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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也不能少的企业财务七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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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也不能少的企业财务七件事

  一件也不能少的企业财务七件事

  每一家企业对财务管理都很重视,企业规模不同,企业性质各有差异,财务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机构内部岗位设置也不尽相同,但从企业财务应具备的职能上看,无论企业财务机构、岗位如何设置,人员如何配备,作为企业管理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财务,应具备以下七个方面的职能,做好七件事,尽管这些职能在不同的企业强弱显现不同。

  一、算好账

  会计核算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技撑,是企业财务最基础最重要职能之一。会计的基本职能无论是二职能论(反映与监督)、三职能论(反映、监督及参与决策)还是五职能论(反映、监督、预算、控制与决策),其第一项职能都是反映,反映职能通过什么来实现,那就是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作为一门管理科学,而且是一门硬科学,它有一套严格的确认、记量、记录与报告程序与方法,会计是用价值的方式来记录企业经营过程、反映经营得失、报告经营成果,会计的审核和计算只有在业务发生后才能进行,因此会计核算都是事后反映,其依据国家的统一会计制度,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也则大家所熟知的“会计法”、“会计准则”、“财务通则”等进行分类整理。作为管理科学一个分支,他有一整套的国际通行的方法和制度,包括记账方法、会计科目、会计假设及国家制定的会计准则、制度、法规、条例等,这些东西为整个会计核算提供了较多的规范,目的是要得出一本“真账”,结论具有合法性、公允性,一贯性,相对来讲结论是“死的”,不同的人对相同的会计业务进行核算,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应存在大的出入。在财务的七件事中,此职能最能得到大家的认可,也是目前企业财务中运用较好的职能之一,当然除有意做假账外。

  二、管好钱

  除会计核算外,会计最重要的职能就是监督了,会计监督是全方位的,包含企业各个方面,其中对企业资金的监督是每家企业都非常重视的事。对任何企业来说,资金的运用与管理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资金于企业而言优如人们身上血液,没有、多了、少了、流动快了、流动慢了、不动了、带病了,都有可能使企业完蛋,作为企业的价值管理的财务部门,其重要职能包含资金的筹集、调度与监管,简单地说就是把企业的“钱”管好。

  资金的运用与管理有别于会计核算,没有一套严格的管理方法,企业间差别较大,资金计划、筹融资、各项结算与控制,都属于资金运用与管理范围,企业性质、资金量、会计政策、信用政策、行业特点、主要决策者偏好、甚至资金调度人员的经验都可能给企业资金运用与管理带来偏差,通过建立企业资金管理制度可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资金的使用不当,但要提高企业资金效用,单靠制度很难实现,除应建立一套适合企业的资金审批、监控系统外,更需要选择有一定经验的人员进行此项工作。

  三、理好关系

  企业一般只设置财务部,人们很容易将财务与会计混在一起,只有及少数大型企业在财务部下分设会计科与财务科等,以将财务与会计分开。其实企业财务与会计是两个不同的事务,从会计与财务定义上我们就能很容易分开,会计的定义为:“确认、记量、记录与报告”,财务的定义为:“协调企业各方面的财务关系”,从定义上我们不难看出,会计是一门硬科学,他尊循严格的手段和方法,同一个东西无论谁来核算得到的结果都是一样的,其追求的是“真实”,财务协调的 “财务关系”,而关系很难“定格”,很难有“标准”,因此财务是一门软科学,很难找出千篇一律的方法和手段,同一业务,不同的人去做,由于经验、取舍、偏好等的不同,得出的结论可能差异较大,其追求的“合适”。

  企业经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财务关系很多,既有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也有企业与外部各供应商、客户、银行、税务、工商、政府部门等,财务部门应系调好这此关系。企业都说重视财务管理,但真正能理解什么是财务管理的企业其实不多,更多的将会计理解为财务。财务离不开会计,很多财务决策都得依赖会计核算,会计核算的许多方法也直接被财务利用,然而这毕竟是两门学科,不能混为一谈,财务管理属软科学,更多地需要有经验的人员进行管理,财务管理管理效用也往往高于会计核算。

