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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会所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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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会所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休闲会所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为确保消防安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有关人员必须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

  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有关部门、岗位要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对于涉及城镇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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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火灾隐患整改制度范本(5)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范本5

  一、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三、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对公安消防部门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公安消防部门。

  六、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八、对本单位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篇3:企业单位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企业单位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有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三、对随时可能引发的火灾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对公安消防机构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构。

  六、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后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八、本单位无力进行整改或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的,应在整改限届潢前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在公安消防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同意延期的决定后,方可延期整改。

篇4:某学校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  学校火灾隐患整改制度3

  (一)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消防安全责任人为火灾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提供人员、场地、资金等资源,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人员、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

  (二)学校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

  1、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违章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用电器具;

  3、违反规定吸烟、乱扔烟头、火柴的;

  4、违章动用明火、进行电(气)焊的;

  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

  6、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他用的;

  7、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8、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9、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

  (三)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逐级上报至消防安全责任人。未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个人或部门,学校应根据相关奖惩措施对责任人进行惩处。

  (五)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复查。对于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在限期内改正完毕的,应在期限届满前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书面延期申请。

  (六)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学校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七)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八)学校要认真做好火灾隐患整改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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