货币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公司的货币资金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公司(含子公司)的销售收入全部存入银行存款基本帐户,各子公司的银行存款基本帐户由公司财务部集中统一管理。各子公司经公司财务部核定可单独使用一个银行存款一般帐户,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由公司财务部按当月计划拨款,各子公司按工作进度和公司有关规定自主使用。个别子公司因特殊情况(地域限制、经营方式需要等)需要自主使用银行基本帐户的,需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3.2日常资金使用实行计划管理

  3.2.1每年12月20日前,各分子公司和公司职能部门根据公司次年的生产经营任务和费用管理要求编制次年的日常资金使用总计划,报公司财务部汇总,经公司办公会审查核准后下达年度用款计划。公司财务部按总用款计划编制货币资金筹集、使用计划。

  3.2.2每月4日前,各分子公司和公司职能部门根据年度资金使用计划、上月计划执行情况和本月工作需要编制本月的日常用款计划,报公司财务部汇总,经公司办公会审查核准后下达月用款计划。公司财务部按月计划和工作进度向各子公司拨款,各子公司财务部按计划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审核后根据工作进度用款。

  3.2.3专项资金使用单项审批

  3.2.3.1专项资金使用指计划外的业务费、固定资产购置、投资性支出和专项物资采购等资金使用;

  3.2.3.2专项资金使用由各分子公司和公司职能部门等用款单位事先提出单项用款书面申请,说明款项的具体用途及将达到的效果、用款数额和具体用款时间,根据数额大小报公司分管领导或公司总经理审查批准后才能用款。额度较大的超过总经理审批权限的投资性质的资金使用,还需履行国家和公司规定的有关审批程序,经逐级审核批准后才能执行(审批形式:公司董事会通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国家有关审批机关批准等)。

  4.请款程序

  4.1各分子公司请款

  各分子公司申请当月计划内拨款时,由分子公司财务部填制公司财务部内部银行"付款凭证",经分子公司经理和财务部经理签字后交公司财务部。若属专项资金使用或计划外的其它支出,则需向公司财务部提供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书面申请等有关资料。

  4.2个人请款

  各公司和个人实际用款时先由经办人到本公司财务部领取专用请款单(根据用途分为"出差申请"、"专项借款申请""应付帐款结算申请""专项业务费申请")--在请款单上按要求填写清楚请款的事由和金额等内容并由经办人签字--将请款单连同有关合同、计划、发票或专项资金单项审批报告-并报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报分子公司负责人签字审批--超过分子公司领导权限的,再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超过分管领导审批权限的,按规定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4.3备用金借款

  行政、销售等常有零星支出的公司,允许其有关人员借支一部分备用金。备用金数额严格控制,以不超过10天零星支出量为限,由用款公司和财务部共同确定。备用金经济责任落实到人,由经办人凭经批准的借据到财务部借款。备用金到年底须全数归还公司,次年再重新办理借款。

  4.4财务部审核(指公司财务部,各分子公司财务部等)

  各级财务部收到请款单据时,先审查其用款是否为计划内开支,如属计划外的开支或专项资金开支,是否有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的专项报告;再审核有关合同和预算是否已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核准;最后审查其请款单有关人员签字是否齐全,与有关合同、预算是否相符,有关单据是否真实合法等。财务部审核无误后才能支付款项。

  5.各级领导审核责任和审批权限

  5.1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开支负责。审核各项开支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规性,对开支的数额和效果发表明确意见。

  5.2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对本公司的各项开支负责。审批本公司计划内的各项开支(含按公司统一标准报销的费用、履行按公司规定程序审批的各项合同等);审核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规性,对开支的数额和效果发表明确意见。

  5.3公司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开支负责。审批公司分管部门日常计划内的各项开支(含按公司统一标准报销的费用、履行按公司规定程序审批的各项合同等);审批分管各分子公司、分管部门的单笔开支金额在审批权限以内的专项资金,审查超过审批权限的专项资金并发表明确意见;审查分管各分子公司、分管部门的年度、月用款计划,对计划发表明确意见。

  5.4公司总经理:审批年度、月用款计划;审批正常生产经营范围内的大额经济合同;审批公司分管领导单笔金额审批权限以上至总经理审批权限以内的专项资金;与董事长共同审批总经理审批权限以上(指本制度规定限额)、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额度以内的专项资金和投

  资性支出(含购买无形资产、大宗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等);对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的大额支出,报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附件:审批权限的具体分类见附表《审批权限一览表》

  6.报销程序及规定

  6.1报销程序:经办人填制报销单--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部审核单证--分管领导签字--财务部报帐

  即:报帐时由经办人填制公司统一的报销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所属财务部审核单证,财务审核后报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批准,领导审批后再交财务部据以报帐。

  6.2财务部审核要点:有关单证是否真实、合法、完整,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合规,与有关合同、预算是否相符等。如属实物购进(包括宣传资料、办公用品等)是否有收货人签名,原材料、包装材料等是否有入库单、本单位质检部门检验合格证明等凭据;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验收人签名、存放地点和使用责任人是否填写清楚等。财务部审核无误后方予以报帐并结算原借款或补足备用金。

  6.3报帐时限:所有人员必须在公司规定的时限内报帐。即:差旅费借款在出差回单位后三个工作日内报帐(因特殊工作关系不能及时报帐的,需在时限内书面告知财务部,书面报告需经直属上级批准);市内办事和办公用品购置一般在当天、最迟不超过第三个工作日报帐;固定资产购置在实物验收、安装完后三个工作日内报帐。如未按时报帐,将按公司规定扣发工资,严重时将给予行政处分。定额通讯费、交通费报销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过期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报销该月费用。

  7.建立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制度

  每月结束时,各分子公司和公司职能部门对本单位本月用款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在次月4日内将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表报公司财务部汇总,公司财务部将汇总情况报告公司办公会,由办公会决定对各单位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公司将结合审计情况调整各单位的用款计划,以确保公司资金的更有效利用。

  年度结束时,各分子公司和公司职能部门对本单位本年用款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在次年首月25日内将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表报公司财务部汇总,

  8.附则:

  8.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8.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8.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篇3:物业公司物管部工作制度

物管部工作制度

  一.上班人员精神饱满、积极主动、热情地投入工作,必须戴工牌。

  二. 上班前需查看交接班记录。

  三. 全体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有事要请假,获准后方能离开。

  四. 全体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巡视、查楼必须认真负责,注意发现问题,并做好详细记录,及时汇报并跟踪解决。

  五. 接待业主时态度和蔼,不管发生什么事情,绝对不能与业主发生争吵,要态度诚恳,仔细倾听业主的意见,能及时解决问题立即解决,无法及时解决的向业主解释清楚,并告知解决时间。

  六. 接受业主电话时,要热情耐心,语言要规范友好。

  七. 认真管好业主档案和业主托管的钥匙。

  八. 认真做好装修审批和管理工作。

  九. 不准上班时间看书、闲聊、做私事,不准在办公室内高声喧哗。

  十. 休息时间如发生重大事故或碰到问题要立即解决、不得推脱或不予理睬。

  十一、工作原则是服务第一;工作标准是业主满意;工作态度是认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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