  四、监控资产

  财务部的第一职能是会计核算,核算的目的当然不是为了几个阿拉伯数字,会计核算是用价值手段全面反映企业实物运动的过程,实物从这个车间到那个车间,从这道工序到那道工序,无不在会计核算的反映之内,因此除了要求账账相符、账证相符外,账实是否相符,也是财务部的职能之一,也是财务履行其监督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财务部门可通过定期与不定期进行资产的抽查与盘点,将企业资产实物与财务记录数据是否相符进行对比,从资产监管的角度来参与企业资产管理,以保证财务记录的真实性及企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性。

  五、管好信用

  信用管理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内容之一,本不应单独列为财务职能,但由于其重要程度,及信用管理的复杂性,促使企业将其从财务管理职能中分离出来单独形成职能。过剩经济时代,企业经营少不了与客户之间发生一些往来款项,其中不泛赊销,随着赊销业务的增加,企业呆坏可能性也加大,在毛利率不高的情况下,一笔呆坏账往往超过企业全年利润,为控制呆坏账的发生,企业间的信用管理与控制也越来越被企业重视。

  企业的信用政策往往与销售业绩直接联系在一起,采用什么样的信用政策,客户的信用记录又如何?直接关系到企业销售量和呆坏账数量,因此企业进行信用管理不但是需要,也是十分必须的。各客户的购货量、货款支付的及时性、业务务程中是否容易合作等等,市场部门和财务部门掌握都较全面,根据企业管理中的相互制约原则,企业信用管理工作一般落实在财务部门进行管理,信用管理成为财务工作的重要职责之一,管好客户信用也就控制了企业呆坏账的发生率。

  六、做好参谋

  在上面谈到三职能论、五职能论中都谈到会计的一项职能是决策,无论参与决策也好,提供决策依据也,全靠财务与会计是不够的,还要求与管理会计相结合。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不一样,它是通过对财务等信息的深加工和再利用,实现对经济过程的预测、决策、规划、控制、责任考核评价等职能的一个会计分支,如果我们说财务会计是记录企业的过去,那么管理会计则是预测企业的未来,财务会计能为企业内、外部相关利益者提供数据,而管理会计专为企业决策者提供数据。

  管理会计主要从管理的角度,根据决策者的需要重新将企业以往发生的财务事项进行重新组合,分解,利用趋势预测等方法,为决策者提供一些决策数据,虽然管理会计的重要来源是财务会计,但不象财务会计那样有严格的方法、政策限制,不受财务会计“公认会计原则”的限制和约束,得出的结论往往带有一些假设成份,由于其与企业会计核算不可分割,成为财务管理重要内容之一。

  企业财务应在会计核算与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管理会计,对企业生产经营、融资、投资方案等提供好决策数据,做好参谋。

  七、计好绩效

  谈到绩效考核,少不了各项完成指标的计量与比较,这些计量与比较当然少不了会计方面价值计量,而且大多是价值计量,生产过程中的增值、费用控制、产值等,这些都是财务会计的计量范围,在价值计量上企业还没有那一个部门能比财务部门更专业和全面,因此企业绩效考核工作少不了财务部门的参与,绩效考核中的大部分计算工作成为财务职责工作之一,分解、计算各部门绩效是财务部须做的七件之一。

  总之,作为企业管理中心的财务,无论企业规模大小,企业财务都少不了以上七个方面的职能,尽管仅少数大型企业对这几个方面的职能有明确分工,绝大多数企业,由于财务机构、人员的限制没有对这些职能进行明确分工,而把其中的较多职能赋予在财务经理等少数人身上,但无论如何分工,七件事一件也少不了。

采编:www.pmceo.cOm

篇2:企业财务经理工作心得体会

  企业财务经理工作心得体会

  下面我就如何做好一名财务经理谈一点自己的感受与大家一起分享。

  做好一名财务经理,首先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如熟悉国家的金融政策、财务税务法律法规,精通财务核算、财务管理等知识,了解行业的业务流程,熟练使用财务办公软件,其次要具有严谨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职业操守,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责任心,能够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我觉得以上这些是每一个财务人员都要具备或者要努力达到的,而作为一个部门的负责人,除了仅仅具备以上的素质要管理好一个团队是远远不够的,应该还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做好:

  一、做事先做人

  作为一个团队的管理者,首先要以身作则,做好榜样,正人先正已,做事先做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通过自身有效的管理,使自己的员工佩服你、尊重你,从而让自己良好的行为去影响他们,让上级领导信任你,那么管理者的“上传下达”的工作就能得到很好的执行,工作开展起来也会得心应手一些。

  二、敢于担当

  面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敢作敢为,敢于担当,不给自己找理由和借口,敢于承担责任。面对诸多的问题,我们每个人要反思自己给公司贡献了什么、给公司带来了哪些损失?面对问题,不回避,不惧怕,认真的总结和反思自己,

  三、合理分配时间

  刚才我是从部门的角度谈了一下时间管理的重要性,现在我还想强调一下作为一个部门负责人自身如何管理自己的时间。曾记得彼得·德鲁克的《卓有成效的管理者》对时间管理这样描述:通过纪录、管理、统一安排时间三个步骤依次调整管理有限的时间。怎么解决所谓的时间不够用?我觉得首先做事情要分清轻重缓急、要分清哪些是必须自己做的,哪些是可以交给别人做的,“合理授权”。其次就是要持续不断地做时间纪录,定期对这些记录进行分析,找出各类事情花费的时间,评估花费的时间与实际取得效果的关系,从而在以后的工作中进行调整。最后就是德鲁克所说把由管理者自行支配的零碎时间集中起来。

  作为管理者,不能够事必躬亲,整天自己忙得焦头烂额。不会激励与授权员工,不能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这样的管理工作只是被动的工作、没有成效的工作,毕竟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对于不必要自己必须要做的,只要我们对事情作出合理的评估,明确目标和标准,然后去安排合适的人在合适的时间内完成就可以了。比如我们要做按揭业务的分析,我们需要大量的基础数据,做为财务经理肯定不必自己去统计这些,只要把自己需要的数据交给按揭专员去统计就行了,财务经理所做的就是透过这些数据发现问题、跟踪问题和解决问题。再比如我们月初的管理报表要花费我们大量的时间,是因为我们的信息化系统工作没有做到位,我们目前还处于手工统计的阶段。

  其实我们统计的数据在系统中是可以直接获取的,可是因为我们对信息系统做的不到位导致了我们不能从系统中直接取数,从而占用了大家大量的时间,也使我们的工作效率低下。另外我们工作中还往往存在一个业务部门到另外一个部门去咨询数据的问题,其实好多数据我们是共享的,比如我们CRM中的签约和回款情况,只要我们本身数据录入及时准确,我们一登陆系统就可以快速获取,而不用依赖其他部门再重复劳动。再如大家反映到财务报销难,真的如此吗?我很清楚所说的难指的是什么,到财务不是签字流程不对就是业务单据不齐备,财务人员只好打回去补手续,造成工作上的反复,试想如果我们每个人都熟悉公司的内控流程和制度,到财务报销的时候手续都齐备了能不付款吗?所以我们工作中有时好多所谓的忙是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解决的,但我们一定要好好分析忙的原因,是制度的缺陷我们就完善制度,是组织架构、流程的问题我们就调整,通过综合分析管理,找出浪费时间的因素,对症下药。

  四、有效沟通

  作为管理者一方面要给员工明确的目标、标准,做到充分的沟通,另一方面要注意部门之间、外部单位之间的沟通。我们往往发现,布置下去的工作让提交上来的成果与自己的期望较远,然后再打回去补充完善甚至从头再来,造成这种情况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没有和员工很好的沟通。作为管理者如果让员工去工作首先自己要知道自己的目标,然后让员工清楚知道领导的关注重点。有时好像管理者可能不太善于把自己的想法“公布于众”,就只知道指使员工把某某事情给做一下,其实当你说完员工可能都还没反应过来你都转身走了,那工作成果能好吗?

  其实作为一名优秀的管理人员,需要把你的计划和好的想法及时的与领导进行沟通,把你短期内的管理重点即工作的内容与完成期限向员工下达,让你的员工知道你要干什么,希望他们怎么做什么,喜欢他们的那些做法,这样才会得到领导的支持和指导,给员工目标与希望,把自己要做的尽快执行下去。部门之间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不要自以为人家都是为你服务的,或者人家必须怎么怎么的(当然这并不是说要放弃原则),如果有这样的强势思想,公司可能有的部门根本就不在乎或者就根本不理睬你。只有自己配合别人,别人才会配合自己,互相配合工作才高效。作为管理者,就要靠自身的专业素质、靠优秀的口才和务实的精神,靠娴熟的沟通技巧以及异常应急处理流程的能力去沟通、去解决。

  五、尊重员工,信任员工,知人善任

  作为管理者,经常出现在员工中间,和他们交流,关注他们,倾听,谈话和帮忙都是尊重员工、关心员工的表现,让员工明显感觉到团队的温暖。直截了当地和他们交流,也要求他们直截了当地反馈,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通过聆听员工意见,响应需求,帮助完成目标。及时向员工通报公司的销售情况、重要交易、经营业绩和重大事项、会议精神等,使员工及时了解公司的情况,激发大家的荣誉感和归属感。另外要信任员工,给员工应该提供的是一个平台而不是拐杖,就是部门经理也要对员工合理的授权,自己少干预、多引导。授权一方面可以让管理者空出较多工作时间做策略性的思考,解决管理上的一些缺陷。另外一方面授权可以让员工学习新的技巧和专长,让员工有机会发展能力,同时发现员工的潜能进行挖掘提高,最大限度的发挥员工的潜能,从而培养员工主动思考的习惯,提高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使每一个人都能够独当一面。

  以上是我对作为一名部门负责人的一点浅见,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篇3: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2001)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87号

  现公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

  二〇〇〇年六月二十一日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会计报告,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企业(包括公司,下同)编制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

  第三条 企业不得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报告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企业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五条 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则的规定进行,并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

  第二章 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

  第六条 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报告。

  第七条 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

  (一)会计报表;

  (二)会计报表附注;

  (三)财务情况说明书。

  会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

  第八条 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需要编制会计报表附注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者股东权益,下同)分类分项列示。其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定义及列示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在资产负债表上,资产应当按照其流动性分类分项列示,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银行、保险公司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各项资产有特殊性的,按照其性质分类分项列示。

  (二)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实义务,履行该义务与其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上,负债应当按照其流动性分类分项列示,包括流动负债、长期负债等。银行、保险公司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各项负债有特殊性的,按照其性质分类分项列示。

  (三)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上,所有者权益应当按照实受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项目分项列示。

  第十条 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的报表。利润表 应当按照各项收入、费用以及构成利润的各个项目分类分项列示。其中,收入、费用和利润的定义及列示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者客户代收的款项。在利润表上,收入应当按照其性质分项列示。

  (二)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在利润表上,费用应当按照其性质分项列示。

  (三)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在利润表上,利润应当按照营业利润和净利润等利润的构成分类分项列示。

  第十一条 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以下简称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报表。现金流量表应当按照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定义以及列示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在现金流量表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应当按照其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性质分项列示;银行、保险公司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按照其经营活动特点分项列示。

  (二)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极其处置活动。在现金流量表上,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应当按照其投资活动的先进流入和流出的性质分项列示。

  (三)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在现金流量表上,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应当按照其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性质分项列示。

  第十二条 相关附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补充报表,主要包括利润分配表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附表。

  利润分配表是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对实现净利润以及以前年度末分配利润的分配或者亏损弥补的报表。利润分配表应当按照利润分配各个项目分类分项列示。

  第十三条 年度、半年度、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反映两个年度或者相关两个期间的比较数据。

  第十四条 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便于会计报表的编指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所作的解释。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不符和基本会计架设的说明;

  (二)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极其变更情况、变更原因极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三)或有关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四)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说明;

  (五)重要资产了转让极其出售情况;

  (六)企业合并、分立;

  (七)重大投资、融资活动;

  (八)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九)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应当对下列情况做出说明:

  (一)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

  (二)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三)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

  (四)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先进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与年度终了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编报年度、季度和阅读财务会计报告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企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纪录等资料,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企业不得违反本条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 任何组织或者隔热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企业违反本条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

  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对会计报表中各项会计要素进行合理的区任何计量,不得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结帐日进行结帐,不得提前或者延迟。年度结帐日为公历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结帐日分别为公历年度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

  第二十条 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

  (一)结算款项,包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应交税金等是否存在,与债务、债权单位的相应债务、债权金额是否一致;

  (二)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各项存货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是否一致,是否有报废损失和积压物资等;

  (三)各项投资是否存在,投资收益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

  (四)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各项固定资产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是否一致;

  (五)在建工程的实际发生额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

  (六)需要清查、核实的其他内容。

  企业通过前款规定的清查、核实,查明财产物资的实存数量是否一致、各项结算款项的拖欠情况及其原因、材料物资的实际储备情况、各项投资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固定资产的实用情况及其完好程度等。企业清查、核实后,应当将清查、核实的结果极其处理办法向企业的董事会或者相应机构报告,并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在年度中间根据具体情况,对各项财产物资和结算款进行重点抽查、轮流清查或者定期清查。

  第二十一条 企业在编制会计报告前,除应当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外,还应当完成下列工作;

  (一)核对各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内容、金额等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符;

  (二)依照本条例规定的结帐日进行结帐,结出有关会计账簿的余额和发生额,并核对各会计账簿之间的余额;

  (三)检查相关的会计核算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

  (四)对于国家统计的会计制度没有规定核算方法的交易、事项,检查其是否按照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进行确认和计量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是否合理;

  (五)检查是否存在因会计差错、会计政策变更等原因需要调整前期或者本期相关项目。

  在前款规定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 企业编制年度和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对经查实后的资产、负债有变动的,应当按照资产、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标准进行确认和计量,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的会计处理。

  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会计报表格式和内容,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者任意取舍。

  第二十四条 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的有关数字应当相互一致;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的有关数字应当相互衔接。

  第二十五条 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当按照本条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会计报表中需要说明的事项作出真实、完整、清楚的说明。

  第二十六条 企业发生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相应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二十七条 企业终止营业的,应当在终止营业时按照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进行结账,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在清算期间,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清算期间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二十八条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需要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企业集团,母公司除编制其个别会计报表外,还应当编制企业集团的合并会计报表。

  企业集团合并会计报表,是指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会计报表。

  第四章 财务会计报告的对外提供

  第二十九条 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反映的会计信息应当真实、完整。

  第三十条 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有关财务报告提供期限的规定,及时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十一条 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此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企业名称、企业统一代码、组织形式、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或者月份、报出日期,并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第三十二条 企业应当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向投资者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国务院派出监视会的国有大型企业、国有重点金融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派出监事会的国有企业,应当依法定期向监事会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十三条 有关部门或者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要求企业提供部分或才全部财务会计报告及其有关数据的,应当向企业出示依据,并不得要求企业改变财务会计报告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第三十四条 非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任何企业或者个人不得要求企业提供部分或才全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有关数据。

  违反本条例规定,要求企业提供部分或者全部财务会计报告及其有关数据的企业有权拒绝。

  第三十五条 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公布财务会计报告,并重点说明下列事项:

  (一)反应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包括:管理费用的构成情况以及其他与职工利益相关的信息;

  (二)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及纠正情况;

  (三)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情况;

  (四)国家审计机关发现的问题及纠正情况;

  (五)重大的投资、融资和次产处置决策及其原因的说明;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三十六条 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向有关各方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应当一致,不得提供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同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十七条 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界应当将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对外提供。

  第三十八条 接受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未正式对外披露前,应当对其内容保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对企业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一)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的;

  (二)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

  (三)提前或者延迟结帐日结帐;

  (四)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的;

  (五)拒绝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财务会计报告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的。

  会计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吊销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第四十条 企业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对企业可以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情节严重的,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第四十一条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极其他人员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真相的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要求企业向其提供部分或者全部财务会计报告极其有关数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法给予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制定财务会计的具体编报办法。

  第四十五条 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编制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条例的原则另行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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